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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年,一名女子被繩子綁住了手腳,被活生生地扔進了德國多瑙河。這名女人以不是女人而是女巫的罪名被投到河中,她是沐浴治療師的女兒艾格尼斯。她在澡堂裡認識了德國慕尼黑地區公爵的兒子27歲的阿爾布雷希特,兩人便墜入愛河。當時的澡堂,不僅可以剃頭髮和鬍鬚,而且可以在浴池裡吃喜歡的東西和喝酒。

艾格尼斯當時只是在澡堂幫助她父親而已,除了她那令人目眩的美貌外,沒有多少人知道,其實兩人已經秘密結婚,但由於身份差異,不太受祝福。對這一婚姻不滿意的公公埃恩斯特公爵一直在思考如何趕走低身份的兒媳,並策劃將用幾個世紀以來把整個歐洲推向恐怖深淵的“女巫審判”。在進一步講述艾格尼絲的故事之前,讓我們看看女巫是什麼。

女巫是指不按照中世紀教會的宗旨生活,而是和魔鬼交流的人,是褻瀆基督教神靈的罪人。雖然這一時期“狩獵女巫”包含當時錯綜複雜的社會背景,但在這裡可以省略。也有學者認為,這個女巫故事的某些根源是基督教在歐洲建立之前就存在的民族宗教的混亂。

隨著一些古老的宗教痕跡在普通百姓中慢慢興起,基督教首長們開始進行鎮壓。儘管學者之間在統計上存在一些差異,但據說整個歐洲因這場持續了數百年的女巫狩獵而喪生了40,000至60,000人。

以宗教肅清開始的“女巫狩獵”令人感到諷刺,它變成了一種武器,家庭成員,鄰居和親戚互相指責對方為女巫。一開始僅僅源於互相嫉妒和怨恨的婦女之間的女巫舉報,隨著時間的流逝,淪落為公務員、貴族、祭司、法庭人士、市長、兒童之間互相告發有利武器。

最近有關這種“女巫狩獵”的學者們也在積極研究中。不管他們出於宗教原因或個人感情,只要被認定為女巫,大部分都會悽慘地死去。例如,“我們隔壁的女人晚上乘掃帚飛向天空”,當一個村莊出現異常的徵兆時,如果孩子突然生病、牛死了、庫房著火,在村裡成為懷疑物件的人就會被認定為女巫。即使是那一年荒年,天氣再壞也都算作是女巫在作怪!

另外,經常去教堂或很少去教堂也是理由,而且已經被認定是女巫的家中親戚也是告發物件。這還不止於此,穿著怪異的衣服,身上出現不好的斑點,長相特別漂亮的女人,這些都容易被認定為女巫。

而中世紀對女巫有專門的測試方法,主流的有4種。耐打測試,針刺測試,耐火測試,耐水測試等等。據悉被耐水測試稱為一種神聖的判斷,但說法有很多。將嫌犯女巫用繩子綁緊扔入水中,在水裡試驗3次,只要人能浮在水面上,就會被認為是女巫。因為魔鬼幫助她不讓她落水。

另一個原因就是可以乘掃帚飛向天空的女巫,因為她的身體很輕,所以無法沉到水裡。還有一個原因是水自古以來就具有潔淨的屬性,所以認為醜陋的女巫掉到水裡,水會把不潔的女巫推出水面。無論如何,如果浮出水面,就會被視為女巫而被燒死。相反,如果女巫沉入水中,就會被視為無罪,但令人諷刺的是,無論如何這樣做,人最終都會死掉。這些事從今天的觀點看是多麼荒謬的測試啊!有記錄顯示,對於這種荒唐的測試,當時的醫生們也進行了論證還表示贊同。

法官們用這些指控的跡象來進行審判。當時在德國維爾茨堡一口氣將200多名女人認定為“女巫”,並在施加了火刑。其中包括一個18歲以下的女孩,一個盲人女孩和一個9歲的女孩。據說在特里爾的兩個村莊的婦女被燒死,僅留下兩個人。這些故事不僅限於德國,當時的大量資料證明,即使在法國,瑞士等國,很多無辜人民也被認定為巫婆而被殺死。

在那個“女巫審判”隨處可見的時代,埃恩斯特公爵把身份較低的兒媳婦誣陷成女巫殺害那就輕而易舉了。手握大權的公爵和弟弟制定殺死兒媳婦的計劃。他為了讓兒媳獨處,故意讓兒子和弟弟一起去打獵。然後向法庭控訴兒媳婦施展魔法,把自己的兒子變得抑鬱導致他兒子想服毒自殺,結果失敗了!就是這簡單的陳述,法庭當場判決艾格尼斯接受“女巫審判”,被綁住手腳,於1435年10月12日被扔到多瑙河。

之後,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阿爾布雷希特為了撫慰艾格尼斯靈魂將她的屍體帶到一個修道院,在此期間懺悔的埃恩斯特公爵也為了與兒子和解而建造“艾格尼斯教堂”。雖然艾格尼絲以女巫的身份結束了悲劇性的一生,但同情她冤死的後人開始舉辦紀念活動,併成為德國傳統的慶典。在此期間,出現了很多以她的故事為主題的文學作品和詩,她的一生被沿用到各種戲劇創作中大肆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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