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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宣告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日本投降後對於其所犯下的累累罪行,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甲級戰犯的國際大審判。在這次審判中許多臭名昭著的日本戰犯也的到了他們應有的懲罰。

在這次審判時,日本對於其在戰爭中的一些罪行矢口否認,因此中國代表團也拿出了許多人證和物證,1946年8月16日軍事法庭上出現了一個最為特殊的人證——溥儀。

皇帝、廢帝、寓公、傀儡、俘虜、囚犯、普通公民……溥儀的一生扮演過太多的角色,站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證人席上時,他又有了一個新的身份——證人。

作為日本侵略中國東北的直接見證人,溥儀連續出庭八天,創造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兩年庭審單人作證的紀錄。

他為法庭提供了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扶植偽滿洲國最有力的證人證言,情緒激動時甚至拍案控訴,卻也同時惴惴於自己當年不光彩的角色,隱瞞了部分事實,開脫著自己的罪責。

八天的證人經歷,濃縮了這位末代皇帝多面人生中的複雜糾葛。

艱難的庭審

1946年6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大戲正式登場。

法庭很快就進入了日本侵略中國部分的審理,首先面對的是滿洲階段,這是日本侵略擴張的開始。而對第一個陰謀侵略事件“皇姑屯爆炸案”,被告和辯護團試圖把責任推到中國人身上。

1946年7月5日,一個神祕證人突然出現了,他就是原日本陸軍中將、1942年退出現役的陸軍省兵務局局長田中隆吉。

他在庭審現場說道:“殺害張作霖的凶手是關東軍高階參謀河本大佐,是他一手策劃並實施的。”他聲稱河本親自下令刺殺張作霖,並派出了當時從北韓來到瀋陽的京城工兵第二十連隊的部分官兵,共用了200個方形炸彈。

田中隆吉的證言極具殺傷力。隨後,他就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策劃成立偽滿洲國等繼續作證,並當庭指認了主謀。“九·一八事變”發生真相也隨之揭開。

然而令在場的中國法官氣憤的是,由於東京審判採用的是英美法系對抗式訴訟的審判方式,只要沒有充足的證據,僅憑一個人的證詞,法官是不能判定他們有罪的。

正因如此,那些受審受審的甲級戰犯們抓住了庭審的“漏洞”,故意一言不發,比如“九一八”事變主謀之一的土肥原賢二,自上庭之後就沒有說過一句話,連法官的提問也不予回答,十足是英美電影經典臺詞“你有權保持沉默”的現實版。

而另一位“九一八事變”主謀、被稱為“關東軍之膽”的板垣徵四郎,則公然宣稱自己無罪,甚至叫囂“要與檢察方大戰三百回合”。

就在庭審進入僵持階段的時候,國際檢察局亮出一張王牌——中國末代皇帝溥儀出庭作證。

8月16日11時25分,法庭執行官引導著一位瘦高的中國中年男子步入法庭,緩緩地走向證人臺,他身穿一套深青色的西裝,白襯衫,黑領帶,戴著一副圓眼鏡,一縷頭髮垂在前額上。與別的證人不同的是,其他人都只有一名憲兵護送,他身後卻站著兩名法庭憲兵和一位蘇聯軍官。

“我生在北京,名字叫溥儀,本來是滿洲姓,愛新覺羅·溥儀...”這是溥儀在庭審現場說出的第一句話。

在溥儀簡單的介紹完自己之後,檢察官直接丟擲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你退位後,為什麼要離開天津去滿洲?”

這個問題可以說是至關重要,它直接關係著偽滿洲國建立,和日本侵略東北的問題,對此溥儀直接回到說:1931年板垣徵四郎和他見面,並勸他建立滿洲政權,溥儀說他拒絕了,因為他們要求要用日本人做官,但是最後在日本的脅迫下自己不得不同意。而且溥儀在法庭上也百般強調,自己是被逼的,只是個傀儡皇帝。

溥儀在回答質詢中,不斷提及板垣徵四郎、土肥原賢二、梅津美治郎等人。美籍檢察長季楠指了一下被告席,向溥儀問道:“你所說的那個板垣上校,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那個板垣嗎?”

溥儀迅速瞥了一眼應聲說:“是。”

一貫面無表情的板垣突然臉色大變,臉部抖動不止。

有媒體這樣記述板垣的反應:“在法庭聆聽之板垣,聞提渠之名,驟現不安之狀。不斷以其顫抖之手指,觸弄渠之耳機下之電線,當溥儀謂渠運用威脅時,渠之面部因憎懼而變其形象,嘴之兩角,向下表示鄙夷之神情,渠一度瞥視在場之聽眾後,立即偽作未見,若無其事然。”

現場對質

8月19日,溥儀第二次上庭剛剛到場,季楠檢察長問到當偽滿洲國皇帝是否有個人行動自由時,溥儀十分惱怒:“所謂‘自由’一詞,十幾年中與我毫無關係,簡直就是猴戲。”

溥儀回憶道,“我出巡、接見賓客、訓示臣民、舉杯祝酒,以至點頭微笑,都要在吉岡指揮下行事。我能見什麼人,不能見什麼人,見了說什麼話,以及出席什麼會,會上講什麼,等等,概聽他的吩咐。”

在這樣嚴密的監視下,溥儀無論做什麼,都離不開盯梢,他只能做好一個規行矩步的傀儡。

溥儀在庭審現場還對偽滿洲國的實際統治模式做了具體說明:

“大臣都是中國人,而次長絕大多數都是日本人。由日本人擔任的‘總務長官’權力最大,遠在中國人擔任的‘國務總理’之上,一切的‘敕令’和‘國務院令’都在以‘總務長官’為主席、‘各部次長’參加的祕密會議裡決定,會議後,各部次長便分別開始起草有關的工作計劃,一經關東軍認可,便不改一字。”

1934年,偽滿實行帝制後,新《組織法》頒佈,其中第三條規定,“皇帝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但是溥儀表示,自己雖然“登基”了,但仍然“沒有任何權力,完全沒有權力,只由他們奏稟一下便行了。”

在回答完檢查官質詢後,溥儀突然曝出了一則驚天猛料:“我的愛妻譚玉齡被吉岡中將(吉岡安直)殺害了。”

這樁突如其來的殺人指控讓在場的所有人都驚呆了,法庭大廳變得鴉雀無聲。

溥儀一生結婚四次,有五段感情經歷,末代皇妃譚玉玲就是他的第三個戀人。

譚玉玲是滿清貴族出身,姓氏是他他拉氏。溥儀的皇后婉容因吸食鴉片,精神失常,遭到溥儀的厭惡,夫妻感情破裂。溥儀將婉容打入冷宮以後,日本人吉岡中將立刻向溥儀提出建議,希望溥儀能娶一位日本女人。溥儀心裡不願意,便找了個藉口稱已經在北京選好了人,很快就要過來和他完婚了,這才堵住了吉岡中將的口。

這名提前選好的溥儀妃子就是年僅17歲的譚玉玲,那時她正在北京的中學堂唸書,還是一名女學生呢。進宮後,譚玉玲被封為“祥貴人”,溥儀和譚玉玲婚後感情深厚。民間甚少人知道溥儀又娶親的事,還是譚玉玲去世了,溥儀給她舉辦盛大的喪事,大家才知道譚玉玲的存在。

根據當事人回憶,譚玉玲身高一米六,嬌小溫柔,善良大方,和溥儀的感情很要好。有時候溥儀受了氣,拿她發脾氣,她也不發怒,而是溫柔勸慰溥儀。愛是相對的,譚玉玲對溥儀這樣包容和理解,溥儀對譚玉玲也格外垂憐。

眾所周知,溥儀是一個攝影發燒友,至今為止,溥儀的很多攝影作品都被儲存了下來,令人驚奇的是,譚玉玲的照片數量足足有三十多張,而皇后婉容的照片數量僅僅只有8張。譚玉玲死後,溥儀把譚玉玲的照片裝在錢包裡,隨身攜帶,就連骨灰也始終放在家裡儲存著。

談到譚玉齡的死,溥儀在庭審現場十分激動,他攥起拳頭,捶擊著證人臺,聲淚俱下,“最初,我妻子病了,請了一位中國醫生來診病,後來吉岡介紹了日本醫師,日本醫師診察之後,吉岡找醫師密談達3小時之久。

那天夜裡就由這個日本醫師守護治療。本來需每小時注射一次葡萄糖,可是這一夜中醫師僅給注射了兩三次。到次日清晨,我的妻子已經死去……”

懾於日本人的淫威,溥儀不敢要求對妻子進行屍檢,這也就讓譚玉齡的真實死因成了未解之謎。

後來有學者對溥儀的這番證詞做過分析,表示溥儀之所以認為這是日本人所為並非沒有道理,因為當時溥儀久久未能生育子嗣,日本人急切地想在“皇室繼承人”上下功夫,1937年便搞出個《帝位繼承法》,規定若皇帝無子,便由其弟繼承皇位。為了達成東瀛血脈對“偽滿洲國”的滲透,

同年,關東軍便安排“皇弟”溥傑與日本女子嵯峨浩聯姻,又熱心為溥儀在日本尋找“嬪妃”,譚玉齡是溥儀選擇的中國姑娘,兩個人親密的感情讓日本人的算盤落了空,所以,日本方面授意吉岡暗害譚玉齡是可能的。

遺憾的是,由於缺少關鍵證據,溥儀的這項指控並未成立。溥儀後來也承認,在東京法庭上提到譚玉齡的疑案,這裡面有他私人怨恨的因素,但是同時,他也願意讓人們把他看做一個被迫害者。

溥儀舌戰辯護律師

8月20日起,法庭進入了質詢階段。所謂質詢階段,也就是英美法系所採用的對抗式訴訟,控辯雙方將直接交鋒。在整整七天的辯論交戰中,溥儀與布萊克尼的爭辯最為精彩。

布萊克尼是梅津美治郎的辯護律師,8月20日是布萊克尼與溥儀第一次交鋒。在起初的兩天裡,布萊克尼仍舊採取反覆提問的策略,希望把部分罪責推卸給溥儀,然而溥儀也很聰明,對他的問題大多選擇“不知道”或者“不記得”作答。

直到第二天,布萊克尼發出了大招。他向法庭呈交了一件物證,這是一封寫在皇家御用黃絹上的信,上面印有溥儀的皇帝御璽和鄭孝胥的簽名,信上所署日期為“1931年10月11日”,“九一八”事變發生後的不到一個月,溥儀尚在天津。

信是寫給當時的日本陸軍大臣南次郎的,上書“此次東省事變,民國政府處措失當,開釁友鄰,塗炭生靈……今者欲謀東亞之強國,有賴於中日兩國提攜,否則無以完成。”顯然,這封信的內容是在請求日本協助復辟建國。

換言之,如果這封信確認是由溥儀所寫,那麼這些日本戰犯的罪名將很有可能被洗刷掉。

接到黃絹信的溥儀,一言不發,臉色陰晴不定。被告席和辯護律師席上的眾人,開始面露喜色。

忽然,溥儀從證人席的座位上像是彈了出來,一把把黃絹信扔在了地上:“各位法官,這信是偽造的!”

布萊克尼連忙質詢溥儀,一連丟擲五個問題,但都被溥儀堅決否認並給出合理的解釋,最終法庭也鑑定這封信為偽造,質訊結束這件事情也新聞媒體大肆報道,文章重點大多放在了“詆譭溥儀檔案變成戰犯罪證”上,譏諷布萊克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關於“黃絹信”真偽一事,七年後,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溥儀承認他撒了謊,那封“黃絹信”確實是自己所寫。

溥儀作證落幕

8月26日的庭審中,溥儀說,下次出庭,他要談一談和日本天皇的交往。沒想到,這個提議反倒讓他的證人生涯宣告結束。

因為在日本投降前,美國與日本就有約定,必須保留日本天皇的地位,任何罪行都不能牽涉到日本天皇。正是因為這條協議,導致溥儀不能再次出現在庭審現場。

第二天,溥儀接到通知不再出庭作證,乘機返回蘇聯。

此後,東京法庭沒有再和溥儀聯絡,1948年12月23日,七名甲級戰犯在池袋的巢鴨監獄被處死,無論是強迫溥儀出任“執政”的板垣徵四郎,將他誘騙出天津的土肥原賢二,還是授意他去日本“請神”的梅津美治郎,都因為曾經的陰謀與侵略行為被送上了絞刑架。

晚年,回想起那次作證,溥儀寫下了這樣的文字:

 “我仍然感到很大的遺憾。由於那時我害怕將來會受到祖國的懲罰,心中顧慮重重,雖然我確實說出了日本侵略者一部分的罪惡事實,但是為了掩蓋自己,我又掩蓋了一部分與自己罪行有關的歷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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