眾所周知,南北朝時期是歷史上大動盪時代,也是中國貨幣史上大衰退、大混亂時代。
在魏晉南北朝延續的400餘年時間裡,宋、齊、梁、陳先後鑄行了虛幣大錢,面值涵蓋了一當幾、一當十、一當百甚至一當千等多個層面,造成貨幣缺乏統一性和連續性,導致貨幣減重極盛,私鑄劣錢盈市。
可謂是中國古代貨幣史上的“虛幣大錢最活躍的時代”。
一、什麼是虛幣?“虛幣與劣幣”,指的是針對古代金屬貨幣的一種區別或稱呼問題。
在南北朝時期,儘管五銖錢在社會上流通普遍,但在各朝各代都曾鑄錢,以至於貨幣缺乏統一性和連續性。民間也開始私鑄錢幣導致質量良莠不齊,因而產生大量的劣幣。
《晉書·食貨志》中記載,三國曹魏時期便一度由國家下令“罷五銖錢,使百姓以谷帛為市”。
而在幣種過多,質地不同的情況下,老百姓為了止損,就把價值較低的錢幣花出去,價值較高的錢幣就藏在家裡。
和當代社會假幣的隱性生產不同,這一時期經常出現的“劣幣”被社會普遍接受,暢通無阻,而相對有序的“標準錢”則面臨大規模退市的局面,這就是所謂的“劣幣驅逐良幣”。
此即為所謂的“劣幣驅逐良幣”。這就導致了市場上流通的貨幣漸漸地都變成了劣幣,而物價也會伴隨著貨幣的貶值而大幅的上升。
久而久之,這種因社會經濟混亂衰退而起的現象就會進一步加劇社會的動盪。
二、造成虛幣的原因1.經濟問題:“錢荒”
儘管魏晉南北朝時以混亂和紛爭,卻也不能無視西晉、隋朝的短時間統一及大分裂背景下南北方政權相對穩定帶來的積極影響。
在這些相對穩定的時段與區域,隨著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社會交換的規模在不斷擴大,對錢幣的需求也在逐步上升,受到銅料缺乏、鑄錢產能不足等因素的制約。
錢幣“供不應求”即“錢荒”的問題便時常成為一種現實困擾。
在市場自發調節功能的作用下,“錢荒”問題引發的第一個後果,便是實物貨幣的活躍度持續保持在高位。
而在鑄錢銅料嚴重不足的大背景下,對於統治者來說,應對“錢荒”問題的手段,除了充分藉助和發揮實物貨幣的“補位”功能之外,最可操作性的選項便是在錢幣的用料和麵值上做文章,這是減重小錢和虛幣大錢在魏晉南北朝不斷出現的重要原因。
2.政治問題:國家的持續混亂
從漢末“董卓之亂”開始,至隋朝滅亡的400餘年時間裡,大一統的年份屈指可數,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分裂和紛爭中度過。政治分裂和政權割據導致了全國性的錢幣系統破壞殆盡,虛幣獲得了乘勢而起並廣泛流佈的絕佳條件。
首先,政治分裂使得很多割據政權紛紛自行鑄造新的錢幣,這些錢幣雖然總體上屬於“五銖錢”系統,但卻在此基礎上衍生出了虛幣大錢、減重小錢、鐵錢等各種具體的錢幣形態。
這些形態各異錢幣的鑄行一方面未見得促進割據政權錢幣系統的向好,另一方面卻令全國性的錢幣系統更加混亂。
其次,當某個割據政權試圖在境內整頓和統一局域性錢幣系統的時候,又往往會受到來自周邊政權境內所鑄“惡錢”的威脅,使得應對“惡錢”氾濫和整頓錢幣系統的成本大為提升,效率則大幅下降,預設目標常常難以實現。
最後,由於政治分裂、政權割據導致“惡錢”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而愈演愈烈,長時期的“劣幣驅逐良幣”使得流通領域逐漸適應並慢慢接受了虛幣氾濫的現實。
一方面,當虛幣成為流通錢幣主體的時候,新鑄行的“良幣”反而可能成為市場排斥的物件,例如十六國後趙政權在石勒統治時期曾鑄造足重的“豐貨錢”。
但結果卻是《晉書·載記》所言的“令公私行錢,而人情不樂,……錢終不行”。
南朝陳太建十一年(579)時鑄行“大貨六銖”並一當舊錢“天嘉五銖”之十,後因受到社會抵制而“還當一”,也即與“天嘉五銖”同價流通。
但得到的結果卻依然是《隋書》卷二十四志第十九所言,“人皆不便,乃相與訛言曰:‘六銖錢有不利縣官之象。’未幾而帝崩,遂廢六銖而行五銖”
另一方面,社會對於錢幣型式的每況愈下見怪不怪,以至於無字小錢、剪鑿錢、鐵錢、短陌錢,乃至鵝眼、緃環之屬的各類虛幣皆能在市場上暢通無阻,最終竟發展到了“或翦鐵蹀,裁皮糊紙以為錢”的地步。
3.技術問題:金屬的資源緊張及管制不易
黃金在西漢時期尚屬於典型的貨幣,但與戰國時期相比已開始出現非貨幣化的跡象,至東漢時期黃金總量大幅下降,其貨幣職能亦隨之大幅削弱'。
魏晉南北朝金銀等貴金屬雖未完全退出貨幣流通領域,但銅錢才是金屬貨幣的主體。以現代貨幣防偽的實踐來看。
除了國家機器的大力管制和強力打擊之外,確保貨幣制造材料的獨有性,以及鑄造和防偽技術的不斷提升亦是重要的基礎性工程,但就魏晉南北朝而言,這兩方面的條件都不具備。
首先,作為錢幣鑄造的主要原材料,銅金屬資源的短缺是魏晉南北朝諸政權面臨的共性問題。
例如南朝劉宋永初二年(421)欲行鑄錢之事,因面臨著銅金屬原材料的嚴重短缺,於是《宋書》中提到了“欲悉市民銅,更造五銖錢”。
結果以其難以實行而終止。在南齊永明八年(490)曾派人入蜀採銅礦山冶銅鑄錢,雖一度鑄錢千餘萬,最終卻仍以冶煉技術不精等原因而致“功費多,乃止”。
到了北朝東魏政權高歡主政時也採取過收購境內之銅金屬及舊錢幣更鑄足重“永安五銖”錢的措施,但“未幾之間,漸復細薄”卻表明這一途徑根本走不通。
一方面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於錢幣的需求量在不斷放大,另一方面銅金屬資源的緊張則導致國家鑄行足重新錢的數量嚴重不足,從而給不足值的虛幣大錢和不足重的減重小錢的湧現提供了肥沃土壤。
反映在思想認識上,便有了“官藏空虛,宜更改鑄,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交弊,賑國紓民”的錢貨主張;反映在國家政策上,是很多政權常常在借用民力鑄錢和禁斷民間鑄錢上搖擺不定。
其次,銅金屬的廣泛性使用導致國家管控錢幣私鑄的努力難以湊效。銅金屬在中國古代既是鑄造錢幣的主要原材料,亦被廣泛用作銅像、銅鼓、鍾簣等各類器物的鑄造。
這種用途上的非唯一性,一方面導致國家在鑄行新錢時本就緊張的原材料供應情況進一步加劇,另一方面也導致國家在打擊民間盜鑄的過程中難以實現對鑄幣原材料的有效管控。
鑄造技術的落後也是其一重要原因,就銅錢的鑄造而言,中國古代主要採取的是手工範鑄或母錢翻砂技術。
就南方政權而言,六朝時期雖然總結了新莽時期出現的單面臥式疊鑄法技術優點並開創了雙面範疊鑄法,達到了傳統範鑄法發展的鼎盛,但依然存在銅液容易漏出或澆不足,殘次品較多等缺陷。
在鑄造技術落後的情況下,一方面官鑄錢幣要想達到品相精美的效果,就必須加大後期銼、磨、銑等工序的投入,而這必然導致鑄錢成本的提升及鑄錢效率的降低。
另一方面對品相要求不高的私人鑄錢變得相對容易,幾乎稍具財力和技術便可從事錢幣私鑄,從而導致了錢幣盜鑄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並一直難以禁絕。
三、“惡錢”氾濫對魏晉南北朝的影響如上所言,“惡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錢荒”問題,是社會經濟發展和交換規模擴大的結果之一,對其現實作用並不能一概否定。
但在社會分裂、錢制屢變,再者,魏晉南北朝以錢幣和財富為重的“壞錢”對經濟流通和社會發展的破壞性遠遠大於建設性,因為它脫離了流通中貨幣名目化的正常軌道。
這反映在社會反應中,即是“錢形不一,民弗之便”。
“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十萬。自是後錢貨不行”等局面。隱藏在這些局面背後的,當然是錢幣系統和經濟流通的異常混亂,以及社會發展的停滯甚至是倒退。
1.“惡錢”的持續氾濫與社會的長期分裂相互影響、互為因果
一方面,從兩晉時期在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時間裡一直未啟動過官方鑄錢,以及十六國時期多個政權未曾有官方鑄錢的歷史事實看,鑄行新錢並不總是新政權建立後的必然考量。
另一方面,從漢末到隋朝的更多政權啟動了官方鑄錢,並且大多數政權都是鑄行新錢而不是《隋書》中所言的“依舊文更鑄”。
其中固然有革故鼎新的思想意識在起作用,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既有的錢幣系統已經窮途末路,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
南朝劉宋時期因“惡錢”氾濫而致“鬥米一萬,商貨不行”等局面,更是反映出錢幣系統屢被“惡錢”破壞殆盡。
在物價飛漲、既有錢幣系統信用盡失的情況下,不破而立的改良性措施已經失去了用武之地,非重起爐灶而難有作為。
因為“惡錢”的頻繁發生嚴重製約了經濟的復甦和發展,進一步影響了政權的穩定和鞏固。因此,魏晉南北朝的許多政權不斷地開始鑄造新錢。
但一些新錢,如虛幣大錢和法定減重錢本身就是“惡錢”。雖然另一部分是五銖“良幣”,但他們中的大多數無法逃脫“惡錢”的包圍並迅速惡化。
使此期間的錢幣鑄行陷入“新錢鑄行――惡錢迅速跟進――劣幣驅逐良幣――新錢逐步減重――幣制趨向崩潰――考慮重新發行新錢”的惡性迴圈。
2.“惡錢”的持續氾濫給經濟執行和社會發展造成了巨大沖擊
有研究者指出,在非貴金屬貨幣流通條件下,貨幣要成為普遍接受的交換媒介,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立法保障,二是公眾信心。
相比較而言,公眾信心有時比立法保障更為重要。只有當貨幣的發行量控制在流通領域能夠容納的範圍之內,公眾才能產生對貨幣的信任,如果任意擴大貨幣發行,造成幣值不穩,即使是法律規定的貨幣,也很難具有普遍接受性,從而也就失去了貨幣的作用。
就金屬貨幣而言,鑄行“惡錢”多在於逐利,無論是虛幣大錢還是減重小錢,乃至鐵錢和短陌錢,大規模流通的結果必然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實質是對民間財富特別是社會下層百姓的劇烈掠奪。
“惡錢”短期流通的消極影響主要反映在通貨膨脹和物價上漲上,而長期的“惡錢”盛行則可能導致政府信用得嚴重流失,表現為社會對於新鑄錢幣的強力排斥,進一步增加了相關政權整頓和重建錢幣系統的難度。
就實物貨幣而言,無論是以絹帛為貨還是以穀米和食鹽等為貨,都和社會經濟的向前發展和交換規模的不斷擴大背道而馳。
漢末董卓鑄行小錢而致錢幣系統崩潰後,實物貨幣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便愈發突出,絹帛、穀米、食鹽皆曾作為相對固定的一般等價物參與到經濟流通與社會交換之中。
三國曹魏時期曾一度廢除錢幣而令百姓以谷帛為市,東晉後期桓玄主政時一度也打算廢錢幣而用谷帛,都反映出實物貨幣的難以替代。
3.“惡錢”的持續氾濫成為“五銖錢”體系消亡的重要推手
自漢武帝元鼎四年(前113)鑄行“上林三官錢”後,兩漢王朝的錢幣系統除了在王莽改制期間曾陷入短暫混亂外,總體比較穩定,特別是“五銖錢”作為錢幣的基本形態得到了較好維持。
但歷史進入漢末,以董卓鑄行劣質小錢開其端,其後400餘年時間裡,五銖錢系統雖總體上仍在延續,但卻因各類“惡錢”的持續衝擊而疲態漸顯。
就魏晉南北朝“惡錢”的產生而言,首先並不侷限於某一個社會群體,從最高統治者到皇室,再到官僚士大夫,從土豪士紳到富商,再到平民百姓,各級人民都參與了“惡錢”的製造。其次,它並不侷限於某一特定的社會領域。
從首都到其他地方,從經濟發達的中心地區到邊疆地區,都有可能成為“惡錢”的源頭。最後,它並不侷限於特定的歷史時期。從漢末的“董卓之亂”到隋朝滅亡,各種“惡錢”幾乎從未停止過。
在這種“全員參與、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社會癲狂狀態下,即便是從未將官方鑄錢納入議事日程的東晉朝廷也不得不重視“惡錢”問題。
然而儘管很多政權在面對“惡錢”氾濫問題時都積極採取整頓辦法,但當“惡錢”成為社會經濟執行的常態且不斷增量增樣的時候,統治者調整政策的空間必將隨著矛盾的疊加而變得越來越小。
再加上所謂“王朝週期律”的影響,在奏響政權喪鐘的過程中便每每能夠看見“惡錢”推波助瀾的身影。
隨著各類矛盾的逐步累積和政策調整空間的不斷縮小,以稱重錢為主要屬性的“五銖錢”體系到了南北朝時期便漸漸露出了不能維持的端倪。南朝劉宋時期出現了法定的“四銖錢”和“二銖錢”。
北朝北魏時期則有人提出了鑄行“三銖錢”的主張。“二銖錢”、“三銖錢”、“四銖錢”之屬雖然仍未脫離稱重錢的桎梏,但對已經持續執行數百年之久的“五銖錢”體系則無疑是重大突破,更為後起的王朝徹底拋棄“五銖錢”吹響了號角。
參考文獻:
1. 《晉書·食貨志》
2. 《隋書》
3. 《晉書·載記》
4. 《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