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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夢龍的小說《新列國志》第八十三回,說衛莊公寵臣渾良夫跋扈,太子忍無可忍,劫持衛莊公逼其處置渾良夫,衛莊公表示,自己曾與渾良夫約定“免其三死”,不太好辦,太子表示一定會等到渾良夫犯滿四次死罪再殺。幾天後渾良夫在一次公宴上“紫衣、狐裘、不釋劍”,被太子抓住要殺,渾良夫大喊“有盟免三死”,太子指責渾良夫試圖召回被驅逐的衛出公(莊公兒子、太子哥哥),是“第四大死罪”,將渾良夫殺死。

雖然是小說情節,但按時間線算這卻是最早有記載的“免死金牌”,此後許多朝代都有俗稱“免死金牌”的“鐵券”。現存最早的鐵券,是唐昭宗乾寧四年(公元897年)頒賜給鎮海、鎮東兩軍節度使錢鏐的,《履園叢話.叢話二.閱古》說其“形如瓦,高今裁尺九寸,闊一尺四寸六分,厚一分五釐,重一百三十二兩,熔鐵而成,鏤金其上。文二十四行,行十四字,共計三百四十二字”,19世紀中已剝落約一半字樣,後一度失傳又找回,能辨認的字更少,所幸後來當上吳越國王的錢鏐和他這塊鐵券都非常有名,《全唐文.卷九二》全文錄入了這三百四十二個字:

維乾寧四年,歲次丁巳,八月甲辰朔四日丁未,皇帝若曰:諮爾鎮海鎮東等軍節度浙江東西等道觀察處置營田招討等使兼兩浙鹽鐵製置發運等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兼中書令使持節潤越等州諸軍事兼潤越等州刺史上柱國彭城郡王食邑五千戶食實封一百戶錢鏐,朕聞銘鄧騭之勳,言垂漢典;載孔悝之德,事美魯經。則知褒德策勳,古今一致。頃者董昌僣偽,為昏鏡水,狂謀惡貫,渫染齊人。而爾披攘兇渠,蕩定江表,忠以衛社稷,惠以福生靈。其機也氛祲清,其化也疲羸泰。拯於粵於塗炭之上,師無私焉;保餘杭成金湯之固,政有經矣。志獎王室,績冠侯藩,溢於旗常,流在丹素。雖鍾繇刊五熟之釜,竇憲勒燕然之山,未足顯功,抑有異數。是用錫其金版,申以誓辭,長河有似帶之期,泰華有如拳之日,惟我念功之旨,永將延祚子孫,使卿長襲寵榮,克保富貴。卿恕九死,子孫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責。承我信誓,往惟欽哉!宜付史館,頒示天下。

所謂“免死金牌”就是鐵券,最初是西漢封授侯爵時辦法的契約,在鐵牌上庸硃砂寫上“使黃河如帶,泰山若礪,國以永存,爰及苗裔”的字樣,作為皇帝和封爵者之間的契約信物。由於硃砂年久字容易脫落,南朝梁武帝改為在鐵上鏤空填銀,隋文帝滅陳時又改為鏤空填金。由於南北朝及以後列侯基本都是空封號,並無國土,甚至未必能世襲,鐵券轉而用於預赦大臣及其親屬未來可能的犯罪行為,但“皇帝與臣下契約信物”這一點卻保持不變。

正像渾良夫能不能免死要看君主態度一樣,鐵券是否有效,關鍵在於皇帝是否願意遵守這一契約。唐德宗大臣李懷光有奉天救駕之功,卻在立功後和皇帝相互猜疑,皇帝頒賜鐵券,他卻大驚失色,說“聖人疑懷光邪?人臣反,賜鐵券,懷光不反,今賜鐵券,是使之反也”,匆忙造反,結果被殺。唐德宗好友兼智囊李泌曾就此評價,認為德宗輕率許諾他人免死,卻又輕易反悔,令君臣間缺乏最基本互信,從而讓原本是信用憑證的鐵券,反倒成了令功臣談貓色變的催命符。後唐明宗李嗣源未即位時因流言蜚語見疑於後唐莊宗李存勖,被逼起兵奪位。天成三年(公元929年)他和大臣趙鳳談及鐵券,說莊宗一共只頒賜了三塊鐵券(郭崇韜、李繼麟和他本人),結果前兩人因被讒言中傷“尋皆族滅”(李繼麟妻子臨死時還故意自稱“不識字”,讓催命使者李紹榮讀一下鐵券上的字,讓後者很不自在),自己也“得脫如毫釐”。明太祖朱元璋頒賜給所封公、侯、伯爵鐵券二十八塊,但最終得以在其大殺功臣中倖免的,不過寥寥五六家而已——事實上就連“免死金牌”前身“丹書鐵券”。漢高祖所封侯爵以百計(《史記索隱》說有一百四十三家),至(漢武帝)太初“百年之間,見侯五”(只剩下平陽、曲周、陽阿、戴、谷陵侯等五家),可見皇帝對這類君臣契約的信守度,大抵不過如此。

正因如此,唐代李泌、明代李賢等都認為,鐵券制度應該廢除,理由是“預赦死罪”等於縱容他人犯法,有鐵券者會有恃無恐,更容易犯罪,一旦犯罪,容忍則枉法,制裁則失信,無論怎麼處理都會留下很多後遺症。事實上這只是撿好聽的說,前面提到的幾位鐵券領受者中,真正犯法或想造反者是少數——但真正能好端端活下來的也是少數。

迄今存世鐵券一共4塊,除了錢鏐的都在少民地區,也就是說,四塊傳世鐵券擁有者,其實都是天高皇帝遠、皇帝想殺也夠不著的“羈縻之臣”,看明白這點,就該明白“免死金牌”的“免死功能”要怎樣才能被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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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這個朝代,有勢力的貴族,什麼事都能做,殺人只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