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日軍對中國女性的暴行,人們就很生氣。侵華戰爭期間,日本為了安撫日軍,強行逮捕了許多中國婦女充當軍妓,為日軍發洩生理慾望。
在民國時期,婦女解放運動才剛剛開始,普及的範圍只是思想的普及。對於那些根深蒂固的思想,它們是無法解放的。
例如,女人看重自己的貞操。1910年3月12日,天津張家村,土匪侮辱村裡的一個大姑娘,女子第二天跳進河裡。以上的例子證明了女性重視貞操。然而,被日軍逮捕的女孩充當軍妓。他們為什麼不自殺?原因很簡單。
因為日軍損失慘重。在把這些婦女抓到慰安中心後,他們認為這些婦女沒有威脅,所以他們允許她們自由。不料,這些婦女祕密襲擊並殺害了幾名日本士兵,然後自殺。
此後,日軍為了便於管理,用刑具將這些可憐的女性帶走。當日軍來放鬆的時候,把她們綁在床上或其他地方。有空的時候,他們把她們鎖在鐵籠子裡,派人24小時監視他們。值得一提的是,監督這些女性的人是日本眼中的中中國人,是我們口中的漢奸。
另一方面,日軍用花言巧語欺騙了她們。日軍告訴他們,只要他們為皇軍服務好,一年後就會放你出去。這些不怎麼讀書的年輕女孩相信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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