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74年,明朝遼東總兵李成梁率領6萬車騎兵,大敗進犯遼瀋的建州女真右衛都指揮使王杲,王杲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無奈之下投奔了王臺(海西女真哈達部),可是他萬沒有想到,被同族王臺綁了起來押送明廷,後被以“磔”刑處死。
遼東總兵李成梁像
9年之後,為斬草除根,李成梁對盤踞在古勒城的王杲之子阿臺章京進行毀滅性的打擊。
當時,努爾哈赤的祖父覺昌安、父親塔克世為營救孫女(阿臺之妻),也被困在城中。這次攻城的“帶路黨”是尼堪外蘭(建州女真圖倫城的城主),城破之時,明軍屠城,覺昌安、塔克世亦被“誤殺”。
歸還屍體,給你敕書三十道,馬三十匹!經濟補償加上加封官職,誤殺你祖、父二人的事,就這樣結了,努爾哈赤對這樣的處理結果能認嗎?
常言道,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更何況,努爾哈赤的祖、父兩人,一併死在明軍的兵刃之下!
可是,25歲的努爾哈赤也知道,造反談何容易,先說遼東總兵李成梁已經鎮守遼東十多年了,直接挑戰這個巨大的軍事存在,對於“一窮二白”的努爾哈赤來說,不啻以卵擊石!
更何況,由於“帶路黨”尼堪外蘭的出色表現,明廷已經決定扶植其作為建州女真的新“代言人”。
處於“內憂外患”環境中的努爾哈赤該做出怎樣的決定呢?
往期回顧:
雙管齊下:經濟補償加上賜予官職
努爾哈赤雕像
古勒城一戰,努爾哈赤的祖、父親被明軍“誤殺”的說法,有不同的看法,本來,覺昌安、塔克世早已經暗中投靠了李成梁,只是,王杲侵襲邊內各地的時候,每次都脅迫覺昌安父子參加,覺昌安不想與明朝為敵,可是不得不隨兵侵掠,同時,又密報李成梁。
可是誰知道,城破之時,覺昌安父子同時被殺!有一種說法稱,是李成梁有意縱兵殺害的!
原因可能有三:
其一,覺昌安父子對自己“首鼠兩端”,每次密報王杲搶掠,每次都隨兵搶掠;
其二,當覺昌安在古勒城之戰中,被燒死之後,李成梁更不可能留下塔克世的性命;
其三,尼堪外蘭極力慫恿殺掉覺昌安父子,以便取而代之。
就這樣,以誤殺為藉口,李成梁最終下了狠手,覺昌安、塔克世父子葬身古勒城。
怒不可遏的努爾哈赤問李成梁:“祖、父無罪,為何殺之?”李成梁自知下手太黑,心裡不安,最後,明廷表明了態度,並進行了經濟撫卹和官職加封:
“你祖、父之死,實系誤殺,所以歸還了屍體,仍給你敕書三十道,馬三十匹”,同時讓他襲任了建州左衛都指揮使官職。
解密“敕書”:女真部落的財富命脈
說到這裡,讀者要問了,“敕書”是什麼樣的法律文書?有什麼作用呢?
你可別小看了這一紙“敕書”,明朝敕書作為一道入境朝貢的手續,維繫著女真部族的生存競爭和財富命脈,是一張通向財富之門的通行證,敕書的多寡意味著本部族的強大和繁榮!可以通俗地講,“敕書”也稱“批文”。
俗話說“人憑文書官憑印”-,敕書本是明朝政府為落實自己的羈縻政策而頒發給境外部族首領的“委任”文書。
所謂“羈縻政策”是歷代王朝對社會發展落後的少數民族地區所採取的一種政策。
“羈”就是用軍事和政治的壓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經濟和物質利益給以撫慰,任用部落首領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隸屬於中央王朝、經濟上有朝貢的義務外,其餘一切事務均由部落首領自己管理。
明朝永樂帝敕書
大約從明洪武十五年(1382)起,明朝政府開始著意招撫元代治下的女真部族,賜給酋長們一些沒有職權、不拿俸祿的虛銜,藉此來維繫統治。
在明朝的積極經營下,明朝中前期女真人的朝貢貿易進入快速發展期,女真衛所的朝貢使節絡繹不絕,而朝廷對於遠道而來的使者們也是“悉聽來朝”,不加拒絕。
你看,“萬邦來朝”是好事啊,邊境內外的部族首領攜帶本地區的特產進京,與明朝政府進行物質交換。每次朝貢,朝廷都不得不拿出遠遠高出物產本身價值的賞賜作為回饋,只好用重金來維繫著邊境的安穩。
龐大的朝貢隊伍,豐厚的回饋,明朝已經不堪朝貢的負擔了,這種不平等的貿易“逆差”,演變到最後,導致明英宗朱祁鎮決定對這種不平等的交易行為進行干預。
明代馬市貿易復原圖
明英宗要求邊關守將對參與朝貢貿易的女真人進行勘驗,無“印信公文”者不得入境,並且每份文書一次只允許一人一馬由指定的“貢道”入關。
還有一個場合,就是部落與地方進行各種合法貿易活動的“互市”,入境的時候,仍然需要持有敕書。
說到這裡就明白了,沒有敕書就等於沒有通行證,就根本進不了“市場”,更別說“掘金”了,所以說,敕書作為參與貿易時的准入資格證明,該有多重要啊!擁有多少道敕書,決定著貿易規模和獲利多寡,怎能不讓女真各部落眼紅啊!
“十三遺甲起兵”:該來的終究要來
清太祖努爾哈赤使用過的盔甲
明廷說:歸還屍體,給你敕書三十道,馬三十匹!經濟補償加上加封官職,誤殺你祖、父二人的事,就這樣結了,努爾哈赤對這樣的處理結果能認嗎?
當然不行!努爾哈赤還是想要報仇,常言說: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更何況父祖之仇?
可是,努爾哈赤沒有別的選擇,只有把這口氣強嚥了下去。因為,他要向李成梁強大的軍事實力挑戰,更何況,還有女真其他部落的虎視眈眈,這個時候硬上,起兵反明,那就是雞蛋撞石頭,自己找死。
十幾歲,努爾哈赤作為人質生活在李成梁的家中,小心服侍、百般恭順、亦步亦趨,就是為了增長見識、取得信任;
16歲,脫離李成梁返回建州,跟隨外祖父王杲,親眼目睹外祖父被同族出賣、兵敗被殺,自己僥倖逃過一劫;
如今,25歲的努爾哈赤經受了歲月的隱忍,以及戰場的殘酷,親情和殺戮、信任和背叛,他的心早已是剛強似鐵,他就像一個伏在山崗上的猛虎,用利爪抓住岩石,等待時機,給予對手致命的一擊!
電視劇《太祖秘史》中青年努爾哈赤的形象
努爾哈赤不敢硬抗李成梁,退而求其次,“殺我祖、父者,實尼堪外蘭唆使之也,但執此人與我,即甘心焉。” 就是說,只要能把仇人給我,手刃之後,方解我心頭之恨!
這個尼堪外蘭就是唆使明軍殺害努爾哈赤祖父和父親的始作俑者,要說這個要求不高,應該能得到李成梁的支援,可是,就是這個簡單的要求,還是不能實現的。
明朝官員和遼東邊將始終秉承著“分其枝,離其勢,互合爭長仇殺,以貽中國之安”的政策,分化瓦解女真各部。
別忘了,尼堪外蘭還是建州女真蘇克蘇滸部圖倫城主,由於在蕩平王杲殘餘勢力的古勒城之戰中的出色表現,明廷決定扶植尼堪外蘭成為王杲之後新的女真酋首,以夷制夷,以便統御建州女真,當然不可能將其執送努爾哈赤。
不光這些,因祖、父被明軍誤殺,明廷為補償,讓努爾哈赤襲任了建州左衛都指揮使官職。
就在這件事上,宗族之內也有人不服,“其五祖子孫對神立誓,亦欲殺太祖(努爾哈赤)以歸之”(《滿洲實錄》),而且還挑唆建州女真其他部落不要與努爾哈赤聯合。
“內憂外患”、部落孤立,仇人成為新貴,這一切都讓努爾哈赤絕望,殺父仇人尼堪外蘭有明朝撐腰,部落內部對自己蠢蠢欲動,“(建州女真)國人信之,皆歸尼堪外蘭”。
面對如此危難的局面,努爾哈赤沒有屈服,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硬抗李成梁不成,那我就換一種方式來複仇了!
1583年,努爾哈赤憑藉祖、父遺留下來的13副甲冑,帶領不滿一百的兵卒,起兵進軍尼堪外蘭討還血債,等我一統女真各部的那一刻,就是向大明王朝攤牌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