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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1606——1645年),明末農民起義領袖,原名鴻基。稱帝時以李繼遷(西夏國開創者)為太祖。世居陝西米脂李繼遷寨。童年時給地主牧羊,歷經艱辛,飽經苦難,後為明王朝一驛卒(相當於今天的郵遞員)。公元1629 (年崇禎2年),驛卒被撤,加之陝北一帶連年大旱,飢寒交迫,民不聊生,農民起義風起雲湧,李自成參加了闖王高迎祥領導的起義,因作戰勇猛,有勇有謀。八年滎陽大會戰時,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戰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領的贊同,聲望日高。高迎祥犧牲後他繼任“闖王”之稱號。

公元1641年(明崇禎14年)正月,李自成起義從陝西殺出,直奔河南洛陽而來,隨即攻陷洛陽,他此舉就是衝著福王來的,一旦把福王封地洛陽拿下,起義軍就有吃有喝,軍費糧餉一應俱全,有錢了打仗自然底氣十足。明萬厲皇帝寵幸鄭貴妃生子朱常洵,封地洛陽,是為福王,朱常洵地近位尊,朝廷尊之以禮。從小嬌生慣養,終日飲酒作樂,所愛唯有酒肉,所求只有美女,對政治時事一概不問,漠不關心。此時北方連年旱災,黃河兩岸起義不斷,長江流域蝗橫行,人們食不果腹,衣不遮體,互相殘食,已是末日之象,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世人都說先帝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洛陽富於皇宮。老百姓過不下去,到了人吃人的地步,但福王為富不仁,毫無人性,他有那麼多錢,那麼多糧,從來不肯開倉救災,老百姓齊唱:“吃他娘,穿他娘,鑿開大門,迎闖王,闖王來了不納糧。”大家都在急切地盼望李自成早日攻取洛陽,把福王給殺了,開倉放糧。洛陽為富庶之地,福王吃喝玩樂,荒淫無度,心寬體胖,富可敵國,最後胖到三百多斤。可見這錢多了也不是好事,引火燒身,招來了農民起義軍。福王天生吝嗇,對自己的兵士也時常剋扣軍餉,衣食不濟,兵丁喧嚷:“王府有金錢百萬,卻讓我們餓著肚子死於賊手。”兵部尚書呂維祺便將其中利害關係告知朱常洵,而朱常洵並未放在心上。公元1640年(明崇禎13年)冬天,李自成接連攻陷永寧、宜陽。公元1641年(崇禎14年)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農民軍進攻洛陽。因洛陽城極其堅固,農民軍攻了整整一個白天也未攻下。這時,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陽終久難保,再加平時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揮守城的王胤昌綁在城上,準備獻城投降。總兵王紹禹聞訊,急忙趕來安撫。譁變士兵大叫:“農民軍已在城下,王總兵您又能把我們怎樣!”一時間眾人動手,殺掉守城明軍數人,不少人因驚墮城。城外農民軍見狀,趁亂蟻附攀城,譁變的明軍伸手引梯,洛陽即時攻下。王胤昌見勢不妙,掉轉馬頭逃之夭夭(後被崇禎帝逮捕,凌遲於市)。

朱常洵從城牆上用繩子逃出,藏匿於西郊迎恩寺中。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第二天,起義軍跟蹤而至將其捉拿。逃跑沒成功,被李自成抓住了。半路正遇被抓的兵部尚書呂維祺。呂尚書激勵道:“名義甚重,王爺切毋自辱!”言畢從容赴死。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頭如搗蒜,把腦袋磕得青紫,哀乞饒命。《明季北略卷十七 李自成陷河南府》:“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於是一場前所未有的殘忍鬧劇上演了,後人對此次活動大為感興趣,繪聲繪色地大加渲染:在宏偉壯麗的飛簷紅牆映襯下,王府中堂廣場尤顯平闊。人聲鼎沸中,烈焰騰騰,珍稀香木製成的無數王府傢俱皆成為柴木,燒成炭火,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大的鐵鍋內,撒滿姜、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高湯燉煮用料,奇香撲鼻。熊熊烈焰中,最駭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鍋之中,除七、八隻剝皮去角的整隻梅花鹿以外,還有一個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裡面撲騰,時而竄上水面,時而沉入水底,邊嚎邊叫,好不悽慘,剛剛抓住一隻浮起的梅花鹿屍體喘息,大鍋周圍兩三千圍觀的農民軍士兵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慘叫著放開手,重新在已經微微燒開的熱水中“游泳”兵士笑看福王在白湯佐料間上下翻滾,人肉與鹿肉齊飛,湯水共作料一色。一個時辰過後,煮得爛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數只鍋中的梅花鹿已經被兵士、百姓吃入腹內,成為大家的美味晚餐。為何叫“福祿宴”,這鍋裡煮的不是有鹿,又有一福王嗎?福祿俱全,故而得名。福王貪財,在非常時期,在危險境地,貪財不要命,最終死的很慘。“福祿宴”畢,李自成命手下搬運福王府中金銀財寶以及糧食,數千士兵人拉車載,數日不絕。並命開啟糧倉,賑濟饑民,饑民感激之下紛紛加入農民軍,李自成聲勢更盛。

這個故事非常的血腥,真是應了魯迅那句名言:翻開中國的歷史,字裡行間,三個字,人吃人!此前是富人吃窮人,這一回是窮人吃富人,反正還是“人吃人”。我在很多年前就聽說過此事,一直都不相信,歷史是人寫的,是當權者別有用心的杜撰。但總有人說,你看史料中也有這樣的記載,這件事究竟是野史傳說?還是正史記載的?細節方面有沒有出入?有沒有確切的史料記載?稍有日常生活知識的人都知道,按照烹飪常識,烹煮動物首先要宰殺放血,然後去除內臟,清洗乾淨烹煮才好吃,就算是李自成和自己的將士想吃人肉,把活生生的人扔進鍋裡煮死肯定不好吃,甚至不能吃,死者胃裡沒有消化掉的食物,腸道里已經形成的糞便如何處理,就算你放再多、再好的調料也不好吃。關於李自成烹煮福王有好幾種說法,有的說是被活煮的,有的說是殺死囫圇煮的,有的說是殺之後洗剝乾淨大卸八塊煮的。這些說法眾說紛紜,加油添醋,顯然不符合常識,更不合乎實際。

歷史上烹煮人肉還真有,五胡亂華時期,北方少數民族入侵中原,將美貌女子掠奪回營,晚上發洩獸慾,玩膩了就宰殺烹煮為食,美其名曰:“兩腳羊” 。再者有記載的就是衛懿公(前668-660在位),名赤,衛惠公朔之子,衛康叔十代孫,衛都朝歌人。衛懿公嗜好養鶴,在宮廷定昌、朝歌西北鶴嶺、東南鶴城(今長垣縣鶴寨)等處,均大養鶴。其鶴如官有品位俸祿:上等竟食大夫 祿,較次者士祿,他外出遊玩,必帶鶴,載於車前,號稱“鶴將軍”。由鶴乃人:凡獻鶴者給以重賞。衛懿公好鶴成癮,不理朝政,漠視民疾,民怨沸騰,國勢衰弱。公元前660年冬,北方翟(狄)人,從邢國的夷儀(今山東省聊城西南)攻衛,到滎澤時,衛懿公發兵抵抗,大臣說:“君好鶴,鶴可令擊翟”。衛懿公向國人“受甲”,國人說:“叫鶴去抵抗敵人吧,它們高官厚祿,我們那裡能夠打仗呢!”衛懿公無奈便帶少數親信赴滎澤迎敵,結果兵敗被殺。野蠻的翟國士兵不僅殺死了衛懿公,而且把他的屍體也烹煮吃掉,而且吃的很乾淨,只扔掉了他的肝。衛國有個大臣名叫弘演,當時出使在外,聽說國內有變,急忙趕回來,看見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決定自殺,用自己的身體為棺材,自殺後讓人挖出他的內臟,把懿公的肝裝入他的腹腔來安葬。如此愚忠,實為罕見。還有就是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時代,桓公久居宮中,什麼珍饈佳餚、山珍海味都吃膩了,有一次半開玩笑地對易牙說:“我就是蒸嬰兒的肉沒有吃過。”易牙為了滿足桓公的慾望,將自己的三歲兒子蒸了獻給了桓公吃,桓公認為他對自己忠心耿耿,於是提拔重用了易牙,易牙便成為寵臣。後來大臣管仲生病,齊桓公前去探望,並問管仲:“君將何以教我?”仲曰:“君勿近易牙和豎刁”。桓公說:“易牙烹子饗我,還不能信任嗎?”管仲說“人無不愛其子,自己的兒子尚且不愛,焉能愛君”。直到管仲死後,桓公仍不信其言。不久齊桓公病危,易牙果然擁立齊桓公的寵妾衛共姬的兒子作亂,閉塞宮門,桓公被活活氣死在病榻上。這是利慾薰心,為了達到自己私慾連自己的親骨肉都能殺來孝敬他人。梁大寶二年(公元551年),侯景廢蕭綱,再立豫章王蕭棟為帝,改元天正。 同年,再命蕭棟禪讓,侯景登基為帝,國號漢,改元太始。追尊漢司徒侯霸為始祖,晉徵士侯瑾為七世祖。於是追尊其祖侯周為大丞相,父侯標為元皇帝。侯景稱帝之後,十分得意,而且認為自己此時佔有江東,高澄必會與自己談判並歸還家人。但高澄此時卻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之事,便是烹殺侯景的兒子,將他大兒子的臉皮剝下來,後將其丟進鍋裡烹殺,表達的是侯景不要臉,接著把他其餘四個兒子均閹割了,使其絕後。呂后做成人肉湯的功臣彭越;這是政治鬥爭,權利角逐。

如果只是讓對方受苦而不是以吃肉為目的,應該是把人下到冷水鍋裡,溫水煮青蛙的方法,從外到裡慢慢煮,在鍋底下一次次新增柴禾,這樣大約能煮上一會兒,圍觀百姓也可以“大飽眼福”。直接把個大活人丟到開水裡,肯定要亂撲騰,那飛濺出來的開水肯定要把行刑的人燙傷。當年朱棣入南京時大肆捕殺反對者,把兵部尚書鐵鉉凌遲了又扔進油鍋裡油炸,劊子手們不熟練,“油沸,內侍手皆爛,鹹棄棒走”。而且大活人下開水鍋之後要不了三五分鐘也就死透了,從酷刑角度來說,似乎時間太短了些,震懾目的還不是很強大。如果目的專門是為了吃,和鹿肉和各種調料一起烹煮的話,就應該是先割脖子放血,後開膛破肚洗乾淨了,再大卸八塊丟進鍋裡煮,就跟煮牛羊肉一樣。但李自成和手下一起吃福王實在有點牽強,如果不是飢餓,實在沒辦法,哪裡有軍隊專門愛吃人的啊。再說了,李自成攻下了富庶的洛陽,想吃什麼沒有?據說佔領福王府邸之後,糧食財物、金銀珠寶無數,何至於吃人肉?殺死或者活煮洩私憤可以,非要吃一個惡貫滿盈,禍害百姓、吃喝玩樂的死胖子,他的肉就那麼好吃嗎?吃了福王就會增福,倒是可以一試,但李自成完全沒有這個胃口。

《明史》載:“崇禎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這裡沒說把福王煮了,只說是說喝著他的血,拿鹿肉當下酒菜,吃喝了一頓,充其量就是拿福王的血滴入酒中,就著鹿肉以解心頭之恨,再說李自成小時候遠在陝北放羊,後又在銀川當驛卒,再後來參加起義隊伍,遠在洛陽的福王即使貪婪兇殘,即使為富不仁,和李自成相隔那麼遠,貌似沒有招惹李闖王啊?為家仇國恨“啖其肉”可以理解,可福王和李自成也沒有什麼深仇大恨啊,至於這樣嘛?李自成沒有那麼變態,他只是罵了福王壓榨百姓,然後打了屁股,一刀砍了頭,斬首示眾。真正大肆渲染“福祿宴”的是吳偉業所著的《鹿樵紀聞》:“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集餐),名曰福祿宴。”再是李漁的《古今史略》:“賊置酒大會,以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兩人都是明朝遺民,感念大明王朝和崇禎的知遇之恩,對推翻明王朝的李自成農民起義軍恨之入骨。

李自成是大明王朝的掘墓者,殘存的南明政權對他恨之入骨,李自成兵敗山海關,再敗潼關之後,轉入江西、湖南、湖北一帶,很想與南明王朝聯合抗清,但南明王朝早已將李自成當作了自己的死敵。李自成是大清王朝的“頭號戰犯”,滿清王朝對他也是窮追猛殺。在滿清王朝統治天下之後,一方面必定要歌頌自己,另一方面要醜化曾經的敵人。對於明朝政府那是一味的詆譭,大肆渲染其政治腐敗,貪贓枉法,魚肉百姓,把福王形容成一個大胖子,福王是肥胖,但到底是不是三百多斤,之所以把福王打造成這樣一個飽食終日,腦滿腸肥、臃腫不堪的形象是在告訴世人,明王朝是腐敗的也是極其貪婪的。反過來說李自成將福王與梅花鹿烹煮,讓軍士大快朵頤,是在宣揚李自成的無德與兇殘,將李自成描寫成一個手段低劣、無惡不作,毫無人性的農民軍首領,將農民起義軍渲染成一群活生生的魔鬼。滿清作為東北入主中原的新王朝,一直受到關內百姓的排斥,南明殘餘勢力繼續反抗,綠林好漢揭竿而起,民間文人士大夫唾棄,反清復明的大小起義風起雲湧。因而醜化前朝朱明王朝,詆譭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讓自己的統治得以延續,讓自己的臣民擁護自己,讓全國人民都知道,哦!原來朱明王朝是那樣的腐化,原來李自成的起義軍是如此的殘暴,我們現在的生活已經很不錯了。

據說福王死後,有義僕收葬,其子(弘光帝)立銘文:“臨危不懼,罵賊而死”,死得非常壯烈,這點很好理解,兒子給老子立碑,歌功頌德,天經地義,弘光帝自然不能寫他爸跪倒在李自成腳下大呼饒命,塑造了一位臨危不懼,大義凜然,痛罵逆賊,慷慨赴死的大英雄,也是人之常情。福祿宴肯定是敵對勢力在醜化李自成,是封建反對勢力對農民起義軍無恥的汙衊。畢竟李自成是失敗者,成王敗寇,已是天理,《明史》是清王朝編撰的,資料是明朝遺老遺少提供的,這些人恨李自成滅了大明,清朝要徹底汙衊李自成,才能徹底打倒李自成,才能給自己樹立一統天下的合法性,普通文人士大夫也瞧不起農民起義軍,所以“福祿宴”的說法就以訛傳訛,越傳越真,越來越廣,再加上想象和幻想,才有了前面血腥殘忍的一幕。

再說自李自成攻陷洛陽之後的僅僅三年時間,於1644年(崇禎17年)1月就在在西安稱帝,以李繼遷為太祖,建國號“大順”,年號永昌,改西安為西京。3月19日,攻克北京,推翻了明王朝。起義軍被巨大的勝利衝昏了頭腦,進入北京城後驕奢淫逸,加之殘存的南明勢力仍在抗爭,後金八旗兵臨山海關,大將劉宗敏霸佔吳三桂愛妾陳圓圓,迫害吳三桂的家屬,以致於逼反吳三桂投靠滿清貴族,聯合清軍反戈一擊。闖王李自成迎戰失利,退出北京,逃往西安,退守關中,再由山西、河南兩路撤退。由於南明弘光帝朝廷的建立和清軍入關,兩路夾攻,大順軍節節敗退,很多投降大順的原明朝將領復投南明或清朝,軍心離散,士氣不振。1645年(清順治2年)正月,清軍用紅衣大炮進逼潼關口。陝西陷落,遂被迫放棄西安,經藍田、商州,走武關,退入襄陽,闖王“聲言欲取南京,水陸並進”。3月,大順軍佔領武昌,李自成計劃乘舟東下,奪取東南作為抗清基地,尚立足未穩,清軍分水陸兩路襲來,李自成棄武昌向東南進發。4月,清軍在湖北陽新、江西九江接連大敗大順軍,切斷其東下去路。李自成遂折向西南進軍,準備穿過江西轉入湖南一帶。5月初,大順軍到達湖北通山縣九宮山麓時,李自成率輕騎20餘人登山探路,被當地武裝殺死,自此叱吒風雲的一代農民起義領袖就此神秘失蹤,留下了千古謎團。

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是一次驚天動地的歷史壯舉,這次起義,歷經十幾年的艱苦奮鬥,終於推翻了朱明王朝,李自成犧牲之後,他的部下又堅持了20多年的抗清鬥爭,這次起義,不僅時間長,規模大,而且還成功了。這次起義鬥陣曲折,影響深遠,而且爆發在封建社會後期,世界資本主義已經萌芽,既繼承了前代農民起義的光榮傳統,同時又有了新的發展和更大的創新,曾產生了大量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蹟,湧現出了許多傑出的農民英雄,表現了被壓迫的勞動人民崇高的革命品質,為中國農民革命戰爭寫下了極其光輝的一頁。毛澤東稱李自成是“陝人的驕傲;歷史學家顧誠評價李自成把一生獻給了反對階級壓迫和滿洲貴族民族征服的革命事業。郭沫若評價李自成是農民革命史中一位偉大的人物。阮英梓言:“名山掩英骨,九宮千古,闖王千古;雋水添勝景,浩氣長存,業績長存。”就連歐洲人也稱李自成為“世界第十五大革命家”,“為有犧牲多壯志,敢叫日月換新天”。李自成鏗鏘的腳步曾經震動了陝北,震驚了中國,影響了中國革命,影響了世界人民,激勵了勞動人民敢於反抗,敢於鬥爭的大無畏精神,為爭取平等自由,為真理正義英勇犧牲的英雄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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