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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飛機首次加入戰場,飛行員們開始在空中廝殺,但當時有個不成文的國際慣例:空戰中如果跳傘逃生,雙方都不會刻意去射殺跳傘的敵軍飛行員。

​由於一戰時期的空戰,主要是英國和德國為主,兩國飛行員大多是貴族身世,所以作戰中他們也很有騎士風範,空中相遇時通常連髒話都不罵,更甭說去刻意射擊跳傘逃生者。

這一通行慣例就和戰場上不射殺衛生兵一樣的道理,二戰時期交戰雙方一般也都會自覺去遵守。而且其中還有一段非常著名的故事:

1943年12月20日這天,美軍飛行員查理·布朗駕駛著一架B-17F空中堡壘轟炸機完成了對德國軍工廠的轟炸任務。但在返航途中,遭遇了至少15架德國空軍Bf-109梅塞施密特戰鬥機的攻擊。

布朗的轟炸機損毀嚴重,機組也有一人陣亡,六人受傷。布朗竭盡全力要帶領他的機組返航,然而這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一架德軍的戰鬥機已經逼近了他們。

德國戰鬥機靠近這架轟炸機,布朗都已經看到了對方飛行員的眼睛。布朗機組的機炮手已經將機槍對準了這架德國戰機,但對方似乎並沒有要發起攻擊的意思,反而揮舞著手臂做著各種手勢,似乎要告訴布朗什麼。

原來他是揮手示意美軍轟炸機跟著他飛,但不是俘虜他們,而是讓他們離開德國領空,離開戰場。

四十多年來,布朗一直尋找這位曾經的敵人,也是他的恩人。他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尋人啟事,已經旅居加拿大多年的那名德國飛行員看到這則廣告後,兩位昔日戰場上的敵人終於見面,這個傳奇故事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原來這名德國飛行員名叫弗朗茨·施蒂格勒,當年26歲的他可是德國空軍的一名王牌飛行員,曾經22次擊落過盟軍的戰機,據說再多擊落一架他就將獲得一枚納粹的鐵十字勳章,他能做出這樣的選擇確實難能可貴。

弗朗茨·施蒂格勒回憶到,當時他想到了教官在他第一次執行任務時,對他語重心長地說道:“這裡的一切都將成為你的榮譽,如果我聽說或者發現你向一個已經跳傘的人開火,那麼我就會親手斃了你。”

其實也這並不是個例,二戰德軍一般都能很好遵守戰爭規則(黨衛軍除外),二戰時很多德國空軍軍官都會對下屬說道:如果有戰鬥機駕駛員對著敵軍的跳傘飛行員開火,我會擊落你的戰機。

盟軍士兵布朗的故事確實很感人,也極大證明了飛行員們之間儘管各為其主,但他們還是惺惺相惜的。當然了,在極端作戰環境下殺紅了眼,也有人不斷去破壞這一規則。

比如蘇聯衛國戰爭中的空軍王牌波克雷什金,共擊落德國飛機59架,三次榮獲“蘇聯英雄”稱謂。他就在回憶錄裡也記載了射殺德軍飛行員的程序:

在我駕機飛行的高度下面,漂浮著幾個正在下落的降落傘。這是從被擊落敵機裡面跳傘逃生的敵人,但這幾個降落傘讓我想起慘遭敵人射殺在半空的奧斯特洛夫斯基(波克雷什金義子)。

我最親愛的奧斯特洛夫斯基就是在跳傘逃生時慘遭殺害的,一想起這個我非常憤怒,當即駕駛著飛機對準跳傘的敵人狠狠按下了射擊手柄!我不要那該死的規則了!

破壞這一飛行員規則的事件其實每個戰場都有發生,因為畢竟戰爭是殘酷無情的。但絕大多數飛行員都會努力去遵守不射殺準則,因為放過別人也是為自己留條後路,但思想極端的日本飛行員們卻不這樣想。

在中國戰場和太平洋戰場,暴戾的日軍飛行員,射殺敵機跳傘飛行員是反規範戰術,毫無憐惜可言。在太平洋戰場,這種刻意射殺對方逃生飛行員的事情,日軍沒少幹,因此在國際上臭名遠揚。

日本飛行員為什麼完全不遵守這個規則,想想他們降落傘都不願帶上飛機,也許就不該指望他們能對跳傘的敵方飛行員能手下留情了。

但這些債總是要還的,美國人當然也會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據說美軍第8航空隊司令杜立特將軍,就在私下裡支撐並鼓舞部屬們:即便對方的飛機現已被擊落,也不要放過那些在下降傘下或是落地後的傢伙。

“你死我活”的戰爭對於一個戰士來說,在戰場上奮勇殺敵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在殘酷的戰爭環境中,也許不奢望敵人的憐憫,但畢竟人都是有感情的,不是野獸,戰場上人性的光輝也會發出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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