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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歷朝對犯人的懲罰,條例繁雜,但粗粗說來無外乎打、殺、流放三種。打是輕刑,殺是極刑,流放“不輕不重”,嵌在中間。

打的名堂就很多,打的工具(如鞭、杖之類)、方式和數量都不一樣。民間罪犯姑且不論,即便在朝堂之上,也時時刻刻晃動著被打的可能。再道貌岸然的高官,再斯文儒雅的學者,從小接受“非禮勿視”的教育,舉手投足蘊藉有度,剛才站到殿堂中央來講話時還細聲慢氣地調動一連串深奧典故,用來替代一切世俗詞彙,突然不知是哪句話講錯了,立即被一群宮廷侍衛按倒在地,在眾目睽睽之下被一五一十地打將起來。蒼白的肌肉,殷紅的鮮血,不敢大聲發出的哀號,亂作一團的白髮,強烈地提醒著端立在一旁的其他文武官員:你們說到底只是一種生理性的存在;用思想來辯駁思想,以理性來面對理性,從來沒有那回事兒。

殺的花樣就更多了。我早年在一本舊書中讀到嘉慶朝廷如何殺戮一個行刺者的具體記述,好幾天都吃不下飯。後來我終於對其他殺人花樣也有所瞭解了,真希望我們下一代不要再有人去知道這些事情。他們的花樣,是把死這件事情變成一個可供細細品味、慢慢咀嚼的漫長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組成人的一切器官和肌膚全部成了痛苦的由頭,因此受刑者只能怨恨自己竟然是個人。我相信中國的宮廷官府所實施的殺人辦法,是人類成為人類以來百十萬年間最為殘酷的自戕遊戲,即便是豺狼虎豹在旁看了也會瞠目結舌。

殘忍,對統治者來說,首先是一種恐嚇,其次是一種快感。越到後來,恐嚇的成分越來越少,而快感的成分則越來越多。這就變成了一種心理毒素,掃蕩著人類的基本尊嚴。統治者以為這樣便於統治,卻從根本上摧殘了中華文明的人性、人道基礎。這個後果非常嚴重,直到已經廢止酷刑的今天,還沒有恢復過來。

現在可以說說流放了。

與殺相比,流放是一種長時間的折磨。死了倒也罷了,可怕的是人還活著,種種殘忍都要用心靈去一點點消受,這就比死都繁難了。

就以當時流放東北的江南人和中原人來說,最讓人受不了的是流放的株連規模。有時不僅全家流放,而且禍及九族,所有遠遠近近的親戚,甚至包括鄰里,全都成了流放者,往往是幾十人、百餘人的隊伍,浩浩蕩蕩。

別以為這樣熱熱鬧鬧一起遠行並不差,須知道這些幾天前還是錦衣玉食的家都已被查抄,家產財物蕩然無存,而且到流放地之後做什麼也早已定下,如“賞給出力兵丁為奴”、“給披甲人為奴”,等等,連身邊的孩子也都已經是奴隸。一路上怕他們逃走,便枷鎖千里。我在史料中見到這樣一條記載:明宣德八年,一次有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東北,死在路上的就有三分之二,到東北只剩下五十人。

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這些奴隸分配給了主人,主人見美貌的女性就隨意糟蹋,怕其丈夫礙手礙腳就先把其丈夫殺了。流放人員那麼多用不了,選出一些女的賣給娼寮,選出一些男的去換馬。

最好的待遇是在所謂“官莊”裡做苦力,當然也完全沒有自由。照清代被流放的學者吳兆騫記述,“官莊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頭,不是種田,即是打圍、燒石灰、燒炭,並無半刻空閒日子”。

在一本叫《絕域紀略》的書中描寫了流放在那裡的江南女子汲水的鏡頭:“舂餘即汲,霜雪井溜如山,赤腳單衣悲號於肩擔者,不可紀,皆中華富貴家裔也。”

在這些可憐的汲水女裡面,肯定有著不少崔鶯鶯和林黛玉,昨日的嬌貴矜持根本不敢再回想,連那點哀怨悱惻的戀愛悲劇,也全都成了奢侈。

康熙時期的詩人丁介曾寫過這樣兩句詩:

南國佳人多塞北,

中原名士半遼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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