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導演許鞍華,選湯唯飾演《黃金時代》的蕭紅,看中了湯唯。

她既單純,又有骨子裡的奮不顧身。

這氣質,跟蕭紅相類似。

蕭紅,一個極少有的複雜組合體。

她既天真無邪,不諳世故,又執著地追尋自由,如一個魯莽戰士,打得毫無章法,視死如歸。

為此,她付出慘烈的代價。

她用她悲壯的一生,為人類寫下,一首渴望生命自由的詩。

僅有32歲生命,9年寫作經歷,卻成為民國四大才女之一,唯一的文學洛神。

唯有她,敢拿肉身試烈火。

唯有她,敢以一個女人的身份,跟兵臨城下的世界,進行一場又一場,力量懸殊的搏鬥。

她輸了。

她輸得很徹底。

那種輸得慘烈的場面,直到今天,還在我們頭頂上空,嗡嗡地盤旋,不肯離去。

請奉上我們的敬意,獻給自由的戰士,一個輸得慘烈的戰士——蕭紅。

蕭紅,原名張廼瑩,呼蘭縣人,出生在1911年的端午節。

端午節,屬於鬼神的節。

據說,這一天出生的孩子,他們長大了,不是克母就是弒父。為此,蕭紅的一家子人,除了祖父之外,他們都不喜歡蕭紅。

不喜歡她,不完全因為鬼神節,而是因為她是一個女孩。

女孩,總不被喜歡的。偏偏蕭紅,她還不識好歹。

家裡剛糊好的窗戶紙,她就一個個地去刺破;家裡的髒物,她一件件搬出去;廚房的玉米、包子、雞蛋,她總偷偷拿給窮人家的孩子。

母親,新買給她的衣服,她也偷偷拿去,送給沒衣服的窮孩子。

這麼頑劣,讓本來就不喜歡她的家人,更是惱火得氣急敗壞,要加倍懲罰她。

祖母,看到頑皮的蕭紅,她又在窗外戳窗戶紙,她就拿一根針,在裡頭等著她戳過來。針,就扎進蕭紅的手指。

母親,氣不過蕭紅時,就常常打她,有時甚至用石頭砸她。蕭紅的父親,性格很易怒。頑皮的蕭紅,捱打更是常事。

可能是鬼神節生,也可能是越壓迫,越激發出反抗的能量,蕭紅,她從小就倔強得像一隻小野獸。

每次捱打過後,她就站在祖父的房間中,一聲不吭,直到深夜,仍不肯服軟。

祖父,心疼這孩子。

可祖父,年紀大了,他在家裡失去了話語權,也保護不了她。

每當這時候,祖父就將一雙皮皺了的手,按在她小小的肩膀上,再撫著她頭,安慰說:“快快長吧,長大就好了。”

蕭紅不知道,長大了是否就好。可她知道,有祖父,有祖父的愛,她就足夠了。

祖父,很早就教她唸詩。

早上念,晚上念,半夜醒來,他們還要念。蕭紅,經常故意念錯,騙祖父。

等到祖父要告訴她時,她又將詩一句接一句,吼叫出來,樂得蹬著腳丫子,咯咯大笑。

那時,蕭紅還不懂得,讀下詩的意思,可是詩書的審美,卻已經到達了她的心靈。

14歲的蕭紅,她又得到伯父的古文薰陶,雖然還說不出太多。但她愛上讀書,愛上書裡的另一個世界。

張家的藏書,她都看過。看完了家裡的,她就借別人的看。

曾經頑劣的那個她,認字之後,就漸漸收了起來,專心讀書。她知道,在呼蘭之外,還有一個,跟眼前不一樣的世界。

蕭紅,很快就小學畢業了。

這時女孩,能上小學,已是不多。她的父親,決定不再讓她上初中。

蕭紅聽了,像是要了她的命一樣。她知道,唯有讀書,她才能掙脫家庭的束縛。她跟父親抗爭了,整整一年。

曾經收起的頑劣,再次顯山露水。她整天躺著落淚,不肯吃、喝,還憂鬱得,生了一場大病。

不過,她父親也是頑固的。

最後,蕭紅拿出殺手鐧,說不能讀書,她就去教堂當修女。祖父,也幫著她。祖父,拿死相逼父親。

父親,怕蕭紅丟了張家的臉面,才允許了她,到哈爾濱讀初中。

初中的蕭紅,遇到她一生的恩師,美術老師高仰山,還有國文老師王蔭芬。他們對她的影響,都很深。

王蔭芬老師,推崇魯迅文章,蕭紅讀了許多魯迅的書。

而她曾經讀下詩書,還有天賦,漸漸露出了苗頭,她寫下的《吉林之遊》組詩,發表在校刊上。

這時,她還參加了當時的示威遊行,認識了許多進步青年。

初中的蕭紅,一身都是勁頭。

哈爾濱,給了她呼蘭之外的思想;蕭紅知道,要擺脫家裡,就要走出哈爾濱,去見識更大一個世界。

真像祖父說的,長大就好了。

事實上,一個災難,正在對準長大的她,悄悄湧了過來。蕭紅父親,同意蕭紅讀初中時,就替她定下了一門婚事。

男方,是一個富裕家庭的次子,叫汪恩甲。汪恩甲,呼蘭的一個小學教員。

對於這婚事,蕭紅,起初不反對。

她和汪恩甲,通了許多信。可後來,她發現汪恩甲抽大煙,庸俗,還紈絝子弟氣很重。

蕭紅,猶豫了。

而且初中的見識,堅定了蕭紅一顆想飛得更遠的心,她不要結婚,要讀高中,將來畫畫,成為一個畫家。

這時,蕭紅的表哥——陸哲舜,一個法政大學的學生,他鼓勵蕭紅,到北平念高中。

蕭紅,她回去跟家人坦白,要讀高中,要跟汪恩甲解除婚約。

父親,一語就否決了。讓她不用考慮,她初中畢業,馬上就跟汪恩甲成婚。

繼母,還找來了蕭紅大舅。此時,祖父已死去一年多了。

蕭紅,再沒人幫她,沒人安撫她。

當一個人力量小的時候,就容易過激。她拿出一把菜刀,威脅勸她結婚的大舅。這次鬧的結果,初三畢業,她馬上成婚。

蕭紅,鬧起來兇。

實際上,她內心很受傷。她不再說話,也不跟人玩,常常獨自落淚,還學會了抽菸喝酒。

陸哲舜,他為了支援蕭紅,他先從哈爾濱的法政大學退學,再轉到北平的中國人民大學讀書,在那邊等著蕭紅過來。

蕭紅,做出一個嚇人的舉措,跟陸哲舜私奔,進入北平女子高中。

不過,蕭紅的私奔,她完全是為了讀書,沒有風花雪月的念頭。他們在北平,一直分室而居。

實際上,陸哲舜,他沒有比汪恩甲好。他家裡有老婆孩子,花得沒了錢,拍拍屁股就回家去了。

可蕭紅,這一場私奔,讓她有家不能回。

只好回到哈爾濱,獨自在街頭流浪。對於流浪者,沒吃沒喝,還是可以過得去的。

可天氣變冷,就過不去了。

冬天的哈爾濱,將土地,還有水缸都能凍裂的。蕭紅,她只有一件單衣,縮著身子,餓著肚子,白天在街頭逛,夜裡也在街頭逛。

天氣,一天變得比一天冷。

要活下去,就要付出代價。她只好求助汪恩甲。汪恩甲,替她租下東興順旅館。

蕭紅,懷上了他的孩子。他說,回家拿錢,可一去就再沒回來。蕭紅,挺著肚子,到汪家找他。被汪恩甲的大哥汪大澄,趕了出來。

汪大澄說,要解除他們婚約。

這讓蕭紅很憤怒。這不單是侮辱她,還侮辱了她肚子裡的孩子,她堅決不允許。

直接一紙,將他告上法庭,告他代弟休妻。

當時,這件事轟動了,整個呼蘭,還有哈爾濱。

可眼看就要贏了,汪恩甲站出來說,是他要解除婚約,不是他哥。

蕭紅,輸了。

這時蕭紅的處境,比當初流落街頭,還要慘痛。她不單欠下旅館600塊錢,肚子裡的孩子,眼看就要生了。

旅館老闆看她輸了官司,將她關進黑屋,揚言等她生下孩子,就賣她妓院去。

蕭紅,這時才知道。祖父,他錯了。一個人長大了,原來並不會好。

走投無路的蕭紅,向《國際協報》求助。她說,中國人,不能不幫中國人。

這讓《國際協會報》聽了好笑,派來了蕭軍。

蕭軍,救她出了旅館,利用他的資源,助她走上了文學道路。他們,就是文學史上有名的“二蕭”。

蕭紅,她有祖父和伯父,給她打下的深厚文學底子,看的書還多。

她寫下了短篇《王阿嫂之死》,《棄兒》,《春曲》。直到她發表《生死場》時,她一夜成名。

《生死場》是“關於在滿洲的農民們,怎樣生,怎樣死,以及怎樣在欺騙和重重壓榨下掙扎過活,靜態和動態的故事”。

這時的蕭紅,身份地位,可謂脫胎換骨。

她從流落街頭,到成為名揚國內的一位大作家,身份地位改變了。

可她,卻沒過得更好。

她承受著,心靈上的一種痛苦。

蕭軍,雖然救了她,幫她走上文學道路。可又深深傷害了她,讓她日子如浸在毒藥裡。

他接二連三的外遇。他羞辱她視為珍寶的作品。還時時對她拳打腳踢。

一次,蕭軍揮手就是一拳頭,打得她右眼青紫,宛如鴨蛋大。朋友見了,問她。

她說,“跌傷的。”

蕭軍說,“我打傷的。”

蕭紅說,“不是他故意打的,他喝醉了。”

蕭軍卻揮著手,不耐煩地說:“不要為我辯護……我喝我的酒。”

倆人,生活態度不同,由相愛到漸行漸遠。

蕭紅,在一次聊天中,跟朋友說:“我不知道你們男子為什麼那麼大脾氣,為什麼要拿自己的妻子做出氣包,為什麼要對自己妻子不忠實!我忍受屈辱,已經太久了……”

這句話,她並不完全是為自己說的,而是對女人的社會處境思考。

曾經的“二蕭”,成了一對怨侶。

蕭紅,為了安心寫作,決意跟蕭軍分開。當時,她肚子裡,已懷著蕭軍孩子,還是固執地離開。

要是說,蕭紅第一次懷著孩子,跟蕭軍好,還有人理解她。

可她懷著蕭軍的孩子,跟端木蕻良結婚,就再沒有人,願意原諒她。

就連他們共同的朋友,都在責備她,說:“你離開蕭軍可以,可你就不能一個人生活嗎?為什麼要嫁給端木蕻良呢?”

是呀,為什麼呢?

她的寫作,可以養活她。她不是當初,那一個一無所長,被拘留在旅館的女孩。可以不用依靠男人,可以獨自過下去。

為什麼還要在這種時候,嫁給端木蕻良呢?

當我們一再困於這個問題,其實就是不理解,蕭紅追尋的生命意義——自由。

一個單身,一個未娶,他們不存在背叛,為什麼就不能結婚,為什麼整個社會都要批判她,直到現在,還批判她。

要是她是一個男人,我們對她的再嫁,還會是這麼一種反應嗎?

肯定不會。

肯定表揚說,譁,真的好厲害呀,好佩服你呀,向你學習呀。

可落到一個女子身上,為什麼就是批判?

蕭軍,沒人記住。端木蕻良,更沒人記住。

當然,偶爾有人記起他們時,都是因為另一個人,就是蕭紅。

可當年,這兩個蕭紅身邊最重要的男人,都鄙視蕭紅著的文字。

蕭軍,他曾貶低蕭紅的散文,說“這有什麼好的呢?”

端木蕻良,他跟蕭軍如出一側,翻開蕭紅的手稿,大聲嘲笑桌說:“這也值得寫?”

當時,蕭紅已成名。

在上海、香港、海外,都是談論她文章的人,可許多人,特別是男作家,依然不看好她的文字。

就連矛盾,他後來在為蕭紅的《呼蘭河傳》寫序時,還不忘惋惜,和批評蕭紅,說她文章,“和廣闊的進行著生死搏鬥的大天地完全隔絕了。”

可他們不看好的,正是蕭紅,在堅守的文學見解。她不寫宏大的,就寫身邊熟悉的人和事,還有他們的處境,以一顆悲憫的心,暴露生活真相。

蕭紅的《呼蘭河傳》,寫老胡家的妻子,折騰死小團圓媳婦時,不自責,反而申訴說:

“她來到我家,我沒給她氣受,那家的團圓媳婦不受氣,一天打八頓,罵三場,可是我也打過她,那是我給她一個下馬威,我只打了她一個多月,雖然說我打得狠了一點,可是不狠那能夠規矩出一個好人來。”

這就是當時的處境。

打死了人,還在可憐自己。別人家打,都沒有打死。自己家的,就這麼不禁打,害得自己白花了錢。

可憐呀,可憐。這個自己,真可憐。

廣闊的宏大的,我們忘了。

唯有細小的生活,還有對打死一小團圓的態度,我們記掛著,現在還記掛著。

可那一個年代,就連女人讀書,都要用生命,奮力爭取捍衛,才能擁有。

蕭紅,一個弱女子,卻在所有批判聲中,頑固地堅守,本心對文學的見解。

這社會,就是這樣。

有人寧願受屈辱,也不願改變格局,甚至依附,博取施捨。而有人,明知會被烈焰灼傷,卻也扇動翅膀,撲向熊熊的火焰去。

蕭紅,撲得太辛苦了。

1942年,32歲的蕭紅,就永遠地閉上了,那一雙追尋自由的眼睛。

我們眼前,似乎還看到,那一個在後花園,追著抓蜻蜓,綁螞蚱,把水澆到天上去,把玫瑰花插在祖父帽子上的小女孩。

“花開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

鳥飛了,就像鳥上天了似的。

蟲子叫了,就像蟲子在說話似的。

一切都活了。都有無限的本領,要做什麼,就做什麼。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都是自由的。”

可蕭紅的自由,她拼了一輩子力氣追,還是沒有追上。

不過,她還是要追。

自由的價值,在於自由本身。唯有追求自由的人,才能定義自由的價值。

她在臨死前,用最後的力氣,寫下:“半生盡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 END .

【編輯|芳華 】

【排版 |Annie夏威夷 】

往期精彩文章推薦:

12
  • 毛新宇妻子劉濱:剪了短髮,嫵媚成熟,戴上口罩也遮不住高顏值
  • 王成原型於樹昌:獨守陣地高呼“向我開炮”,戰友用67年尋其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