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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印象中,好像在古代的時候,但凡是死了丈夫,女人就只能終身守寡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

在我國五千多年的歷史上,要求女人守寡的朝代,也就是從宋朝“程朱理學”興起之後。在這之前,即便是某個時期,當權者有這樣的想法,民間也不怎麼搭理。

更何況有時候,當權者自己也根本做不到。比如秦漢時期,就有朝廷褒獎寡婦的事例,然而漢武帝的母親王娡,她的第一任丈夫,卻並不是漢景帝劉啟,而是一個叫金王孫的男人,更是生了一個女兒叫金俗。

其實,大多數時候,政府還是鼓勵寡婦再嫁的。

比如《管子》一書中就這樣規定:

“取鰥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後事之。”

具體負責這件事的,叫做“媒官”,這是一個專門的職位,由政府設立。類似的官職,周朝的時候就已經有了。而在這之後,各個朝代也都設有這樣的官職,畢竟“內無怨女,外無曠男”,社會才會和諧。

這麼淺顯的道理,那時的人們還是懂的。

可是到了兩宋年間,先是有程顥、程頤這兄弟倆,後來又跑出一個朱熹來,說是要搞什麼理學。

按理說搞就搞吧,只當自得其樂也行。可這三人卻偏不,還非要把自己搞的這套理學,跟孔子的儒學摻和在一起。摻和就摻和吧,那倒是好好摻和呀,可這三人還是偏不,甚至對儒學中的一些概念,還進行了篡改。

其中篡改最嚴重的,就是“君子”和“小人”這兩個概念。

本來在孔子所處的時代,君子就是“君之臣子”的意思,小人指的就是我們普通老百姓。可這三人卻非要和道德扯上關係,結果這麼一扯,就使得對君子的各種要求,原本只屬於上層當權者的一種稀缺精神,變成了每個人都有。

這就造成了一個局面,就是上層當權者,不再稀罕當君子,於是成了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傢伙。而這些條條框框,卻成了束縛老百姓思想,最好的精神枷鎖。

你說這三個人有多麼壞!

然而這三人做的壞事,還不僅僅是這些。他們還把女人為死去的丈夫守寡,也納入到了道德範疇體系裡,認為女人喪偶後再嫁,就是不守婦道,就是喪失貞節。

比如說什麼:

“婦人貞潔從一而終也。”

“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他們不但這樣不要臉的強行要求,而且還製造社會輿論,不但把寡婦再嫁說成可恥的事,就連娶寡婦的男人也一樣可恥。

有了理論基礎,接下來的事就好辦了。

於是到了明清時期,“程朱理學”就越發氾濫了,對老百姓的毒害就更加沉重了,尤其是喪偶的寡婦。

比如朱元璋,就曾經頒佈過這樣的詔書:

“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

這就是明擺著,用家族榮譽感,還有實實在在的利益,動員喪偶女子的家人,一起來逼著女人守寡。於是就不斷湧現出,各種各樣的節婦烈女,有丈夫死後陪著一起死的,有還沒過門未婚夫死了,自己卻哭著喊著要守寡的,還有守寡時被男人看到了體膚,就一頭扎到河裡自盡的……

要不說文人做起壞事來,真的是殺人不見血啊!

然而可惜的是,時至今日,居然還有人,把這三個人與孔子、孟子放到一起,尊稱其為聖賢!

真是可悲,更可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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