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七年(1644年),
甲申之變,
李自成攻破北京。
太監王承恩陪伴皇帝登上煤山,
崇禎帝自縊,
王承恩殉主,
明亡。
此時,另一位太監也於宮中自焚殉帝,
這個人就是高時明。
高時明,初名昇(一作“永升),賜名時明,永清(今河北省永清縣)信安鎮人, 十五歲入內廷,明朝崇禎時期的司禮監掌印太監。
司禮監,是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務的“十二監”之一。由於明代胡惟庸案廢相後,皇帝需要另一套內廷機構輔助處理政務,因此宦官權力上升。司禮監主管皇帝文書、印璽、宮內禮儀等業務,後因明朝內閣制度的確立,獲得參預機務,代皇帝“批紅”的權力,遂上升為“十二監”之首,成為內廷權力最大之機構。司禮太監雖僅具有外朝四品之級別,但其權力可與內閣首輔匹敵,有“權過元輔”之稱。司禮監掌印太監、秉筆太監常被時人比作內閣首輔、群輔,在其他衙門任職的宦官見到司禮太監必叩頭稱呼上司。
據《永清縣誌》記載,“其徒魏國徵等拾骸骨於灰燼中,葬西直門外七十里九龍山(今大工村),客城孫奇逢表其墓。”
續永清縣志第十二光緖元年(18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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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酌中志》記載:高時明自營墳地於大覺寺山場,“其名曰九龍山,點穴託昭呂修造。” “紹呂者,丁紹呂,昌平州人,為人善應對,有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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