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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代的西班牙,簡單地說就是沒有“西班牙”。

文藝復興,就是復興古代希臘、羅馬文化元素,同時,復興羅馬元素也給封建君主提供了一個機會,透過他們對羅馬皇帝的想象,把自己由封建主君變為絕對君主。

西班牙就是第一批絕對君主的體現者。

封建時代的西班牙就是一系列的十字軍國家,和波羅的海地區的日耳曼騎士建立的十字軍國家是相同性質的。

他們就是歐洲的邊疆,也是基督世界的邊疆,也是近代殖民主義的先驅。

中世紀基督教的特點,就是與封建主義結合,具有殖民主義性質的十字軍國家。

這意味著基督教精神和騎士精神的結合,同時也對基督教本身起了很大的塑造作用。

包括我們看文學作品中所描述的“騎士精神”,就是基督教與封建主義相結合所產生的。

在羅馬帝國衰退後,留下了大片的土地,這些土地,就需要有既能打仗,又能建設的武裝教團去重新開發。

那些原來是被羅馬人所控制的,後來又被遺棄,即便是透過獎勵和補貼都沒有人願意耕種的土地,被這些武裝教團重新開發。

在封建主義體制下,建立起新的城市。

像是普魯士這樣的不毛之地,包括瑞典、波羅的海國家的大部分國土都是由騎士團開發出來的。

即使是在英國,威爾士,包括美國,發生的故事也是相同的。

這便是歐洲中世紀封建的基本精神。

因為羅馬帝國的崩潰,在無法延續舊的帝國體系的時候。

那麼在邊疆區域,像是英國、德國、廣大的東歐,還有西班牙這樣的十字軍國家,延續官僚統治基本上就不可能的。

官僚統治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安全的俸祿。

而在充滿蠻族的邊疆,必須面對異教徒和蠻族的入侵。

在這種環境下,他們必須一手拿著劍,一手拿著鋤頭,完全依靠自己維持秩序,必然是高度勇武的。

因此對每個人不同的能力的評價,就像是市場經濟中對商品的評價一樣,不可能弄虛作假的。

也不能像任命官員那樣隨意評定級別。

簡單地說,就是隻有最勇武的人才能生存下來。

當然我們對“勇武”定義會有分歧,但是就總體來說,就是那些“最勇敢,最聰明,最堅毅,最強壯”的人才能活下來。

即便你並不是一個戰士,而是一個平民。

但是你能清晰地判斷周圍環境,團結地聚攏家人,節儉地分配物資,開發貿易路線,勇敢地戰鬥,智慧地自制工具。

這些全部都是能力。

但如果你將一個懦弱的或不能戰鬥的人放入這個體系中,讓他去維持秩序,那這個體系馬上就會像羅馬帝國一樣崩潰了,這相當於要了他們的命。

但如果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是比較能容許一個無能之輩的,而皇帝為了維持統治,反而不太需要一個非常勇武的人。

反正大家都是拿俸祿混日子,所以級別高低,對整個體系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那麼騎士精神,像是保護弱者,保護婦女兒童,還有忠誠、公平等,都是在這個環境下形成的。

歐洲基督世界的邊境,也就是十字軍國家,西班牙就是其中之一,當然當時還不叫西班牙。

在中世紀人的角度看,大丈夫當帶三尺劍,立不世之功。

我不能苟活於世,要建功立業,那我就去參加十字軍,去西班牙,西班牙就是邊疆,是檢驗騎士精神的戰場。

在這個過程中,比騎士精神更重要的,就是封建主義,這個結構塑造了整個中世紀的歐洲。

我們如今看到西方大多數制度與法律,就是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

公元711年,摩爾人入侵西班牙(西哥特王國418~714),只用了7年時間就征服了伊比利亞半島,從而西班牙開始了為期近800年的伊斯蘭統治,稱做“安達盧斯國”。

穆斯林很擅長水利,為安達盧西亞肥沃的平原打造了水網灌溉系統。

在水網灌溉系統當中,就像我們之前講埃及那些依靠尼羅河灌溉的農民一樣,除了耕種之外,基本做不了任何事。

他們既不需要保衛自己,也不需要經營,既不需要有武力,也不需要有智慧。

因為國王控制了水網灌溉系統,他想如何控制水利就如何控制,控制的好壞國家就會繁榮或者貧困。

那農民還能做什麼呢?那就只剩下提供貢賦了。

如果國王分配得好,那麼就會成為世界糧倉,全世界都要來買糧。

比起貧窮落後的基督世界封建君主,財富當然要多得多了,於是宮廷中養了一批來自全世界各民族、各宗教的知識精英。

他們看到不遠處群山之中住著一批信仰基督教的蠻族,這些不開化的蠻族動不動就要下山搶劫。

那麼在依靠哈里發保護的知識分子眼中,這些基督蠻族就是一批恐怖分子,基督教就是恐怖主義宗教。

中世紀的西班牙也是分“溫和基督徒”和“極端基督徒”的。

溫和基督徒,就是穆斯林征服西哥特王國以後並沒有走,並接受了穆斯林征服者的統治。

這些人中有一部分技術人員,那麼根據古蘭經的規定,要給有經人,就是指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相應的自治權,讓他們用自己的教法自我治理。

這些人在政治上,就像是奧斯曼征服拜占庭的東正教徒,或者是滿清漢人那樣的地位。

雖然會受到歧視,但也不排斥會被哈里發重用,有著高官厚祿。

溫和基督徒還有猶太技術人員,在哈里發宮廷中就是這樣的一個角色,當然他們還是有自己的教會的。

這些教會放棄了自己的武裝,接受穆斯林的保護。

在他們看來,在開明的穆斯林君主的統治下,我們這些精英階層過得還是不錯的。

雖然說會遭到歧視,但也不妨礙我們高官厚祿。

那我就希望,這個體制最好一直持續下去,不要被極端基督徒擾亂。

所以,他們在沒有放棄“只有耶穌的教導才是真理”的前提下,願意在世俗層面上,接受穆斯林的統治。

我也不去挑戰他們,大家和平相處。

就是說,促進民族團結和宗教和睦,這樣大家都相安無事。

但是也有一批極端基督徒,他們認為如今基督教已經淪為被統治者了,這就等於是背叛了我們基督教的事業。

我必須要恢復我們應有的地位,那些比較能打的,就去加入了那些極端基督徒。

在穆斯林統治者和溫和基督徒眼中,這些人是什麼人呢?

就是恐怖分子。

本來我們日子過得好好的,你們這些極端分子動不動就要過來搞恐怖襲擊,搞得大家都過不上和平的日子,你們還不是恐怖分子嗎?

你襲擊的那些人就沒有普通百姓嗎?

此外,還有一部分人不太能打,甚至還有很多婦女,所以仍然住在城市裡,同樣不願接受穆斯林的統治。

他們的做法就是自殺式恐怖襲擊,比如在穆斯林禮拜的時候,放火燒清真寺什麼的,當然最後肯定會被抓起來處死,但是沒關係,殺了我一個,自有後來人。

極端派的這些做法,其實就是迫使穆斯林做出一個選擇:

要麼就把所有基督徒當敵人,殺光基督徒,要麼就滾出西班牙。

同時也在綁架那些溫和基督徒。

要麼就與我們團結起來,共同與穆斯林戰鬥。或者你就等著穆斯林把你們當成恐怖分子滅了。

這樣的話,你們也沒法做溫和派了。

包括我們看恐怖襲擊,為什麼事後會有某個組織宣佈對此事負責?

他們的目的不是說我要道歉,或者要給你賠償什麼的,也不是說我透過搞恐怖襲擊就能打敗你。

我就是為了讓溫和派混不下去,讓他們徹底決裂,最後決一死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現在打不贏,就是因為妥協的人太多了,只要我們團結起來,我們就一定能贏。

如果你從人口上看,當時科爾多瓦哈里發國裡面,基督徒還是佔優勢的。

阿拉伯人就像入關後的滿清一樣,雖然已經腐化了很多,從沙漠部落武士轉向遊手好閒的八旗子弟,但殘存戰鬥力還沒有完全消失,所以暫時還能鎮得住這些基督教順民。

當然我們知道,之後的歷史,就是在基督教與穆斯林之間展開,那些溫和派都消失了。

這就相當於是一種考試,你怎樣判斷一個人的能力如何呢?

當然一個人的能力是綜合的,你沒辦法設計出一個絕對公平的評價體系。

考試的目的不是考試,而是為了評價學生的能力。

如果一個學生,他的能力很強,當然考試也是能力的一部分,那麼他的能力就要從考試中體現出來。

一個能力很強的學生,或許他不想考試,但是你如果讓他去考的話,他的成績也會不錯的。

那麼戰爭就相當於一種考試,雖然我不想戰爭,一個人的能力也並不完全是武力,但是使用武力對能力來說就相當於一場考試。

不過學校裡的考試是讓你有準備的,而且有標準答案,而戰爭是不會給你準備的,也沒有標準答案。雖然說殘酷得多,但也公平得多。

我們看如今世界上大多數宗教,都是標榜自己是和平主義,但真實的歷史中,他們能夠興起,都是依靠武力的。

基督教也是這樣,他們在羅馬帝國崩潰後發現,在兵荒馬亂蠻族入侵和封建主義的體系中,即便本身是和平主義的宗教,也必須用武力保護自己。

在穆斯林統治下的西班牙,那些極端基督徒,這些人中,有很多都是不想接受穆斯林專制體系下的束縛。

他想出人頭地,自己打天下,爭取一個封建領主的地位。

你自己很有能力,可以當老闆,那你肯定就不想在國企中乖乖做一個技術人員,服從上級領導指揮的。

在穆斯林統治下的西班牙,有很多本身是穆斯林或者是叛教的基督徒,他們本身很有能力,不想受到穆斯林專制體系下的束縛,想要自己打天下。

如果你很能打,你很快就能割據一方了。

於是出現了拜占庭的那種情況,那些又窮又亂的野蠻人領地一天天的擴大。

而我們這些文明人的領地卻不斷縮小。

最後搞到不得不向基督封建領主納貢換取平安。

那麼對阿拉伯征服者說,簡直就是一個恥辱。

但恥辱歸恥辱,你又沒能力改變,如果你本來就不能打,那你就最好籤個澶淵之盟之類的條約,多交點保護費,反正你打我也是為了錢。

總比被遼金或者蒙古直接滅掉更好一些。

當然,你選擇交保護費的結果就是對方強大了,你更弱了,等於是一個慢性死亡的過程。

當時穆斯林在西班牙就是這種情況。

之後收復失地和十字軍戰爭,不像是近代國家那種,有指揮、後勤什麼作戰體系。

就是那些基督教封建領主,和十字軍發動的私人戰爭。

所以在大規模戰爭的時候,十字軍一方一般都是輸的,他們沒有協同作戰的基礎。

而如果只是幾百人的小規模的邊境戰爭中,十字軍基本上都是贏的。

原因很簡單,哈里發能夠看到的這些大規模十字軍戰士,他為了自己統治的穩定,必然會花大力氣去作戰。

在哈里發看不見的地方,那些官吏們就不會那麼負責了。

一場小規模戰爭的輸贏,對他們也沒什麼影響,也不妨礙他們領俸祿。

我打贏了,不一定能升官發財,而要輸了被殺了,那就得不償失了。

而那些十字軍都是為自己利益作戰的,他們侵佔下土地後,就修建防禦設施,然後定居下來,自然會為這塊土地而流血犧牲。

所以他們之間維持土地的能力自然是差別很大的。

於是又出現了,我們之前講的奧斯曼入侵拜占庭的那種情況。只不過這次雙方的角色顛倒了。

西班牙的哈里發實行了中央集權制度,而卡斯蒂利亞和阿拉貢的各路封建領主是自由的。

科爾多瓦的哈里發或者格拉納達的埃米爾希望我統治下的穆斯林都是順民,你們千萬不能有什麼武器,你們好好交稅就行了。

但當順民以後帝國沒人打仗怎麼辦?

我拿到這些稅收以後,再去找僱傭兵。

這些僱傭兵是從哪裡來的?

就是斯拉夫奴隸,他們是奴隸販子從烏克蘭草原上買來的斯拉夫人。

然後用這些斯拉夫人組成一支金髮碧眼的穆斯林衛隊。

哈里發依靠這些穆斯林衛隊,一方面鎮壓國內的順民,一方面去打那些十字軍封建領主。

當然這個計劃並不是完美的,可能會出現一點“小”毛病。

比如僱傭兵有時不那麼聽話,把埃米爾殺掉,或是把君士坦丁堡皇帝的眼睛挖出來,或者將科爾多瓦的哈里發關在地下室裡面餓死。

這些事他們都是幹過的。

但皇帝還是覺得,無論僱傭兵再危險,也比自己的臣民掌握武器好得多。

而此時北方的卡斯蒂利亞和阿拉貢的封建領主就不是這樣的。

這些封建領主,如果不服國王或者皇帝,你可以自己去打天下。

然後找一些志同道合的武士們,我帶領著這些武士,去打科爾多瓦哈里發的土地。

科爾多瓦的官僚不會和我拼命的,再說他們也不會打仗。

我們就在邊疆地區,把那些萬惡的穆斯林異教徒搶一波。

這裡有宗教上的理由,就像熙德一樣,就算我和國王不和,但是基督教同胞是不能搶的。

基督徒打基督徒是不合法的,但如我我搶異教徒,這就合法了。

另一方面,基督教也是封建領主,或者是依靠領主保護的。

真要打起來,打的也會很辛苦。

而那些穆斯林順民是很好打的,這樣我獲得了大量的土地和戰利品,在這些原穆斯林領地建立一個新的公國。

既然西班牙基督教有這樣一套比較自由的封建體制,只要英勇善戰,我拉一波人馬,自己當領主。那麼自然基督教領地就會越來越大。

儘管哈里發和埃米爾錢又多,還可以僱傭斯拉夫人為自己打仗,但他們的土地也會越來越少,最後只剩下格拉納達。

甚至原來穆斯林都會覺得,我當這個穆斯林真是太沒意思了。

我本來很能打,但是哈里發不讓我能打。

他看我能打,不但不重用我,還找斯拉夫僱傭兵殺我全家。

那我當這個穆斯林還有什麼意思呢,我乾脆改信基督教算了。

於是很多能打的穆斯林就投奔了基督教一方,變成了西班牙國王的領主。

然後帶著軍隊打格拉納達,最後打到穆斯林西班牙徹底滅亡。

沒錯,和奧斯曼打拜占庭的故事一模一樣,只要把穆斯林西班牙改成東正教拜占庭,把基督教西班牙改成穆斯林突厥,整個故事情節不用改一個字。

這就是西班牙的收復失地運動或者十字軍戰爭。

在這個過程中是分三系的,我們下次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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