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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曼之後的改革,主要還是軍事方面的,他去學習法蘭西,並不是偶然的。

因為法蘭西是歐洲絕對君主制的典範,那麼奧斯曼此時要去學的話,就只能去學法國,而不是去學英國或者荷蘭。

所以奧斯曼在19世紀初的軍事改革是以法蘭西為模板的。

新軍是什麼?

同奴隸禁衛軍一樣,是蘇丹的私軍。

儘管新軍相比奴隸禁衛軍技術上有進步,但本質上都加強了蘇丹的個人權力。

新軍就像北洋艦隊,自然會比奴隸禁衛軍花的錢更多。

那麼財政上就更難辦了。

之前禁衛軍開支不斷增加,蘇丹是向封建領主們開刀,導致了領主們普遍沒落了。

為了這支新軍,蘇丹只能從教權和地方上獲得財政收入。

教權,就是教法學家穆夫提。

我們之前講過,學者會議就是蘇丹整合民間教法學家,為蘇丹說話的一個機構。

雖然大穆夫提的任免權在蘇丹手上,但從理論上講,學者會議不是蘇丹的官吏,而是一個民間的教法學家

他只是接受了蘇丹的善意捐款,然後辦一些學校,培養自己的子弟。

現在蘇丹將學者會議變成了官方直屬的部門,從此時候大穆夫提與他的弟子就不再是師徒關係了,而是國家官僚體系中的上下級關係了。

為什麼要這麼做,原先學者會議管理的瓦剋夫。

瓦剋夫就是宗教共產,是具有慈善性質的一個伊斯蘭基金會,包括穆斯林捐獻給清真寺、學校、養老院的的資財。

這個基金會的收入直接被馬哈茂德二世設立的宗教捐獻部剝奪了,瓦剋夫的收入一律歸國家所有。

於是蘇丹馬上發了一大筆錢,解決了新軍的開支問題。

這對於伊斯蘭社會來說,簡直就是褻瀆神明的的打擊,馬上引起了伊斯蘭保守派的反擊。

這個反擊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有道理的。

瓦剋夫是什麼,是慈善基金會。

伊斯蘭教和世界上大多數宗教一樣,是要負責慈善的事業的。

比如救濟孤兒寡母,辦醫院、養老院之類的,按照古蘭經和教法學家的解釋,是一件積德行善的好事。

穆斯林有了錢,他希望做一些積德行善的事,就捐錢給瓦剋夫。

這個瓦剋夫是獨立於國家機構的,如果穆斯林發現他有貪汙的事,就會捐獻給別的教法學家管理的瓦剋夫。

蘇丹把瓦剋夫的收入納為己有,不僅違反了教法,而且也是極不道德的。

就像我們看武俠小說中的“盜亦有道”,如果一個麻匪看到一個大官很有錢,這些錢都是搜刮民脂民膏來的。

那麻匪就說,我是替天行道,搶你的錢是你的作惡的報應。

但是如果麻匪遇見了孤兒寡母或者給人看病的醫生,那麻匪是不會搶的。

為什麼不能搶孤兒寡母,就是因為他們很可憐了,你還搶他們簡直就是傷天害理。

為什麼不去搶醫生,第一醫生是去給人看病的,我和病人無冤無仇,我搶醫生就是害了病人,再者說我在江湖混,難免發生意外,到時醫生就不會救我了。

這就是江湖規矩,如果你搶了孤兒寡母或者醫生,就連別的麻匪也會看不起你,容不下你。

江湖規矩包括日本的黑社會,也是哈耶克認為的自發秩序的一部分。

這些自發秩序,多少是有底線的。

就像綠林好漢,雖然我是強盜,乾的是搶劫的生意,但我也是一個英雄豪傑,我有自己的底線。

我只搶貪官汙吏,土豪劣紳,我不搶窮人,我當強盜是伸張正義的手段,是來替天行道的。

麻匪也有麻匪的底線。

那麼在伊斯蘭傳統社會中,貪官不能貪瓦剋夫,暴君不能動瓦剋夫。

但是,現在不是傳統時期,現在蘇丹要改革,要強國,不然落後就要捱打了。

於是在奧斯曼社會中產生了一個極大的矛盾。

如果你此時是一個奧斯曼人,你是支援馬哈茂德蘇丹,還是反對蘇丹呢?

你要說支援,蘇丹現在要錢,把給孤兒寡母的錢都拿走了,這好像不太正義吧。

但是現在蘇丹要改革,要強國,強國是肯定要錢的,那麼你就贊成蘇丹,但是這個強國是以加強專制和犧牲孤兒寡婦為代價取得的。

所以你無論怎麼說,都會被人罵。

你要支援蘇丹,肯定就會有人說,你就是蘇丹的五毛,拿孤兒寡母的錢還是人乾的事嗎?強盜都不這麼做。

你要反對蘇丹,不支援蘇丹的改革,肯定又有人說,你就是不開化的晚清儒生,整天抱著孔夫子那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你還是去唸你的四書五經去吧,國家還怎麼強盛?

那麼你該怎麼說呢?最好是什麼都別說。

只能自己感嘆一下,誰讓你是土耳其人呢。

蘇丹第二個開刀的,就是已經支離破碎的各種地方權力。

現在地方上主要勢力是封建領主、帕夏大臣和新興的阿揚資本家。

當然,蘇丹的目的就是要錢,首先就是廢八旗,馬哈茂德二世在1826年逐步廢除西帕希領主制度,1831年又取消了蒂馬爾封地。

封建領主們在奧斯曼起家的時候,正如滿洲的八旗,是封建武力的核心,但是現在時代變了,他們已經不能打仗了,而且已經衰落了。

於是蘇丹把殘存的封建領主,還能夠打仗的編入新軍,不能夠打仗的,就像一般百姓一樣自尋生路去吧。

未來的奧斯曼就沒有封建領主了,全民平等。

在1839年由阿卜杜勒-邁吉德一世蘇丹釋出了花廳御詔,也就是說,無論是原來是封建貴族還是普通穆斯林,此後一律平等了,一樣徵稅、一樣當兵、一樣打官司。

那麼從蘇丹的角度看,法國大革命之後實現的政策,我們也實現了。

我們奧斯曼也像法國一樣,取消了貴族封建領主,全民平等了。

那麼奧斯曼是不是也能像法國一樣強大呢?

但問題就在這了。

原先的封建殘餘現在全部一掃而空,不僅封建殘餘的財富歸於蘇丹,就連搞公共事務的財產也歸於蘇丹。

蘇丹拿著這筆錢組建了一支強大的新軍。

但是蘇丹唯一拒絕了哪怕是連拿破崙都接受的議會制度。

官吏制度,蘇丹接受了,各省由蘇丹派出官員官吏,所有人都由蘇丹一人領導,這對於蘇丹來說當然是好的。

但無論是法蘭西共和國、帝國都有國民議會、參議院、眾議院,這些蘇丹一個都不要。

如果是議會選舉,肯定是當地有威望的教法學家,或者有錢的阿揚資本家當選議員。

這樣的話,過去蘇丹想取消的東西又回來了。

因為蘇丹也是人,是人就想要更多的權力,但蘇丹又希望改革,改革肯定是不希望有人和他作對。

如果蘇丹也像法蘭西一樣有議會的話,那麼這些地方上的教法學家或是阿揚肯定會反對蘇丹改革。

於是又出現了我們上一篇講的那種矛盾,蘇丹要改革,但改革的目的是什麼呢?是要像歐洲一樣的強大,但改革就要專制。

結果是越改革就越專制。

那麼這樣的改革是好是壞呢?

而對於奧斯曼帝國的臣民,特別是那些米勒特。

我們之前講過,米勒特製度,就是奧斯曼對於拜占庭的征服者,或者來自歐洲的商人,允許你保持原來的信仰,並且可以充分享受自治權。

儘管理論上這些人是平等的,但實際上他們還是相當於像滿清的漢人這麼一個地位。

那麼現在蘇丹把八旗廢了,大家真正意義上的平等了,那麼是不是應該更自由了?

但實際上不是,米勒特製度之下,雖然我們多多少少會受到歧視,但穆斯林要去為國家打仗的。

而我們只要多交點保護費,就不用去打仗了,我們之前在拜占庭也是這樣的。

雖然時間過了幾百年了,從奧斯曼人最初進入小亞細亞的時候,到現在我們都不用去打仗,我們只是多交一些保護費而已。

我們在拜占庭時代就是這樣,在奧斯曼統治下當然更不用打仗了。

儘管奧斯曼人叫罵我們是異教徒,說要我們下火獄,但他們罵就罵唄,我也可以罵他們。

罵不罵不重要,反正我們不用當兵打仗。

當兵打仗多危險啊,雖然蘇丹說所有奧斯曼人是一家,但幾百年的隔閡怎麼可能一天就消失了。

說到底我還是不想為異教徒打仗,打自己的基督教同胞,況且我們也不會打仗。

我們就會做生意,和歐洲做生意的一般都是猶太人和義大利人,我們做生意也賺了不少錢,不希望因為當兵就放棄了這筆財富。

但現在蘇丹改革後,我們和穆斯林一樣了,都是奧斯曼人了,連自治權都沒有了,都要接受蘇丹的統治。

這個改變,不用說,肯定都是讓他們吃虧的的,還不如之前被歧視的日子好過。

其實,歸根結底還是錢的問題。

蘇丹之前透過廢除封建撈了一筆錢,之後又透過教權撈了一筆錢。

但這筆錢還是不夠的。

下一步就是發行紙幣,發行公債,造成了惡性的通貨膨脹。

於是奧斯曼帝國物價飛漲,民不聊生。

蘇丹也感到很難辦,倒不是說因為通貨膨脹,而是在他發行的公債中,有一部分債主是英國人和法國人。

英國人討不到債的時候,就非常難辦,皇家海軍的軍艦會開到伊斯坦布林城門口向蘇丹討債,一點面子都不講。

但如果債主是奧斯曼的猶太商人,或是義大利商人,這事就比較好辦了。

蘇丹一翻臉說,來人把這個萬惡的猶太商人給我吊死,錢不還了不說,他全家的錢也歸蘇丹了。

然後蘇丹還向穆斯林說,你看,我還是向著我們穆斯林的,我為了國家抄了異教徒的家。

不過這種事也沒法總做,總這樣做誰還敢借給你錢。

於是蘇丹就成立了財政部,這個財政部有一半是西方的債主,主要還是英國人。

他們根據英國幾百年的經驗搞出來公債體系後,奧斯曼帝國財政體系就比較規範了。

也使奧斯曼有錢去建新軍和西方對抗了。

也就是說,法國人幫奧斯曼訓練新軍,英國人幫奧斯曼建立財政機構,結果是使奧斯曼在一戰時憑藉新軍和財政體系能夠向英法兩國宣戰。

也可以說是搬石砸腳了。

蘇丹的最後的改革,就是司法領域的改革。

司法改革也是學習法蘭西的官僚制度,只不過沒有議會。

之前奧斯曼的司法體系,就是掌握在宗教團體手中,非穆斯林,按照米勒特製度,用自己的教法自我治理。

穆斯林需要打官司,就去找當地的穆夫提,就是教法解說人尋求仲裁。

但穆夫提的判決不是強制性的,而是諮詢性的。

比如你和你老婆起矛盾了,你就去找穆夫提,問我是不是該休了她。

然後穆夫提可能會說,如果你老婆無子、發生不正當關係,或者不孝順什麼的,那你可以你就可以喊三聲,我要跟你離婚,把你老婆趕出門去。

但現在錯誤在你,你老婆不聽你的話也是有情可原的。

那他給的這和意見,是一個建議還是司法判決呢?

那就是沒有區別。

穆夫提根據古蘭經給出了一個意見,是一個友好的建議還是民辦法庭的判決,是沒有區別的。

反正你聽了穆夫提的意見,你就不能直接把老婆休了,不然左鄰右舍就會對你有意見,說你不虔誠之類的。

伊斯蘭教的穆夫提、卡迪之類的,就是做的這種事情。

他們只能在穆斯林社群才有這樣的作用。

也沒有教法學家會說,要猶太人和基督徒應該遵守我的建議,這些話本來也不是說給異教徒聽的。

異教徒有他們拉比和主教。

而蘇丹釋出了花廳御詔,奧斯曼所有臣民一律平等,這樣的自治權就都取消了。

但取消也只是理論上的取消,就像印度憲法已經廢除了種姓制度,但是民間不一定能夠廢除。

這些制度仍以非正式的方式在民間存在。

奧斯曼帝國也是這樣。

首先就是,那些基督徒還是不肯當兵,他們寧願多交錢也不當兵,因為在塞爾柱入侵拜占庭時代,他們就是不當兵的。

新軍改革

現在我還是不當,而你真要招一批不願意當兵計程車兵,也是很麻煩的。

你也知道,你不能把一個慫包訓練成好兵的,這種豬隊友反而會降低軍隊的戰鬥力。

所以最後只能是讓他們出一筆代役金。

因為蘇丹最缺的還是錢,如果你願意出一筆錢代替服兵役,蘇丹還是願意的,我拿了錢就不用你當兵了。

一直到一戰前夜,奧斯曼的基督徒基本都是不當兵的,之後亞美尼亞大屠殺,也和這個有關。

因為他們就壓根沒把自己當成奧斯曼人。

他們不願意當兵,沒有戰鬥力,還很有錢。

而奧斯曼人數比你多,又很能打,還沒你有錢。

沒戰鬥力的少數人有錢,能打的多數人沒錢,那不用說,根據人類本性,亞美尼亞大屠殺肯定是會發生的。

另外,民間的自治法庭不會因為蘇丹頒佈了什麼御詔,就自動取消了,穆夫提在民間的威望還在。

也不是說蘇丹建立了一個學校,穆夫提辦的私塾就破產了。

私塾的好處就是能因材施教,有錢的人上貴族學校,沒錢的人上藍翔,而且他們的教學都是有目的性,我就是為了學挖掘機,或者學美容美髮。

而蘇丹辦學就是為了錢,他把教育權和司法權從穆夫提手中搶過來,然後自己辦學校,辦法院,當然是有要錢的動機在內。

所以蘇丹的學校和法院肯定是收費的,也一定會比穆夫提的私塾更貴。

穆夫提這樣的教法學家,既是教育機構也是司法機構,雖然不是強制性的,但如果在一個小社群中,這也足夠了。

但是現在蘇丹頒佈法律,穆夫提辦的學校和私人法庭不管用了,以後奧斯曼人都要去蘇丹開的法庭打官司、上學。

這樣做也有他的好處,因為首先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歡他們的穆夫提,穆夫提有時也不講太道理,但是他威望高,我也沒辦法。

而且有的時候我也要和異教徒打官司,他們也不願意服從穆夫提的裁決。

所以,你要說蘇丹辦的法庭很便宜的話,我也願意去打官司,蘇丹培養出來的法官也不是完全一無是處的,蘇丹也有一批去法國留學回來的法律專家。

但問題是,蘇丹要的錢太多了。

我去找穆夫提打官司或者求學,我送上一隻羊腿,可能穆夫提就同意了。

但是蘇丹收的錢太貴了,要我一整隻羊,我根本去不起那種地方。

所以無論蘇丹怎麼說,我還是去找穆夫提比較好。

因為穆夫提是離不開顧客的,他就像一個商人,要儘量滿足顧客的需要。

而蘇丹的法官只是官吏,他們要討好的是他們的上司。

於是就出現了分裂,穆夫提按照古蘭經辦事,是一個保守和反動的人,但是他們願意維護顧客的權力,收費比較便宜,另一方面這些人是真心為民間社會著想的。

而官方的法庭,一方面肯定會偏袒官員,另一方面他們只按照法律辦事。

比如一個男人當官發財了,他想拋棄原來的妻子,他就會利用法律,比如什麼感情不和,分居多少天就可以離婚,為他辯護的律師自然會找到100個方法讓他離婚。

而無論我們看伊斯蘭是怎樣講究男尊女卑的,他也會像我們之前講過的,如果你的妻子沒錯,按照七出三不去,你也不能拋棄你的糟糠之妻。

法律都是人制訂的,無論法律怎麼寫階級利益總是第一位的。

所以因為民間自治法庭保護的是弱者和窮人,儘管受到了官方的壓迫和歧視,甚至被正式取締。

但始終是存在的,一直到現在的土耳其共和國仍然是這樣的。

最初,蘇丹還是不要議會的,但是到了後期在改革進一步深化下,蘇丹還是搞了一個議會。

而凱末爾的土耳其共和國,上層為了討好西方,配合西方,加入歐盟和北約,就必須搞一個議會。

而你一旦搞了民主議會,那麼這些地方上的穆夫提,就會回到議會中。

像是土耳其前總理曼德列斯,包括埃爾多安政權,就是憑藉地方伊斯蘭勢力進入議會,最後當上總理的。

但是民間的伊斯蘭勢力必然是反對西方基督世界的,一旦伊斯蘭主義者就會透過選票掌握政治權力,軍隊就會出來發動政變,把伊斯蘭勢力壓下去,恢復親歐的路徑。

因此土耳其出現了很矛盾的現象,西方讓土耳其實行民主,但土耳其親歐勢力反而都反對民主。

上層階層透過反民主與西方搞好關係,而下層則透過民主手段顛覆西方價值觀。

而西方就是支援民主的,因此陷入一個迴圈的矛盾之中。

蘇丹花廳御詔改革的最後一個後果,就是導致了奧斯曼帝國的解體。

為什麼在此之前,奧斯曼沒有受到法國大革命的影響,像神聖羅馬一樣,解體成民族國家呢?

因為在奧斯曼原有的米勒特製度下,所有團體和社群都享有部分或全部的自治權。

那麼現在為什麼要獨立,我知道我和你們不一樣,我不是奧斯曼人,我不願意接受你的統治。

這就像在封建時代,每個領主都有自己的習慣法,按照自己的法律辦事。

但法國大革命後,取消了封建制下的層級結構,建立民族國家,要用你們的法典消滅我原有的習慣法。

那我肯定是不願意的。

建立民族國家,就是為了保證我們原有的自治權,現在這些自治權在專制君主下就要消失了。

而如果奧斯曼原有的米勒特製度仍然存在,我們基督徒和猶太人有自己的自治權,那我們在奧斯曼受歧視也沒關係的。

你要不想受歧視你叛教就是了。

那在這種情況下,我還要什麼獨立,還建立什麼民族國家。

根本不需要,我本來就是自治的。

希臘人就是這樣,我本來就和你們穆斯林不一樣,你搞米勒特製度的時候,我也無所謂。

但現在不一樣了,大家如果都是平等的奧斯曼人,被你專制的蘇丹統治,那我們不自由毋寧死(希臘國家格言),肯定是要獨立的。

希臘獨立了,那我瓦拉幾亞也要獨立啊,塞爾維亞也要獨立,以色列也要獨立,大家都要獨立,奧斯曼帝國就自動解體了。

奧斯曼帝國的解體正是因為奧斯曼帝國改革的結果。

但如果你想保全奧斯曼帝國,又必須推動奧斯曼的近代化,把歐洲的秩序引進奧斯曼,歐洲秩序又沒法和奧斯曼相容。

於是,你想強化奧斯曼帝國的方式,都導致了奧斯曼帝國的解體。

這件事誰也沒有辦法,封建主義就是一種多元的治理模式,而法國大革命之後轉向民族國家,無論是奧斯曼、德意志的日耳曼、俄羅斯的斯拉夫,就必須消除多樣性。

而民族國家的基本原則,就是國民與政治主權者是一條心的。

中國沒有這種問題,就是因為在中國轉向民族國家的過程中,國民與政治主權者是一條心的。

如果奧地利和匈牙利是兩條心,最後也必須分裂成各自的民族國家。

而你要想消除這種差異,你又必須專制不可的。

最後凱末爾只能在安納托利亞建立一個土耳其。

奧斯曼在逐漸西化的過程中,加入西方的國際體系,就已經註定了他解體的命運。

就像神聖羅馬帝國一樣,其實你如果生活在19世紀初,看到了神聖羅馬帝國是什麼樣子,也就能預測到奧斯曼帝國了。

所以土耳其,實際上就是奧斯曼從一個帝國向著民族國家轉化分裂產生的結果。

最後連奧斯曼最核心的地區,阿爾巴尼亞和馬其頓,就像布拉格和維也納對日耳曼神聖羅馬帝國一樣,分離出去後,才建立起土耳其共和國。

好,土耳其歷史到此結束,我們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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