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貫案”是古代一樁著名冤案。今日再讀,感受頗多,與大家分享。
故事發生在南宋的都城臨安(今杭州)。臨安城有一對小夫妻劉貴和王雪,結婚沒幾年就把小康之家過成了貧困戶。原因是男主人劉貴不僅好吃懶做,還嗜酒成性。
——古人云“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無論什麼時候,女孩子選老公都要擦亮眼睛,男孩子的人品始終要放到第一位,一定要遠離家暴的、酗酒的、控制慾強的男孩,否則,不僅毀你一輩子,甚至會丟掉性命。
一天,劉貴攜同妻子到岳父家祝壽。經濟上還可以的岳父擔心女兒繼續受苦,拿出十五貫錢給劉貴,讓他拿去做點生意,賺錢養家。
——古人云“救急不救貧、幫困不幫懶”,救貧幫懶不僅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還可能給對方帶來麻煩。因為有些人是“扶不起來的阿斗”,硬扶可能更糟糕,甚至很危險。
拿到錢的劉貴歸心似箭。於是離開還要在孃家多住幾日的妻子,隻身一人回家。可惜,酗酒的老毛病又犯了,路過一酒家喝得酩酊大醉。
——喝酒誤事的例子很多,教訓很深刻,比如曹植、張飛等等。欲展宏圖的劉貴,並沒有吸取教訓有所改變,看樣子就要出事了!
還好,劉貴平安到家,連同十五貫錢。十五貫錢,就是一萬五千個銅錢,是個不小的數目。小妾陳菊見了,驚喜地問怎麼回事?醉臥在床的劉貴鬼使神差地給陳菊開個玩笑:“我把你租給了別人,這是租金。明天我就把你送走”,說完就呼呼入睡了。小妾陳菊聽後,既生氣又害怕,立即離開劉貴家,回孃家做彙報告狀去了。
——“禍從口出”,有些玩笑是不能開的!
悲劇開始接二連三的發生。首先是劉貴,家裡進來了賊,本來只想盜竊那“十五貫”,不料驚醒了睡得本來很沉的劉貴。兩人扭打中,劉貴丟了性命,當然也失去了那“十五貫”——劉貴,不僅沒能留“貴”,連賤命都沒能留下!
——堅守“盜亦有道”的好“盜”,比如張子強,已經不多了。許多“賊”往往見利忘義成為強盜,甚至不擇手段殺人滅口。所以老祖宗告訴我們,有時候要學會丟錢保命——千金散盡還復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其次是陳菊。因為天色已晚,陳菊先到自己的閨蜜家裡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踏上了回孃家之路。這時候劉貴之死已驚動了官府,因為陳菊是當晚緊急離開的,當然有有重大嫌疑,於是官差緊急追趕陳菊。
——這時的辦案是沒有任何毛病的。因為陳菊的當晚離開很不正常,應該把她列為犯罪嫌疑人。
官差是在半路涼亭裡抓住的陳菊,被抓的還有一個倒黴蛋——崔寧,他當時也在涼亭休息,而且他身上恰好有十五貫錢——這是他自己做生意的錢!官差當然不聽崔寧解釋,誰讓你身上也有十五貫錢呢?官差有自己的邏輯“崔與妾有奸 ,殺其夫,竊資偕亡。”——不承認?好啊,嚴刑拷打——最終兩人受刑不過,屈打成招被冤殺。
——自古以來,刑訊逼供是造成冤案的重要因素。我們熟悉的當代冤假錯案,比如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佘祥林案、張高平叔侄案等等,刑訊逼供無處不在!
再說一下劉貴的妻子王雪。本來在孃家憧憬著美好的未來,一夜之間成了寡婦,生活就像過山車敲打著這個柔弱的女子——忍痛料理完丈夫的喪事後,打算回孃家居住一段時間——這時候,不幸來了。
王雪在回孃家的路上,突降大雨。慌亂中被一個強盜掠走,被迫做了強盜的妻子!萬念俱灰的王雪 打算就這樣過一輩子了,直到有一天,強盜“丈夫”酒後吐真言——原來殺死劉貴、搶走錢的壞人就在眼前!
王雪找機會逃了出來,並報告了官府。於是,真正的壞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王雪本人則厭倦了紅塵,出家當了尼姑——對得起自己的名字,為老公報仇雪恨了。
——“十五貫案”的真相大白,得益於真兇的出現。歷史驚人的相似,現在亦如此:聶樹斌案的平反,是因為出現了一個自稱兇手的王書金;呼格吉勒圖案的平反,是因為發現了真兇趙 志紅;更離奇的是佘祥林殺妻案,被殺的妻子20年後又活了,不得不平反。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並修改完善了大量的法律條文,比如明確了“無罪推定” 的原則,刑訊逼供獲得的證據無效的原則等等,杭州 張高平叔侄強姦案的平反就得益於新法律條文的支撐!
俱往矣,數如山鐵案,還看今朝——我相信,冤假錯案將永不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