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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要想讓一個人感到痛苦,第一是讓他受到精神上的折磨,第二是讓他承受肉體上的痛苦。但是相較而言,對於精神上的折磨,很多人往往更加難以接受。古代有很多刑法就是圍繞著對犯人進行精神折磨而設立的,事實上,對比於死刑而言,流放雖然保全了性命,但是對於犯人精神上和肉體上的長期折磨,讓很多人聽了就很害怕,甚至有的犯人寧願一死也不願意被流放。

據史料記載,流放這種刑罰最早出現在氏族社會後期,共工被堯流放到幽州,這是最早的流放事件。隋唐時候,為了維護帝王的統治和社會的長治久安,所以就不斷的完善國家的刑法,以此制約人們的行為,流放也被列入正式的刑法之中。

朝代不同,罪犯被流放的地方也是不同的,但是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被流放的區域都是那些偏遠且貧困的地區,例如南宋時期的流放地點是兩廣和海南,清朝就是寧古塔和烏里雅蘇臺等。元朝的律法則是規定如果是南方的犯人就流放到北方,北方的犯人就流放到南方。

等到流放的犯人經過長途跋涉到了流放地以後,他們是有兩種選擇的,第一種選擇是參軍鎮守邊疆,第二種選擇是開墾荒地。不管是哪種選擇,都過的很痛苦。

古時候的交通趕不上現在的發達程度,被流放的犯人要走幾千裡的路到達流放地,並且還要帶著沉重的枷鎖,所以這一路上也是非常的遭罪。所以很多犯人被判了流放的罪行後,因為懼怕這一痛苦的過程,反而選擇自殺,因為不僅路途遙遠,而且要離開自己的家鄉和親人,很大可能一輩子都回不來,甚至有的在半路中就會喪命。與其忍受這麼大的痛苦後喪命,還不如自行了斷。但是,讓人非常詫異的是,對於流放犯人的工作,衙役們非常積極,都爭著搶著要去,尤其是流放女囚。

我們想一下,電視劇中在古代流放犯人的時候,都會有兩名負責押送的衙役。雖然他們不同於犯人帶著枷鎖,但是這麼長的路程,他們要和犯人一起。步行很遠的路途或者好一點的話就坐在囚車上,把犯人們送到目的地後,還要原路返回。我們現代人就會感覺,這麼折騰的事情誰願意幹?為什麼這些衙役反而爭搶著去押送?這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押送犯人相較於正常的工作而言,他們更加的自由一些,行為不受約束。清朝的管制有九品十八級,衙役則是十八級之外的職位,因此地位也可想而知,非常的低,而且,衙役的工資不是朝廷下發,而是縣令親自下發。

不是國家發放工資,而是老闆發工資,我們可想而知,縣令能讓他們輕鬆拿這個錢嗎?衙役在職期間,是非常辛苦的,每天不但要早起,並且要在縣令審理案件的時候全程站在一旁,亦或者外出抓捕犯人,幾乎就沒有停歇的時候。但是押送犯人和日常工作相較而言,在押送犯人的過程中,天高皇帝遠,是沒有人約束他的,想要偷懶或者休息都是可以的,而且途中的所有事情都是可以自己決定的,這明顯是一個好差事。

第二個原因,相比於在衙門每天正常的工作,押送犯人不但輕鬆而且得到的錢還多。因為衙役的地位是非常低的,所以每個月薪水也少的可憐。如果他們去押送犯人,有的犯人的家屬為了讓這些衙役們這一路上幫忙照看,所以也會偷偷給衙役們一些好處,所以,他們押送犯人一次所得,就相當於他們一年的工錢。

尤其是女囚的家屬,他們擔心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還會給他們更多的銀兩以保證家人的安全,所以,衙役們一聽是女囚,反而更加積極。

第三個原因,一般被判流放重罪的都是一些大戶人家的家人或者朝廷的官員,這些人的家底非常豐厚,因為他們身體底子本身比較弱,不能承受這種痛苦,所以他的家屬也會提供馬車他們使用,這樣押送的衙役也會坐上馬車,不用步行,等把犯人送到目的地,還能做馬車返回,不管是路途不用步行,而且在押送的途中,那些人也會把衙役的住宿和吃飯問題都解決。和在辛苦上班的衙役相比,這確實是一件美差事。

最新評論
  • 1 #

    就兩個人押送,沒人劫囚嗎?幾個人就搞定的事啊,那時候,沒監控,沒網路通緝,最多有張畫,搬個遠點的家,繼續生活啊,也不使用者口身份證的

  • 2 #

    差旅費外加外快小費和女眷

  • 3 #

    關鍵是女囚,這個是重點!!!

  • 4 #

    有記載說衙役們爭搶著去押送流放犯人嗎?

  • 5 #

    就是現在的輔警的工作!

  • 6 #

    女囚走著走著肚子大了可咋整?

  • 7 #

    爽啊,直接拐跑了,然後成家立業

  • 8 #

    古代沒有工業汙染,生態系統好,沿途美景還是帶薪旅遊,爽啊

  • 9 #

    女囚犯,想想都激動

  • 10 #

    高危行業,押送的路上死的可能性都很大

  • 11 #

    難道就我一個人想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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