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的沒有再嫁,在歷史上早成定論。李清照極有文采,但因是女人,又才氣太露,晏殊、歐陽修、柳永、蘇軾等名家都被她批評過,所以被許多人嫉忌,硬給她造謠,說她在趙明誠死後改嫁張汝舟了,改嫁後又所遇非人,又判決離婚了。其實都是謊話。
最早編造或傳佈這些謊話的是胡仔、趙彥衛、李心傳等人。他們雖與李清照同是宋人,時代接近,但其記錄手法卻大有問題。
胡仔的《苕溪漁隱叢話》一書,成於1148年。
趙彥衛的《雲麓漫鈔》成於1206年。
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成於1253年後。
上面三書的成書年代都可證明李清照活著時並沒看到這類誹謗她的記載。而這類記載的形成,不過是根據一些鄙惡小說的繪影繪形,正如清朝大學者俞正燮所說:其時無學者,不堪易安譏誚,改易安與綦學士啟,以張飛卿為張汝舟,以玉壺為玉臺,謂官文書使易安嫁汝舟,後結訟,又詔離之,宋方擾離,不糾言妖也。
這段文字說明,李清照的再嫁傳聞,系小人編造。另外,這種編造,因為南宋的偏安擾離,竟沒澄清。另外,從李的人格品質和她的成長背景而言,也極難令人相信她有改嫁可能,一個素習義方,粗明詩禮的女人、一個忠憤激發,意悲語明的女人,是很難不為舊社會從一而終思想模式殉道的。
李清照這件事,牽涉到的已不止歷史真相,它還牽涉到道義和觀念:一個女人,再嫁也好,守寡也罷,都是她的私事,別人沒有用泛道德字眼亂罵的權利,更不可造謠。再嫁並沒什麼不得了,可是沒再嫁卻硬說她再嫁,這就太不對了。
李清照是山東章丘人,18歲前,跟著父親在開封做官,18-23歲,跟著丈夫在開封居住,23歲後,跟著丈夫在青州隱居,44歲後,跟著丈夫漂流南京、杭州,丈夫死後,四處流離,不知所終。
她雖然才華絕代,卻是晚景淒涼的女人。800年後,為借用她的名氣,濟南不惜把她移居到市區大明湖來光耀門楣,但對她的介紹上,卻仍在津津樂道著她的改嫁緋聞,李清照活著,看到這些鬧劇,除了不肯過江東,怕也懶得回山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