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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贅婿題材的小說盛行,在被全世界的富豪們喊主人之前,這些贅婿主角們似乎都要受盡白眼。當贅婿是不是真的這麼慘呢?還真是。今天,龍馬君就和大家一起扒一扒贅婿的血淚史。

入贅,俗稱倒插門,也就是男子“嫁”入女方,是人類歷史上一種特殊的婚姻形式。男子入贅之後,便成了所謂贅婿,不僅自己要改姓,後代隨女方姓氏,與生父生母的關係也要一刀兩斷,從此只認女方父母。然而即便如此,贅婿們也往往不能真正融入女方家族,他們的地位比奴僕高不了多少,用唐代經學家顏師古的話來說:

“謂之贅婿者,言其不當出在妻家,亦猶人身體之有肬贅。非應所有也。”

贅婿,就是女方的累贅,就是社會的累贅,在古代社會的地位極為不堪。不堪到什麼地步呢?我們來看下。

在《史記》的《秦始皇本紀》中,司馬遷提到這麼一件事:

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所謂陸梁,也就是嶺南地區,大致包括今天的兩廣全部、福建西南部和雲南東部。嶺南地區距離中原路途遙遠,在2000多年前的秦朝,嶺南更是毫無疑問的蠻荒之地,生存環境極其惡劣,秦始皇於是派遣“嘗逋亡人”、贅婿以及賈人等社會底層人員充當炮灰去奪取嶺南地區。

這些炮灰具體是些什麼人呢?“嘗逋亡人”是曾經逃亡過的刑徒,也就是罪犯。賈人就是商販,我國古代歷來重農抑商,商人地位極其低下。將贅婿與這兩類人並列,可見贅婿的地位有多低下。

到漢朝時,隨著國家的穩定,立法活動逐漸增多,針對贅婿,當時的漢朝政府認為非常有必要加強管理,於是出臺了這麼兩條法律。

第一,贅婿不得當官。

根據《漢書》的說法,漢朝禁止三類人為官,分別是商人、犯過罪的官吏以及贅婿,按照現在的說法,這就等於直接剝奪了贅婿的政治權力,而且是終身。

第二,贅婿要無條件去邊疆服兵役。

漢朝有“七科謫”,所謂七科,指的是被謫發遠征或戍邊的七種人,贅婿名列其中且高居第三,僅僅排在“吏有罪”和“亡命”之後,可見在漢朝,一旦當上了贅婿,幾乎就等於是罪犯了。

我們知道的一些漢朝的輝煌戰役,參戰的兵士可能很多都是贅婿,比如著名的李廣利攻大宛之戰,大宛遠在中亞,萬里征伐,生死難料,良家的弟子是不願意去的,漢朝也就只能強行徵發不受待見的贅婿了。

當然,古人這麼做也有他們的一套邏輯:贅婿之所以拋棄父母,入贅女方,大多是因為貪戀女方財富,這樣的人重利輕生,戰鬥力較良家弟子強上許多。

除了官方法律上的歧視,民間對贅婿的歧視同樣有過之而無不及,以明代的傳奇小說集《三言二拍》為例,其中的贅婿幾乎全是貪婪奸詐的形象。

在《張廷秀逃生救父》的故事中,王員外家的贅婿為了謀奪家產,勾結地方官員誣陷王員外過繼的養子張廷秀,要不是張廷秀諸般奇遇,最後金榜題名,贅婿的奸計就得逞了。

《佔家財狠婿妒侄,延親脈孝女藏兒》中的贅婿則又是一個不擇手段謀奪家產的形象。東平府的富商劉從善有一贅婿名叫張郎,平日裡劉家對張郎極好,張郎幾乎獨掌劉家大權,可這張郎卻不知足,百般算計劉從善已懷孕的小妾。

在世人眼裡,謀奪女方家產似乎就是贅婿的全部,《醒世恆言》中的《贅婿詩》把這一點說得極為分明:

人家贅婿一何痴!異種如何紹本枝?

二老未曾沽孝養,一心只想奪傢俬。

愁深祗為防甥舅,積恨兼之妒小姨。

半子虛名空受氣,不如安命沒孩兒。”

從這首詩也可以看出古人歧視贅婿的要害所在。贅婿之所以受到歧視,本質上在於贅婿是對社會制度和倫理道德的極大威脅。

一方面,古代社會秩序是建立在宗法血緣基礎上,而沒有血緣關係的贅婿在古人看來始終是“異種”,無論如何也延續不了本宗的血脈。

另一方面,贅婿意味著男方要承續女方的血脈,自然也就意味著背棄了原來的家庭,不僅無法冠以父姓,連親生父母都無法贍養,這在古人是對儒家孝道價值觀的極大挑戰,為人所不齒。

現在,隨著社會的進步,贅婿幾乎銷聲匿跡了,然而贅婿文學卻火了起來,其中緣由頗值得玩味。

參考資料:《史記》《漢書》《三言二拍》《中國婚姻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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