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古裝劇是越來越火,啥《延禧攻略》、《甄嬛傳》、《慶餘年》、《大明風華》,每一部都是膾炙人口的作品,而古裝劇的爆火也激起了大家對中國古代歷史的興趣,特別是涉及朝堂的部分,什麼三省六部、九品十八階,繞的人是雲裡霧裡的。
而絕大多數朋友判斷一個官員地位高低時,就看他是幾品官,若是什麼七品、八品、九品,不用說就是芝麻小官;至於一品、二品、三品,當然是天天圍繞在皇帝身邊的大官,是所有官員追求的“終極目標”。
可凡事總有例外,今天筆者要和大家介紹的這個官職,雖然只是七品小官,然而某些時候權力卻高過一品的丞相,皇帝更是對他們信任有加,簡直是人人搶著當,那麼它究竟是啥官職呢?又具體負責什麼工作呢?別急,咱接著看。
首先,我們要明白,古代的官職大體可以分為2種,其一是“中央官職”,即那些待在國都裡,每天都要入朝面見皇帝的官員們,一般這種官員級別較高;其二則是“地方官職”,古代交通不便,皇帝不可能知道各省各地每天情況如何,這時候就要派出官員去地方任職,除了特殊情況,地方官員很少會回國都與皇帝見面彙報工作。
正所謂“天高皇帝遠”,這些一年到頭都見不到皇帝的官員,免不了思想和行為上會鬆懈,鬆懈就意味著貪汙腐敗,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皇帝便專門設定了一個官用來管理這些“地方官員”,而此官,便是人人都搶著當的“巡按御史”,別看它只是7品小官,但權力卻非常大。
關於巡按御史的產生,最早可以追溯到秦始皇時期,當年秦始皇完成了全國一統,將秦國變成了龐大的秦朝,這就意味著他要管理更多的地區,為了防止地方動亂,秦始皇便派駐各郡的監御史,負責監督地方官員,等到漢武帝時期,監御史變成了刺史,唐朝時期,才改名為“巡按”,雖然名字一直在變,不過工作內容是固定的——即抓貪官。
發展至明朝時期,巡按御史的權力進一步加大,畢竟明朝的開國國君朱元璋,是一個對貪官恨之入骨的人,當年他剛剛上位時,便明文規定: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即貪汙超過60兩銀子的,一律砍頭。根據史料記載,朱元璋在位的31年裡,殺了近10萬人。而巡按御史,便是當年為朱元璋清查貪官的得力助手。
《明史》上書:洪武年間即有巡按御史之設,然非常例。至永樂元年二月乙卯,遣御史分巡天下,遂為定製。
當年選拔第一批巡按御史時,朱元璋就下了大功夫,大約100名御史裡,才能選出1位能力最強、最忠心的人擔任巡按御史,而朱元璋也給了他們絕對的權力,巡按御史不僅可以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也可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行政官員之權力,並對府州縣道等衙門進行實質監督,並且是“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可見其權重。
雖然朱元璋只將他們定為7品官,但3品以下的官員,可是統統由巡按御史考核,這實權是槓槓的,所以各地的地方官員們,十分害怕巡按御史,生怕一個不小心就被他們抓住把柄,當場處決。而作為專門抓貪官的存在,巡按御史自然當是剛正不阿之人,而一旦他們犯罪,就是“罪加三等”。在各個巡按御史的努力下,朱元璋才得以抓出瞭如此多的貪官汙吏。
然成也蕭何敗也蕭何,起初,巡按御史確實在很大程度上幫助帝王整頓朝綱,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曾經正義無比的巡按御史,卻變成了帶頭腐敗之人(明朝中後期開始),收賄賂“行方便”,收賄賂“走過場”,都成了常事,明朝末期一巡按淮楊的史御史,一個人貪汙就接近20萬兩,可以說正是這種貪汙腐敗之風的興起,直接毀滅了龐大的明朝。
等到明朝滅亡,清朝仍然沿用了巡按御史制度,並細化到了巡鹽御史、巡漕御史、巡農御史等,取得了不錯的效果。而如今世界各國仍然有類似巡按御史的存在,如督察處、查貪局、清廉會、廉政署等,隨著時代的發展,各項制度也是愈發完善。
參考資料:《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