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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雍正,我的治國理念是:”把貪官追得水盡山窮,叫他子孫後代也做個窮人,方符合朕的本意“,所以有人叫我“抄家皇帝”

有人說我刻薄寡恩,對待親兄弟心狠手辣,可是生在皇室就必須狠辣,要麼吃掉別人,要麼被人吃掉。

可是也有人說我是最勤勉的皇帝,我在位僅13年,我非常勤勉,我每天批示奏章8000多字,我這可不是簡單地寫文章,每一個字都是國策。

“貪官必須死”是我的座右銘,這些貪官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就想一死抵賴,借死保住財產,讓子孫後代享用,這萬萬不行。

我的爸爸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可是他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

我接手時,大清帝國實際就是一個空架子,外面看強盛無比,但是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我比誰都清楚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

我45歲登基,在官場摸爬滾打半輩子,對於官場上的流習和積弊都一清二楚。

官員搞貪汙主要有三招:上司包庇、借錢糧充賬、花小費報銷。

為此,我苦苦思索治理貪官汙吏的對策,經過思考、調研、實踐,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我終於想出了治理貪官的策略:堵死退路,秋後算賬

首先是派出欽差大臣清查虧空。

至於為什麼要這麼做,我主要考慮一下四點原因:

1、靠貪汙犯去查自己的貪汙,那是永遠也查不出來的,這是毋庸置疑的。

2、靠貪汙犯的上司也同樣不可行,因為沒有一個貪汙犯不巴結上司,不給上司行賄送禮。

3、退一步說即使貪汙犯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地方上的虧空如此嚴重,貪官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這些人要麼是昏官,要麼是庸官。

4、我還有一個狠招,我讓這些欽差大臣帶著一批候補官員去清查,查出一個貪官汙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團裡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

這樣後來上任的人是來查賬的,自然不會替貪汙犯打圓場、做掩護,貪官就再也無處可逃,只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

其次是錢糧充公對付"官借"

我極為明白貪官們是如何對付上面來檢查的這些小把戲。

上面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裡借錢糧,富戶們也不敢得罪地方官,所以貪官們經常使用這個方法。

我當然不能忍,我給地方下令誰也不能借糧給官府,一旦發現全部充公而且嚴罰治罪,這樣一來誰也不敢借給官府了。

其次是成立“會考府”

我在雍正元年正月十四日,正式成立了“會考府”,這是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主要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

這樣各部院所有動用錢糧和報銷經費,都要透過會考府會考(稽查核實),誰也做不了手腳。

我認為只要部院長官無法貪汙,地方官員想透過花一點好處費就把虧空全部賴掉就不可能。

透過這三種手段貪官們應付檢查的三種方法就都被我堵死了。

最後當然是“一個都不能少”

我將貪官們所有的退路都堵死之後,下一步就是開始算賬處理。

我的辦法有三種:先罷官、後索賠、再抄家

我首先實施"先罷官"是為了避免貪汙官員魚肉百姓,從百姓身上剝削取錢。只要我把他們的官位罷了,誰還會聽他們的呢?

接著必須索賠,皇親國戚也不行,我的十二弟履郡王曾主管過內務府,在追索虧空時,就因為還不出錢只好將家中器物當街變賣。

什麼?你說畏罪自殺怎麼辦。

當然是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賬,老子的錢必須還。

另外,我告訴當朝所有人:殺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當官的一起去看,一人也不能少。

我就是要讓他們好好看看,這些自稱孔孟門徒的當官的,見一見這血淋淋的場面比關在房子裡去讀一百遍的《論語》、《孟子》還管用。

僅僅五年,我就把大清國庫儲銀就由我爸爸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帝國的吏治也為之一清。

我聽說有人評價"雍正一朝無官不清",朕心甚慰。

13年間,我總計殺死了5萬貪官,幾乎把朝廷的官員斬殺了大半。

什麼? 你說我殺得太多了,可是你可知道朱元璋兄弟斬殺貪官15萬,而且起到的效果也沒我好。

可是也許是做得太狠了。

58歲的我感覺有太多人虎視眈眈,此時的我已不復年少力壯,我感覺自己身邊越來越危險了。

58歲的雍正在圓明園行宮生病,當晚即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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