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太監一詞是在明清之後才出現的,在明清之前是被稱為“閹人”,“中官”,“宦官”等。後來後世認為宮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經出現,不過最初的作用是為了懲罰不正當的男女性關係。在商朝時,則是作為一種刑罰為了懲罰犯罪的人。
後來君王覺得遭受過這種刑罰的人很適合到宮中服侍王室,有些活男性幹著會比較合適畢竟大多數力氣會比女性大,但是自己又有很多女人,讓這種沒了生殖器的男性進入宮中做事,也不用擔心與妃嬪或者是宮女私通淫亂宮廷,從此遭受過這種刑罰的人便在宮中有了職位。最初是來源於犯罪的人,後來太監就來源於平民。這也分為兩種,一種是自願淨身入宮當太監,另一種則是官府強行徵召。而入宮當太監的大多數是因為家境貧寒,淨身當太監就意味著斷子絕孫,很多太監就是從小就開始淨身入宮當太監的。
入宮當太監不但使自己有了一份差事,還不用擔心自己餓肚子。如果運氣好碰到好的主子有權有勢的那種,不僅會有錢還會有權。雖然太監少了點東西,可並不影響他們找女人,但是有些人會因為生理上的缺失,以及生活的壓迫,會使他們產生畸形的心理。比如有些太監會對女性實施暴力,會作為一種報復,因為自己的身體缺陷則把這種恨意發洩到女性身上。可是為什麼還會有自己的女人呢?他們的女人大部分是來源於宮裡,對於有些宮女來說既然得不到皇上的寵幸,選擇有權有錢的太監也是極好的,最起碼自己以後不愁吃穿。來錢相對來說會比其他的差事要快一點,畢竟在宮中隨便得到一些賞賜都基本上能當個好價錢。
雖然沒了自己的命根子,但是對於之前的生活來說肯定是一個質的飛躍。入宮當太監的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誰又會想謀這份差事呢?不僅生理上受到傷害,在心理上也是十分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