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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唐書》,從安樂公主手中買官的人,不是屠夫,就是販夫走卒,所謂“皆出屠販”。

這些人當官後能幹什麼,也就可想而知了——工作幹不了,但把買官花的錢加倍撈回來,還是做得到的。

李裹兒的胡作非為,自然不侷限於大肆賣官鬻爵,她還曾自做詔書,把前面的內容矇住,然後叫她爹畫押,她爹也不管被矇住的內容是什麼,來者不拒,統統“笑從之”。

為毛要把前面的內容矇住?因為她自己都覺得那些內容太過分,估計她爹不會同意,所以才要把它矇住。

誰知道她爹根本不在乎,早知如此,何必費那個勁!

這個公主的所作所為,是不是有點毀三觀?

這算什麼,比這更過分的事,她也幹過呢——有一次,她竟然叫她爹立她為皇太女。

遭左僕射魏元忠勸諫後,李裹兒竟然當著她爹的面勃然大怒:“魏元忠這個老傢伙懂個球,他不過是個既愚昧又頑固的山東佬而已,國家大事怎能與他商議?既然爹你能當皇帝,我本是皇帝之女,為毛不能?”

毫不掩飾當皇帝的野心!

當時的皇太子是李重俊,李顯第三子。

在李裹兒眼裡,這個與她不是一個媽生的哥哥,當然不如她“貴重”,她和老公武崇訓(武三思之子)總是侮辱性地叫這個哥哥為“奴”。

她還認為這個哥哥不配當皇太子,將來更不配當皇帝,應該讓給她,在老公武崇訓慫恿下,多次請求他爹李顯將李重俊廢了。

這要求實在太過分,超出了李顯能夠容忍的底線,李顯才沒答應。

李裹兒對李重俊肆無忌憚的凌辱,和對皇太子地位的覬覦,把李重俊氣得七竅生煙,以至於失去冷靜,於景龍元年(公元707年)七月發動政變(史稱“景龍政變”),帶兵衝入武三思家,首先殺了武崇訓和他爹武三思,然後到處找李裹兒和她媽韋皇后。

可惜,關鍵時刻手下軍官王歡喜等人倒戈,殺了助他政變的左羽林大將軍李多祚、右羽林將軍李思衝及李承況、獨孤禕之、沙吒忠義等人,導致政變失敗,李重俊逃往終南山,在一個樹林休息時,被左右親信殺害。

“景龍政變”後,李顯仍未醒悟,對李裹兒等女兒的溺愛更是變本加厲,比如她和長寧公主、定安公主三家家丁一起搞壞事,搶掠平民子女做奴婢,落到左臺侍御史袁從義手裡,安樂公主一告狀,李顯就命令袁從義全部釋放。

袁從義的骨頭也還算硬:“陛下包庇公主的錯誤,算什麼以身作則?今後如何治理天下?臣知道放了那些狗奴才就會沒事,不然就會得罪公主,但我寧願得罪公主倒黴,也不願因違反陛下制定的法律而苟且偷生!”

然而,胳膊終究擰不過大腿,何況在皇帝面前,一個小小的侍御史連胳膊都算不上,充其量算一根小指頭,在皇帝老兒的強大壓力下,袁從義不得不放了那些狗奴才。

景龍四年六月,唐中宗李顯終於嚐到了溺愛的滋味,被這個女兒和她媽韋皇后,合謀下毒害死,終年五十五歲。

與母親合謀毒死父親不久,李裹兒的生命,也走到了盡頭。

當臨淄王李隆基得知韋皇后想效仿武則天,決定先下手為強,果斷髮動政變(史稱“唐隆政變”),率領禁軍攻入宮中。

李隆基帶兵攻入宮中時,李裹兒正在對著鏡子畫眉,聞訊而逃的時候被追兵一刀砍了。

據《唐語林》,一百多年後,唐宣宗還在拿李裹兒當反面教材教育子女:“上(唐宣宗)常誨曰:‘無輕待夫,無干預時事。’又降御札勖勵,其末曰:‘苟違吾戒,當有太平、安樂之禍。汝其勉之!’”

言下之意就是你們若不聽老子的告誡,太平公主和李裹兒就是你們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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