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人類社會如何發展,公平公正一直都是大多數民眾的追求。尤其是在現代沒有特權階級的民主社會下,公平公正更是成了一種人們生存發展的基本要素。
即便在古代社會,雖然以國王為首的統治階級牢牢掌握著國家權力,但無論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還是鞏固自己的統治,他們依舊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從法治層面維護整個社會的公平現象。
在這樣的情況下,至今仍然在發揮重要作用的陪審制度便就此誕生。這不僅是歐洲人對歐洲國家文明建設的貢獻,也是對整個世界發展的貢獻。
一、陪審制度在歐洲的誕生得益於特殊的時代環境
1、歐洲歷史當中存在不少類似於陪審制的故事
正如相關歷史學家弗西斯所說:很少有主題比陪審制的起源更能激發歷史學者們的想象卻又令其研究不斷受挫。
雖然陪審制的真正誕生是在中世紀,但如果說到它在歷史上的起源,那卻還在更早的時期,這也是無數學者不斷追求真相的原因。
在神話當中,約公元前十五世紀的摩西從猶太部落當中選取了十二位精明能幹的戰士組成偵察隊,以刺探迦南當地的情報。
經過四十天的探查歸來後,這十二名戰士當中的十名認為迦南人戰力強大,不應發動進攻;另外兩名戰士則認為應該遵從上帝的旨意發動侵略。
雖然這個故事的過程和結尾都稍顯簡陋,無法真正同日後完善的陪審制度相提並論,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確實具有現代陪審制度的某些特點——由瞭解事件具體情況的人組成的團體來發表其對該事件的看法和意見。
無獨有偶,在公元前三百九十九年,由五百零一個希臘公民所組成的陪審團的認為是蘇格拉底犯有褻瀆神靈的罪行,並將其處以死刑。
雖然這個審判結果是錯誤的,但如果從審判程式、過程及陪審團的組成來看,其確實與現代陪審制度有些許相似之處的。
從這裡來看,雖然陪審制度是直到中世紀才真正產生和得到廣泛應用,但如果追根溯源來看,歐洲無論是神話還是歷史當中其實早就已經存在著陪審制度的影子。
換句話說,其實陪審制度的產生更像是歐洲人在以往生活經驗和先例的基礎上所造就而來,並非是在短時期內便開創。
也因此,最初只有歐洲產生陪審制度就變得不足為奇了。當然,如果讓其他地方的文明正常發展,陪審制度想必也是一種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
2、封建王朝統治者的主動促進
公元768年,查理曼大帝即位,並由此開始了自己的征服過程。他先後佔領將倫巴第、薩克森、巴伐利亞等地區納入自己的統治之下,使法蘭克王國一躍成為三面臨海、佔據大部分西歐的龐大帝國。
但也就是在這樣的征服過程當中,於國家管理層面的矛盾逐漸顯現出來。一方面,法蘭克人需要調解乃至鎮壓在與被征服民族之間相處的問題,而土地作為人們生存發展的必需要素,自然也就成為了主要問題之一。
另一方面,法蘭克國王需要透過對全國土地的控制來穩固自己的統治,這就使其需要在處理土地問題時變得格外小心,派遣專人來對此類事件進行解決就變得很有必要。
在這樣的情況下,法蘭克國王釋出了一項重要措施,那就是每當某個地區發生重要事件時,便於當地召集一些重要人物,然後指示他們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全盤彙報給國王,這也就是陪審制度真正的雛形。
值得一提的是,法蘭克國王當時規定,在有關財稅問題的調查上必須使用此種制度,這可謂是將財富牢牢掌控在了自己手中。
在一百多年後,與歐洲大陸一海相隔的不列顛島上,當時的國王埃薩爾雷德二世也要求人們當時的十二領主宣誓稱“他們不會起訴無辜之人,也不會隱藏任何有罪之人”,這與陪審制度也有些許相似之處。
即便如此,陪審制度的真正產生仍然在一百多年後,而且並非是在其發源地法蘭克。公元1066年,出生於法國的威廉正式在英國稱王,號威廉一世。
為了維護自己在當地的統治,威廉著手針對英國社會發起了一系列改革,《末日審判書》的頒佈便是這種改革的有力體現。當時,英國政府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對整個英格蘭地區的土地、習俗、以及人口、財稅等情況都進行了細緻的調查,土地問題自然也包括在其中。
在一次有關土地歸屬的判決上,主審官要求該地區選出十二位民眾對最終裁決進行宣誓確認,之後這種解決方式得到廣泛推行,1164年由亨利二世正式頒佈《克拉靈頓詔令》宣告了陪審制度的正式產生。
3、資本主義的萌芽要求社會的民主公正
事實上,雖然陪審制度早在十二世紀就已經被納入了法律體系之中,但它的發展歷程卻並非是一帆風順。
由於采邑制的出現,再加上教皇和國王之間的權力鬥爭從未停止,這導致當時的歐洲政治格局呈現出大大小小數百個封建主並立的局面。
他們或是為了自保,或是為了擴大自身的勢力,相互之間戰亂不斷。再加上時不時就來入侵的外族人民,如維京海盜那般神出鬼沒,歐洲人民的生命安全在這樣的環境下很難得到保障,社會生活也並不安定。
當連飯都吃不飽的時候,他們自然也就失去了參與陪審制度的熱情,陪審制度的發展便陷入了一個低谷期。
此外,當時仍然處於封建王權較為鼎盛的時期。如果真有上層政治勢力決定干預審判過程和結果,那麼即便陪審團再怎麼堅持自己的觀點,也只能在強權面前被壓垮。
要麼被迫改變自己的意願,要麼就無端失去生命,這同樣對陪審制度的發展造成了嚴重的打擊。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陪審制度是在封建社會當中產生,但它其實並不十分契合於封建集權的政治體制。
因此,如果想要陪審制度真正成為發揮其應該具有的效能,那便必須等到社會發生變革才行。恰巧,此時的歐洲即將面臨一場前所未有的革命。
一方面,文藝復興的發生極大提高了人的地位,使人們的思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之後資產階級的出現及壯大奠定了基礎。
另一方面,隨著新大陸的發現,整個歐洲商業活動的發展開始進入一個無比繁榮的階段,再之後伴隨著諸如價格革命、圈地運動等標誌性事件的發生,封建王權開始受到猛烈的衝擊。
新興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們要求新的權力分配方式,英國就在這樣的環境下出現了議會,國王的權力被嚴格限制。
而作為公平公正代表的陪審制度則在新的政治體制當中開始發揮出真正的作用,並以英國為源頭隨著其殖民活動的擴張在全世界蔓延開來。
二、英國陪審制度同樣具有優缺點的兩面性
1、對司法判決的公正性起到了一定作用
在以往的司法判決當中,往往都是法官決定怎樣那就是怎樣,體現出一種獨斷專行的性質。尤其是在古代的社會環境下,法官在很多時候會與代表特權階級的貴族們站在一起,這時司法的公正性就變得沒有可靠保障了。
而在引入陪審制度後,對案件進行審判時不僅可以透過對知情人的採訪以對案件的整個來龍去脈有一個更為深刻清晰的認知,也使平民們能夠參與到具體審判當中,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官的權力。
此外,由於陪審團大多數時候都是由普通民眾組成,他們的看法往往也能代表廣大人民的看法,這無疑也是一個瞭解民意的方法。
2、使整個審判過程變得更加繁瑣
由於普通民眾缺乏相關的司法知識,而且更容易被煽動情緒,這使得由普通民眾組成的陪審團在很多時候的審判意見就變得比較偏激直接,對真正解決案件並無多大幫助。
這種事情發生過多次後,人們就會對陪審團的公正性產生懷疑,從而在根本上否定陪審制度的存在。
同時,原先僅由法庭全權負責的案件現在需要陪審團來參與,這不僅加重了訴訟人的經濟負擔和精神負擔,也加長了整個訴訟過程,畢竟陪審團的人員還需要時間來對相關事件進行調查。
也因此,陪審制度在現代社會的應用其實已經大幅度下降,不再具有以往的規模。
三、總結
總的來說,英國陪審制度雖然現如今已經不復當年的輝煌,但它始終對整個世界的法治文明發展起到了相當重要的推動。
誠然,英國的殖民活動是罪大惡極的,但它確實為帶動某些落後地區的文明進步一定促進作用,這無可辯駁。
在追求公平公正的路上,人們從未停止過自己探索的腳步。也許有時候會因為某些因素而遭到阻擋和停滯,但從總體上來看,這種發展趨勢卻始終是向前的。陪審制度也許最終會消失,但下一種陪審制度也將會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