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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間,總共發生了4起大案。朱元璋在奪取政權後,對開國功臣們多有猜忌,唯恐他們圖謀不軌,奪了朱家江山。當然,其中也確實有一些貪贓枉法之事,但藉此開展了整肅擴大化的行動,歷時之久、殺人如麻,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1.洪武九年的空印案

空印案發生在洪武九年,其案的出現,實在是一個冤假錯案。

洪武年間,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派人進京與戶部報告財政收支賬目,然後蓋上地方政府的官印才行。當時交通並不發達,一來一回就可能耽誤過多的時間。且地方稅收錢糧在運往京城的途中,會有一些損耗而無法提前預知,只有到底了京城才能清楚。於是,地方派京的官員都會習慣帶上空的印章的文書,到了京城才填寫實際的數目。嚴格來說,這頂多算是投機取巧,不至於犯殺頭之罪。朱元璋卻認為欺君瞞上,損其皇威。因此,大開殺戒。官吏下獄或被誅殺達數百人,或許更多。

2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

胡惟庸早年投入朱元璋麾下,一直做地方官吏。後來調入京城,逐漸做到中書省參知政事,就任文官之首左丞相。開始時小心謹慎,自覺勤奮。逐漸劣根性露出,開始貪贓枉法,甚至毒死了劉伯溫。朱元璋處死他,應該不冤。然而大興刑獄,藉故大殺開國功臣1公21侯就為過。其中滎陽侯鄭遇春、豫章侯胡美、江南侯陸聚、宜春侯黃彬、南雄侯趙庸、靖寧侯葉昇等慘死屠刀之下,牽連者竟達3萬多人。

但是胡案並不算完,在後來持續的10多年內,不斷有人因此案被牽連誅殺,滅門滅族。這其中包括開國第一功臣南韓公李善長,將離職回鄉多年,已經77歲的昔日老臣及家人70多口全部處死。

胡案之後,朱元璋就此取消了中書省,廢除了丞相制度,進一步的加強了皇權的集中統治。

3.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

郭桓案之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已經鬧的人心惶惶了。朱元璋又採取了法外施刑的方式,設立了錦衣衛,以圖加強對官員的監管。

此時,御史餘敏和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同僚貪汙。私分了浙西的秋糧。貪汙2000多萬石糧食。朱元璋大怒,下令讓審刑司吳庸徹查此案。郭桓案自此開始,牽連範圍竟達全國,涉案人數多達數萬人。逐漸演變成一場全國性的騷動,民間不少人因此破產,甚至喪命。最後,為了平息民怨,將主審官吳庸問斬。

此案明顯矯枉過正,讓不少官員蒙受冤屈,還牽連到了許多無辜的百姓。這使得最初的目標大打折扣。

4.洪武二十六年的藍玉案

藍玉早年在常遇春麾下,驍勇善戰,後隨傅友德進攻四川,又跟徐達征討北元,可謂戰功累累。到了朱元璋晚年的時候,藍玉已經是為數不多的大將了。洪武二十一年,藍玉率軍征討北元,大勝而歸,俘獲北元人員近8萬,牛羊馬15餘萬,並金銀印璽等物。至此,北元一蹶不振。被封為涼國公。封國公之後的藍玉自恃功大,經常驕縱枉法,令朱元璋不悅。

洪武二十六年,錦衣衛從藍玉家中發現倭刀近萬把,遂指控藍玉謀反。朱元璋立刻以“謀反罪”將藍玉下獄,抄家產,夷三族,將其剝皮實草,傳示各地。

藉此機會進行黨誅,本案被牽連的達15000餘人。其中列名《逆臣錄》的有1公13侯2伯。不久,潁國公傅友德、定遠侯王弼、宋國公馮勝等也在一兩年內相繼被誅殺。藍玉案看上去就是胡惟庸案的一個延續,

通過洪武四大案,明初開國功臣幾被殺盡,苟活的不過湯和,耿炳文等寥寥數人。

據說,朱元璋在位31年期間,誅殺曾出生入死打天下的故交部下不低於15萬。這裡究竟有多少冤魂,誰能說的清,道的明。

整個開國元勳體系崩潰了,功臣殺了,良將沒了。欽定的建文帝身邊,留下的草包居多,等到朱棣造反時,龐大的軍隊竟無法抵禦燕軍的進攻,一敗塗地。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給了北元殘部喘息之機,後來終明一代都沒有徹底解決蒙古的邊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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