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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清廷在鎮壓太平天國的行動中,由於打不過太平天國,以致喪失了江南的半壁江山,怎麼辦呢?垂簾聽政後的慈禧太后接受江南官員的建議,採取“借師助剿”的方式,讓江南地方官僱傭了美國人華爾所領導的洋槍隊幫助鎮壓太平天國。

美國人華爾所領導的洋槍隊所參與的鎮壓太平軍的行動,有一個問題是違反了西方各國所提出的“中立原則”。即在太平天國與清朝之間保持中立。對於洋槍隊破壞“中立”的行為,英國艦隊司令何伯決定抓捕華爾所領導的洋槍隊的西方籍僱員。

本文根據《晚清官場的洋大人》改寫

英國艦隊司令何伯先是在華爾的軍隊中發現29名英國逃兵和兩名美國逃兵,何伯不由分說,便下令將這些人抓捕了起來。而華爾的被捕等於是自投羅網,當何伯和他的水兵押著英、美逃兵登上“切薩比克”號軍艦準備返航的時候,華爾匆匆地追趕而來,要求何伯支援他的整軍計劃,何伯不由分說便令人給他戴上了鐐銬,華爾便成為英國駐東印度及中國艦隊旗艦上的囚犯。

華爾被捕後,上海道臺吳煦和蘇鬆糧道楊坊顯得十分驚慌,在思考著應對的辦法,而華爾則顯得十分的冷靜,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以美國公民對待他,讓他在美國領事面前受審。根據清廷與列強簽訂的條約規定,美國人與英國人同樣在中國享受有領事裁判權,依據這一特權,英國與美國的任何犯人都享有在本國領事面前按照本國的法律接受審判的權利。

據此,華爾於5月21日在上海美國領事館裡接受審判。美國領事館是一個辦公兼具住宅功能合二為一的地方。當天,華爾被幾名英國水兵押著沿著黃浦灘走過一條弄堂,便是美國領事的辦公地了,那時候的美國還不強大,所以駐上海領事館也是簡陋的。

在美國駐上海總領事施密威良的辦公室裡,何伯的一名上尉副官站在美國總領事面前高聲宣讀對華爾的起訴書,起訴書中說,華爾幹了“非法戰爭行為,破壞美國對清軍與太平軍內戰所宣佈的中立”的罪行。[1]

起訴書中還說,罪犯“華爾,違反美國合法當局所宣佈的中立,存心作惡,明知故犯地誘惑英國軍艦‘色提斯’號的一名普通水兵約翰·斯密與其他許多人擅離職守,並用非法手段引誘他們參加軍事行動”。

起訴書說得有理有據,事實上,在何伯率水兵到松江檢查後,在華爾洋槍隊服役的英、法、美逃兵大部分都已被逮捕,並送回自己的艦隊。

晚清官場的洋大人

在審判華爾之時,吳煦與楊坊作為僱傭華爾的當事人,並不在場,但是他們聘請了幾名會講英語的代表在那裡旁聽,當何伯的上尉副官宣讀完起訴書後,施密威良就問華爾,對於這些指控是否認罪,可是這時候,華兒卻站起來說,他不是美國人,“我要提出法院管轄權的問題。我已加入大清國籍,我是大清帝國的臣民。”[2]

華爾說到這裡,審訊室內出現了片刻的寂靜,迅而變得喧鬧、情緒亢奮起來,何伯不相信華爾的說法,美國總領事施密威良也不予置信,要華爾拿出證據來。

但是,且不說此時吳煦與楊坊是否已經悄然為華爾提供了偽證,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華爾的說法當然有自己的理由,因為此時,他已經娶了楊坊的女兒楊常梅為妻,況且在他被捕之前,他已經考慮到英美當局的“中立”原則會對他組建洋槍隊造成障礙,他甚至有可能被抓捕的風險,所以他很有先見之明地向上海地方官提交了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對於華爾聲稱自己是中國人,江蘇巡撫薛煥、上海道臺吳煦和蘇鬆糧道楊坊也千方百計的予以證明。如果在這之前,面對英國的質詢,上海地方官“完全拒絕承認這樣的人在帝國服役的事實”。現在面對華爾被捕,可能要被起訴、審判,進而可能面對西方的質疑、斥責,事情捅到朝廷那裡甚至有可能烏紗帽不保,所以便極力為華爾提供有關中國國籍的證據,面對臨時法庭的審問,華爾也是故意的拖延時間,一會兒說自己是墨西哥人,一會兒又說自己是西班牙人,一會兒又說自己是取得了中國國籍的人。

審問眼看要僵持下來,這時候,吳煦與楊坊派出的代表卻突然站起來,拿出一份事先準備好的,蓋有大印,篇幅很長的檔案,遞給現場的翻譯人員,經譯出來,檔案的大意是,“江蘇巡撫薛煥奉兩江總督轉來北京軍機處來文,關於華爾聲請放棄美國籍加入大清國籍一事,已奏明皇上批准。結束語是:聖上硃批‘準如所請’”。[3]

這份檔案顯然是偽造的,因為雖然確有華爾加入大清國籍的記錄,但記錄的時間是1862年5月17日,據華爾接受這次審判相差時間幾乎一年,但華爾與薛煥、吳煦、楊坊的相互配合,使得卜魯斯與美國領事無計可施。

雖然,何伯與華爾也進行了辯論,何伯批評華爾背叛自己的國籍,但是美國總領事施密威良仔細察看了吳煦、楊坊派出的代表提交的證明華爾國籍的文書,很快便宣佈恢復華爾自由。

對此,《北華捷報》報道說,由於華爾“無國籍”,他被交給中國政府而不是被帶往香港。華爾迫於中國資助人的壓力,又非常急於恢復自己的地位,他再度回到洋槍隊。

華爾遭抓捕又被無罪釋放,在與清軍聯合鎮壓太平軍的行動並沒有因此而收斂,而是變得更加頻繁,何伯沒辦法只好繼續抓捕華爾的一些士兵,被逮捕的士兵中有英國人和其他國籍的人,美國、西班牙、菲律賓、荷蘭、丹麥、挪威等國國籍的士兵在移交給本國領事後大部分獲釋。例如,美國人白齊文因被控違背“中立法”而被捕,由美國領事施密威良審判後,結果卻被判無罪。他被無罪釋放一事支援了英國人的論點,即美國政府“感到實施(中立)法異常困難”。三年多以後,新任駐華公使安森·浦安臣承認美國官方在這方面是軟弱的,他在1864年寫道:“在反叛者對我們在上海的利益造成威脅之時,法令並未得以實施。”[4]

晚清時的美國駐上海領事館

在何伯抓捕其他國籍的華爾軍官兵的同時,何伯又對華爾實施了一次祕密逮捕,目的是脅迫華爾立即解散洋槍隊,何伯對華爾說,假若他願意發誓立即解散他的部隊,放棄他的軍事規劃以及不再勾引英國水手或士兵加入到洋槍隊中來,他就會立即得到釋放,但華爾答應可以不再吸收外國水手或士兵,但拒絕考慮放棄他的軍事計劃以及解散他在松江的洋槍隊。

由於華爾與何伯無法達成協議,何伯很想無限期的拘押華爾,但華爾畢竟是在中、英、美之間都引起重視的人物,要想長期拘押他理由不太充分。何伯感到,假若華爾真是中國籍,假如江蘇地方以及美國方面都要求他釋放華爾,他還真找不出拒絕的理由,那樣他就大大失去了面子,但是,他不願意讓華爾繼續統領洋槍隊以致隨時可能招致太平軍進攻上海。

怎麼辦呢?何伯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他打算立即攻佔松江,解散華爾洋槍隊,在江蘇和上海地方干預前,把華爾釋放掉,而且他覺得他必須立即行動,避免華爾的得力助手法爾思德與白齊文為了幫他們的領導報復而投靠太平軍。說實在的,太平軍當然願意出重金歡迎他們,這一點何伯心知肚明。

但是,何伯計劃迅速攻打洋槍隊,這個計劃被吳煦、楊坊預先得知,也知道了華爾再一次被拘捕的事情,便通知法爾思德與白齊文做好防範。

何伯想攻打華爾洋槍隊,華爾的被拘押似乎不被重視,結果這給他逃跑提供了機會。在他再次被拘捕的第三天夜裡,這個泅水能手利用放風的機會,從“切薩比克”號跳到了水裡,他得以重新逃脫,安然回到了駐紮在松江的隊伍裡,從此後華爾所領導的洋槍隊在經歷劫難後,像一隻不死鳥,鳳凰涅槃得以重生,在大清的僱傭下,又組建了一支更具有戰鬥力的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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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北京太平天國曆史研究會編:《太平天國史譯叢》第三輯,雍家源譯,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73頁。

[2]北京太平天國曆史研究會編:《太平天國史譯叢》第三輯,雍家源譯,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74頁。

[3]北京太平天國曆史研究會編:《太平天國史譯叢》第三輯,雍家源譯,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74頁。

[4]《北華捷報》186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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