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鴻門宴中有這樣一段描寫樊噲衝入大帳,要救劉邦。項羽見來了一位莽撞人,饒有興趣地說道:“給壯士賜四升酒。”
樊噲拜謝後,站起來就喝下。項羽說:“賜給他豬肘子。”手下人拿來一塊豬肘,樊噲把自己的盾牌放在地上,把豬肘子放在盾上,拿出劍來切著吃。這一幕項羽又賜酒,又給肉,許多人解釋為項羽對樊噲很器重。
實則不然,這是對歷史的誤讀。細想一下,在某個宴席上,主人給你四升酒讓你喝下去,哪裡有一點器重之意?還被迫生吃豬肘,分明是項羽戲耍侮辱樊噲。
在古代的飲食習慣中,豬肉一直不是高大上的肉食。
古代記載:“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魚炙,庶人食菜。”
《禮記·王制》說:“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這說明只有牛羊才是上等的肉,相比來說,牛肉又更加珍貴。
因為牛在農耕時代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在許多朝代都不許私自宰殺牛,就如禮記所說,連諸侯沒什麼重要的事都不輕易殺牛。
最早在漢代,牛已經被立法保護,漢律規定“不得屠殺少齒”。漢律對殺牛的懲罰十分嚴厲,犯禁者誅,要給牛償命。
到了唐宋時期,牛更是不管是否老弱病殘,都在禁殺之列,只有自然死亡,或者病死的牛才可以剝皮售賣或者自己吃用。物以稀為貴,牛肉自然在肉食排行榜中名列前茅。
那我們現在經常吃的豬肉處在什麼檔次呢?
在古代,豬肉都是低檔的肉食。就連蘇東坡都說:“(豬肉)富家不肯吃,貧家不解煮。
但普通老百姓沒有辦法,想吃肉,就只能以豬肉為主食。
《東京夢華錄》稱,每天有上萬頭豬被販子們從四鄉收購送入東京,無數的豬肉攤販,無數的“鄭屠戶”宰殺這些豬,給普通百姓的餐桌上送去肉食。
真正讓豬肉沾上點貴族氣的,還是蘇東坡,在杭州任上,因為治理西湖,要解決民工的吃飯問題,他創造性地發明了“小火慢燉”的方塊肥肉,這種以姜蔥紅糖料酒醬油等做成的豬肉菜餚,被命名為“東坡肉”。
甚至直到清朝,豬肉都沒能一改地位的頹勢。
1840年,當紅須綠眼的英國人把大炮架到大清朝的眼皮底下時,琦善作為欽差大臣奉旨與洋人交涉。會談前一天,他按朝廷招待貢使的老規矩給英國艦隊送吃的,計包括20頭閹牛、200只羊及許多鴨和雞,一兩千個雞蛋,唯獨沒有一口豬。
牛肉不讓吃,豬肉檔次不夠,那貴族士大夫都吃什麼肉呢?
自然是價格昂貴的羊肉。
由於對牛肉的禁食,羊肉成為了皇家士大夫階層的主要肉食。就算羊肉珍貴不如牛肉,也不是什麼人都隨隨便便吃的起的。
今天一頓火鍋,嚐遍牛、羊、豬、雞、鴨、魚一般也就幾百塊,價格還不及很多姑娘的一支口紅、一個包。
不過在宋朝,羊肉的價格卻沒有今天的火鍋那麼親民。
《夷堅丁志願》記載,宋高宗紹興年間,"吳中羊價絕高,肉一斤,為錢九百"。
而當時縣尉(相當於今天縣公安局局長)一個月的工資也不過才七千七百文,也就買八斤多羊肉。
這樣高昂的價格,使得羊肉大多數時候都只能出現在權貴之家的宴席上,普通人家若是偶爾能得到一塊羊肉,那便如同收穫至寶,分外珍惜。
因而像《水滸傳》第三十八回裡提到的,一個路邊小攤都專賣羊肉,實在只是情節需要而已,現實裡很難存在。
現在牛羊肉沒有了貴賤之分,都是百姓家常的肉食。但肉質本身有著高下立判的評價。
就拿羊肉來說,喜歡吃羊肉的人都知道,最好吃、最正宗的羊肉當屬被譽為“天下第一羊”的錫林郭勒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