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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里加急”究竟有多快,唐代詩人杜牧描寫得很形象:“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楊貴妃喜歡吃荔枝,皇帝找人快馬加鞭從廣東運到長安,速度之快,只能看到滾滾煙塵,卻看不見快馬飛馳而過。

那麼和我們現在的快遞相比吶?哪個速度更快一些?如果快遞變“慢遞”怎麼辦?遞錯、丟失咋“賠償”?今天就給大家講解一下“八百里加急”的古代快遞。

古代快遞從商周開始,不接民單

在古代,為了使中央更好的掌握地方政務,更快的下達命令,或者是為了傳遞緊急軍情,在全國州府城池之間都有設有驛站。驛站之間相距20裡,都有裡面驛長和數名驛夫。古代官方驛站系統自秦朝就開始建立,唐朝達到繁盛,一直到清朝末年開始逐漸遭到取締。

商周

快遞(郵政)行業在商周時期就已經出現。據《周禮 · 秋官》記載,當時周王朝的官職中便設定了主管郵驛、物流的官員“行夫”,對其職責要求是“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古代快遞,主要用於傳遞政令、軍情,民間極少使用。

魏晉

魏晉時期,中國出現了第一部專門的郵政法規,即《郵驛令》,這在古代郵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嘉峪關魏晉墓出土的彩繪《驛使圖》

秦漢

全國已有成熟的快遞“公司”——驛傳。後來“驛傳”逐漸走向成熟,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

隋唐

由於大運河南北開通,水路快遞更為突出。快遞業出現了以京城為中心,輻射全國各地的格局,就連一些邊遠山區也設有“網點”。最盛時全國有1639個驛站,專門從事驛務的人員共2萬多人。郵驛分為陸驛、水驛、水陸兼併三種。

建立了急遞鋪制度,大大提高了快遞的速度。

疆域遼闊,在大力發展交通的基礎上不斷強化驛站制度,使郵驛快遞業有了長足發展。

明朝初年開始設立了獨立於驛站之外的貨物遞運所,成為特快專遞的基層組織,歸屬於各地衛所管理。

明代順天府至應天府水陸驛站示意圖

郵驛快遞業的發展迅速,達到最巔峰的時期:全國的驛站有2000多處,急遞鋪有1.4萬所,驛夫有7萬多人,鋪兵達到4萬多人,成為古代歷史上最龐大的郵驛快遞隊伍。

隨著清末鐵路和電報的出現,當時的北洋政府宣佈“裁汰驛站,開辦郵政”,全國的千餘處驛站集體退出歷史舞臺。

除了以上的官辦“快遞”,還有民辦“快遞”,這就是武俠劇中經常出現的一個部門——鏢局或鏢行。鏢局起源於什麼時候難以考證,但可以肯定第一家被國家政府認可的鏢局誕生於清朝。

古代快遞有多快?

相比今天半天不發貨還經常丟包毀件的快遞來說,古代的快遞行業管理要嚴格的多,畢竟是為官府辦事,不敢怠慢。。。

驛卒一般是日行300裡,遇到情況比較緊急的資訊,就有“四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的情況出現,其中速度最快的就是“八百里加急”了。在唐代一里合現在的 454.2米,也就是說唐代驛卒一般日行270裡左右,最快日行730裡,這個速度已經很快了。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馬都會被跑死,需要及時的更換,甚至驛卒把自己跑死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大唐六典》記載,唐朝最盛時全國有1600多個驛站,驛兵17000人。郵驛分為陸驛、水驛和水陸兩用三種,其中,數驛馬最為迅速,如果遇到邊疆叛亂或起義等緊急情況,驛馬最快可達日行800裡,正如唐代詩人岑參在《初過隴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詩中寫的:“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平明發咸陽,幕及隴山頭。”

秦漢時期步遞一般都是短途,平均每個時辰要走10裡,當天送完。如果用“傳車”,最多每天可行二三百里。騎馬的話,對速度的要求是“日行四百里”,這是當時的速度極限了。

唐時規定,陸驛最快日行500裡,最慢為180裡;步行人員日行50裡;逆水行船時,河行40裡,江行50裡,其他60裡;順水時一律規定100至150裡。

安史之亂安祿山在范陽(今河北定興縣境內)起兵,唐玄宗在臨潼華清池,兩地相隔近三千里,六日內玄宗就得到了訊息,這就是日行五百里。可見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之快。但是它是這樣的耗費人力和物力,我們現代人是無法做到的,即便在古代也不能常用。

安史之亂

宋朝速度規定基本上沿襲了唐朝,只是這時出現了“急遞鋪”。“急遞”的馬脖子上都配有銅鈴,疾馳時發出叮叮噹噹的響聲以警示路人,如果路人不避讓或避讓不及,一切後果均由路人承擔。

到了清代,由於戰火不斷、軍情緊急,出現了“紅旗報捷”,一旦前方打了勝仗,就立刻以八百里的速度飛遞。這就是我們在影視劇裡常常聽到的“八百里加急”。

所謂八百里加急相當於咱們現在的特急件,傳遞緊急檔案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這樣,雖然不是千里馬,但每匹馬都拼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但非到萬不得已(如邊關告急、大規模的聚眾造反)不會用八百里加急送信。

快遞出錯後果很嚴重

對於驛隸而言,輕則杖則,重則絞殺

由於古代快遞多為政令、軍務一類,為了不耽誤資訊,對於驛路方面的法律和規定都是十分嚴苛的,稍有差錯,便要受到懲處。

以唐朝為例,遇到重要資訊時,驛卒不論烈日,寒風,大雨,冰雪都要身背公文袋,日日夜夜在驛道上奔跑,並規定到驛站時必須換馬賓士,不然要被“杖八十”。

凡文書在途中耽誤行期,晚到一天杖八十,兩天加倍,最重可處徒刑兩年。若耽誤是重要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如因文書耽誤而導致軍事上嚴重後果者,判處絞刑。

如果在投遞過程中耽誤了(稽程),也將根據時間的長短、公文的性質、引起的後果,作出相應的處罰。

對失密或私拆、損壞、丟失郵件,唐代也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其中對洩密處罰最厲害。《唐律疏議》中規定:“諸漏洩大事應密者,絞;非大事應密者徒一年半。”

此後,各朝代對郵遞違規的處罰規定均與唐朝差不多。

對於綠林好漢而言,輕則圍剿,重則滿門抄斬

雖然綠林好漢已經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但是在一般情況下也是不敢輕易對正在傳送資訊的驛卒下手。

八百里加急,多是輕裝快騎,不帶多少金銀,馬是軍馬,截了也不好出手,加急多為重大軍務,劫了誤了大事,被清剿都是輕的,鬧不好要滿門抄斬,沒利益,風險大,傻瓜才去劫持,所以,很安全的,匪徒會望風而逃。或許就是這樣,逐漸形成了一個規矩,所有的劫匪看到八百里加急就會自動放行,不會說進行阻攔什麼的,一旦阻攔,付出的代價是相當慘烈的。

“八百里加急”的加油站

國曆朝歷代的各條“省級公路”間,曾經有著無數的驛站。驛站最初見於商代,稱之為“堞”或“傳”。而到了秦朝,堞分成“亭”和“驛”兩級組織,按照10裡一亭、50裡一驛進行設定。亭規模較小,只負責傳遞一般公文,像漢高祖劉邦,就曾是亭長;而驛更像是“情報集散站”,配備了軍士、馬匹和客舍等設施,一些重要軍情都是從這裡傳送到各地的。

驛站的歷史悠久,在中國的地名演變中也留下了濃重的身影,比如河南省駐馬店,就曾是南北交通要衝中的著名驛站,是因歷南來北往的信使、官宦在此駐驛歇馬而得名的。還有江蘇的高郵,也是重要的郵文化區域。秦王嬴政曾經在此築高臺、置郵亭,故名高郵。高郵的盂城驛是中國郵驛“活化石”,是全國規模最大、儲存最完好的古代驛站、明代遺留下來的一處驛傳建築。

不知道各位看官對古代八百里加急怎麼看待,不過總體來說這項工作也是耗費了不少人力物力,畢竟維護這些驛站的正常執行也是相當不容易的。這也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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