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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前、中期茶業的蓬勃發展

唐朝是中國曆史上首次稅茶和榷茶的朝代。以安史之亂為界,在此之前,恢弘的盛唐氣象為茶業營造了極為寬鬆的發展空間,使茶業在各方面都獲得了長足的進步。不僅王公貴族和一般的文人士大夫、宗教人士飲茶,尋常百姓也飲茶;不僅漢族人喝茶,周邊吐蕃、回鶻等少數民族也開始喝茶;不僅中國人飲茶,周邊的北韓、日本等國,也開始種植和栽培茶樹了。

如此巨大的茶葉消費量,背後必然有充足的茶葉生產資源做支撐。到唐代時,江南已經超越茶的原產地巴蜀地區,一躍而成為中國最大的產茶區和茶業中心。僅僅陸羽在《茶經·八之出》中,就提到了中唐時期的山南、淮南、浙西、劍南、浙東、黔中、江南和嶺南8大茶區,涉及當時1個郡和42個州,另外還有33個州產茶但並沒有被《茶經》所記錄。

和廣大的產茶區相對應的,是遍佈其中各有其主的茶園,以及越來越繁榮的茶葉貿易。唐代的茶園主要有四類,第一類是包括建在一些名茶產地的御茶園在內的官府茶園,這類茶園產的茶葉主要供皇室和官府享用,資金雄厚,工藝先進,但也存在嚴重的浪費問題;第二類是地主的私人茶園,面積小的多為自己享用,面積大的茶園,要麼租給別人經營,要麼是自己就是茶專家,親自或僱人經營茶園;第三類是小農茶園,也是唐代茶園的主要形式,這類茶園面積不大,茶農通常將其作為副業來經營,只有當茶葉的獲利超過糧食時,人們才把主要精力投入在茶葉的生產上;第四類則是寺院茶園,寺院生產的茶葉,除了自己消費外,也間或進入商品市場進行流通和銷售。

茶葉貿易在唐代前中期也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茶葉不僅成為草市的常客,而且還初步形成了一個由大大小小的商人串聯起來的、從產區零散的初級市場經過"茶葉集散中心"的中級市場,到達北方承銷市場的、貫穿南北方甚至延伸到海外的茶葉市場體系和銷售網路。

白居易那首膾炙人口的《琵琶行》所講述的年輕時紅極一時,"老大嫁作商人婦"的歌女所嫁的商人便是位財力雄厚的茶商,浮樑位於現在江西省景德鎮,是當時全國最為著名的茶葉集散地。

“……今年歡笑復明年,秋月春風等閒度。弟走從軍阿姨死,暮去朝來顏色故。門前冷落鞍馬稀,老大嫁作商人婦。商人重利輕別離,前月浮樑買茶去……”——白居易《琵琶行》

不僅民間的茶葉貿易欣欣向榮,據《封氏聞見錄》記載,唐朝政府在安史之亂以後,還主動與回鶻、吐谷渾等周邊少數民族開展茶馬貿易,以他們所中意的中原的茶葉,換取唐朝政府連年戰爭所需要的數量巨大的優質戰馬,這便是延續到宋代以後的"茶馬互市"。

往年回鶻入朝,大驅名馬,市茶而歸。《封氏聞見錄·飲茶》

不是肥肉的"肥肉":茶利被政府盯上了

唐朝前、中期,當中央政府擁有足夠控制力的時候,茶業貿易的欣欣向榮當然是一件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茶農和茶商獲得豐厚的回報和利潤,政府從中抽取稅收,消費者則得到自己想要的茶葉,真是各取所需、互利共贏。但是安史之亂的爆發,使得中央政府從此陷入了越來越嚴重的財政危機,朝廷不得不一改前期不拘小節的氣派,轉而和其它走下坡路時的政府一樣不遺餘力地搜刮民脂民膏。唐王朝的運氣真好,他們盯上從來沒有進入徵稅行列、但是已經發展到足夠為國家財政做貢獻的茶葉了。

針對茶葉的徵稅行為,地方官府早於中央朝廷。有學者根據杜佑的《通典》推測,可能至早在天寶末年,也就是安史之亂時期,地方官府為了充備軍資,就已經向商人徵收茶稅了。

"自天寶末年,盜賊奔突,克復之後,府庫一空;又所在屯師,用度不足……其後諸道節度使、觀察使多率稅商賈,以充軍資雜用。或於津濟要路及市肆間交易之處,計錢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數稅之。自是商旅無利,多失業矣。"——杜佑《通典》

既然是針對整個商人群體的徵稅,又是在交易發生的地方抽取,當然包括茶葉在內了。

安史之亂的發生,本來就使中央財政近乎一團糟了,加上安史之亂平息後不久、由藩鎮坐大間接導致的四鎮之亂,更使得唐朝政府雪上加霜。唐德宗建中三年(公元782年)九月,戶部侍郎趙贊上奏請旨,在各大市場安排官吏,根據商人所售賣的商品進行徵稅,其中規定茶的稅率是十稅一。這件事在《舊唐書》中被反覆提到過三次,而且明確表示,政府徵對茶稅的徵收自此始。

度支侍郎趙贊議常平事,竹木茶漆盡稅之。茶之有稅,肇於此矣。《舊唐書·食貨志下》

雖然這次茶稅實行沒多久,在涇原兵變之後就被德宗下詔喊停了,但這畢竟是中央政府層面第一次以茶作為徵稅物件,茶稅所帶來的好處也給政府留下了非常深刻而美好的印象。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正月,德宗政府藉口上一年(792年)發生水災導致國家財政危機,專門開闢了一個新的稅種——茶稅,開始了對茶稅的正式徵收。

實際上,水災的發生的確是重徵茶稅的理由,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對上次茶稅的甜頭念念不忘。這不,僅僅在正式開徵茶稅的第一年,政府就收到茶稅40萬貫。而且從此以後,茶稅就成了茶農和茶商頭頂上再也摘不掉的緊箍咒。

貞元九年正月,初稅茶。先是,諸道鹽鐵使張滂奏曰:'……伏請於出茶州縣,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時佑,每十稅一,充所放兩稅 ……'詔 可之,仍委滂具處置條奏。 自此每歲得錢四十萬貫 。 然稅無虛歲,遭水旱處亦未嘗以錢拯贍。《舊唐書·食貨志下》

茶稅以每年40萬貫為底線,逐年攀升。到唐憲宗元和年間(公元806~820年),茶稅曾一度高達66萬餘貫。一直到唐朝末年,茶稅就像牛市的股票一樣一路放飛自我,最高的時候甚至達到過80萬貫以上,幾乎與鹽稅的收入持平,成為唐朝後期財政的"續命仙草",為緩和當時的財政危機、延續唐朝的政治生命起到了不容小覷的作用。

貪心不足蛇吞象:曇花一現的榷茶制度

在唐朝後期茶稅一路走高期間發生過一段小插曲,這便是對唐朝各方面危機進退兩難而謀劃了"甘露之變"的唐文宗,在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實施不到一年就流產了的榷茶制度。

安史之亂不僅破壞了唐朝前期以均田制為基礎的土地制度,也破壞了與其相配套的、以人頭為主的租庸調製。到唐文宗時代,"錢重物輕"的矛盾更加突出,中央財政也愈加捉襟見肘。與榷鹽、榷鐵、榷酒相似,政府榷茶的舉動顯然是為了將茶的厚利盡歸國庫以實現財政上的增收。但朝廷只看到了茶葉的厚利和茶利的易取,卻忽視了茶葉並非生活必需品這一事實,也忽視了已經被越來越沉重的茶稅壓得快要撂挑子的茶商和茶農們。

於是,茶葉由政府壟斷並專賣的榷茶制度的嘗試,不到一年時間,就在茶商和茶農們的激烈反對聲中被迫廢止,主導這項政策的王涯,也身陷囹圄,成了官場鬥爭的犧牲品,以身"祭茶"了。經過這個不大不小的波折,唐朝政府雖然下令取消了榷茶制度,但茶稅並沒有因此而減少。

越來越重的茶稅,在不斷支撐唐政府財政的同時,也為唐王朝的覆滅埋下了隱患。由於沉痾難逃,茶葉的黑市交易和私茶交易越來越多,甚至官商勾結、共牟其利。那些沒有官方背景的茶商,和實在難以承受只增不減的散戶、茶農,最後終於揭竿而起,匯入唐末農民起義的滾滾洪流,成為葬送唐王朝政治生命的武裝力量的一部分。

參考閱讀:

李爾靜《唐代後期稅茶與榷茶問題考論》;《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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