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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遺物語

今天是魯迅逝世83週年紀念日。謹以此文,致敬“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魯迅先生。

說到魯迅,我們就會想起一句話:

“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

魯迅在我們印象中,通常是這樣的:

鬚髮直立、橫眉怒目,嚴肅、無趣。

實際上,真實的魯迅有趣得很。

夏衍說:“魯迅幽默得要命。”

陳丹青說:“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這麼有趣的魯迅卻被教科書弄丟了,

現在,我來還原魯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魯迅從小就是個逗比王。

早在三味書屋讀書時,

他就特別喜歡給人起綽號。

班上有個女生特別愛哭,

一哭就眼淚鼻涕齊下,

迅哥兒從此就管人家叫“四條”,

眼淚兩條鼻涕兩條,形象得很。

迅哥兒成績好,常得老師表揚。

有一回老師出對子,

上聯:獨角獸。

鄰桌同學想得表揚,

偷問迅哥兒怎麼對。

迅哥兒說:四眼狗。

不料此同學竟真以此作答,

戴眼鏡的老師大怒,順手就一巴掌。

迅哥兒以書遮臉,憋不住笑出聲來。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在北大講課時,

北大教授川島,留了個學生頭,

魯迅便給人家取名為“一撮毛”,

每次見面,就甜甜叫一聲:“一撮毛哥哥。”

他寫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後,

“請你,從情人的懷抱裡,

暫時伸出一隻手來,

接受這乾燥無味的《中國小說史略》,

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魯迅玩,

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

於是隔著馬路就喊,魯迅沒聽見,

眾人攆到家門口,對他說:“都喊你好幾聲了!”

於是魯迅就說:“噢、噢、噢……”

章衣萍問:“為什麼要噢這麼多聲啊?”

魯迅一本正經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嗎,我就還給你呀。”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寫信也十分逗比。

收信人是教師,他就用“並請教安”。

收信人是學生,他就用“即頌學安”。

收信人是夫婦,他就用“即請儷安”。

…………

不但如此,魯迅還會根據不同的信,

在信尾寫“日安”“時安”等問候語。

1925年,魯迅給許廣平寫了一封信,

信尾用的是“順頌嚷祉”,

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樂。

1935年,作家葉紫給魯迅寫信,

信中說:“我已經餓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錢”。

魯迅回了一封信,給了他一些錢,

信尾問候語是——“即頌餓安!”

魯迅,真是一個逗比王。

不僅逗比,魯迅還惡搞。

他在廈門大學當教授時,

給許廣平寫信透露了一個祕密:

“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

有一次,魯迅受了點小傷,

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樓了。

於是找來了一把夜壺。

尿在夜壺,本來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魯迅不想去廁所倒尿,

於是就“看夜半無人時,即從視窗潑下去”。

魯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時,

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

那時,經常有人溜到樓下牆角來小便。

自己亂撒尿的迅哥兒卻看不慣了

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

朝著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著屁股,齜牙咧嘴四處張望,

魯迅卻躲在屋內偷笑不已。

迅哥兒,真是太惡搞了。

有一次,魯迅在上海街頭溜達,

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

走著走著,魯迅突然轉身,

故意把特務當成乞丐,

掏出一塊銀元遞過去:“拿去買飯吧。”

特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尷尬至極。

魯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廈大教書時,魯迅到理髮店理髮。

理髮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樸,

就覺得他沒錢,理得很敷衍。

魯迅也不生氣,反而給了一大把錢。

理髮師喜出望外,一張臉都笑爛了。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髮,

理髮師大喜,拿出看家本領。

不料理畢,魯迅卻極其吝嗇,

一個小錢一個小錢地數,一分也沒多給。

理髮師很詫異:“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麼這樣給?”

魯迅笑著說:“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

理髮師一聽,滿面通紅。

迅哥兒,就是這麼惡搞。

北大教授孔慶東說:魯迅是惡搞的祖宗。

都說周星馳無厘頭,

其實魯迅才是無厘頭的祖宗。

民國當時,因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

魯迅便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

無厘頭調侃徐志摩等一眾詩人: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壺盧。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

…………

此等無厘頭,實在是太好玩了。

魯迅還運用無厘頭寫法,

寫了一本很好玩的書《故事新編》。

比如,他寫大禹治水的《理水》:

離地五尺,就掛下幾隻籃子來,

別人可不知道里面裝的是什麼,

只聽得上下在講話:

“古貌林!”

“古魯幾哩……”

“O.K!”

你看,幼稚園、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現代話,

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時代,

比周星馳還好玩。

比如,他寫嫦娥奔月的《奔月》:

“哼!”嫦娥將柳眉一揚,忽然站起來,

風似的往外走,嘴裡咕嚕著:

“又是烏鴉的炸醬麵,又是烏鴉的炸醬麵!你去問問去,誰家是一年到頭只吃烏鴉肉的炸醬麵的?”

魯迅說后羿箭術太好,

不僅把太陽射了下來,

還把所有大動物都給射死吃了,

最後沒有大獸可以射,就去射烏鴉。

整天做烏鴉炸醬麵給嫦娥吃,

嫦娥很生氣,就獨自奔月了。

迅哥兒真是民國第一無厘頭啊!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吃貨。

前幾年,魯迅家用菜譜曝光。

讓我們看看魯迅是怎麼吃飯的。

這是1928年1月魯迅家菜譜:

1日上午:洋薯燉雞,鹹菜煮魚,榨菜肉片湯,捲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燉肉,蘿蔔牛肉,炒魷魚,捲心菜。

2日上午:魚,豆付肉絲羹,及第草菇湯,青菜。

2日下午:炒麵筋,蒸排骨,菜花炒魚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燉魚,鹹菜肉鬆,鯽魚豆付湯,青菜。

3日下午:芹菜雲耳炒牛肉,津菜燉魚丸,蠔豉鬆,青菜。

…………

一看這菜譜,就知道魯迅是頂尖吃貨。

魯迅超愛吃,研究者統計了一下,

魯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僅從這一時期魯迅日記中,

發現他去過的名餐館就有65家!

包括廣和居、致美樓、集賢樓等。

這還不包括不知名的蒼蠅館子。

只要一有空,魯迅就會邀約朋友,

四處尋找美味,然後大快朵頤。

不過,魯迅最常去的還是廣和居。

廣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魯迅最喜歡吃廣和居“三不粘”,

這道菜是用雞蛋黃、澱粉、白糖、清水加工烹製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湯匙舀食時,

一不粘匙,二不粘盤,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們都知道魯迅是個大吃貨,

所以去看他時,便常常贈送食材。

翻譯家曹靖華河南老家有棵樺櫟樹,

樹根上長了一棵碩大的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回老家摘了猴頭菇,

帶到上海,送給魯迅。

魯迅大喜,當即請梁園老闆來做這道菜,

並約了幾位好友,一起品嚐這人間絕味。

吃完不過癮,魯迅感嘆:“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後,浙江培養出了這種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寫文告慰魯迅:“您的願望實現了。”

魯迅實在太愛吃了,

以至於許廣平都想招聘一大廚在家做飯。

但由於經濟條件不允許,

最後只好將自己鍛鍊成了大廚,

以滿足迅哥兒那張刁鑽的嘴兒。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零食控。

家裡,總是零食不斷,

寫文章時常常零食不離口,

一邊寫,一邊吃。

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記載道: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

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

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

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個零食控的形象躍然紙上。

魯迅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

有一次期末考試成績優異,

學校發給他一枚金質獎章,

魯迅竟然跑到鼓樓街把它賣了,

買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來。

晚上讀書時,就以零食為伴。

零食吃完了,就開始嚼辣椒。

這零食控,真不是蓋的。

魯迅尤其偏愛甜點。

早在日本留學時,

他就愛上了一種類似“豆沙糖”的茶點,

回國後特別思念,

不惜託人從日本“海淘”回來解饞。

當然,他最最喜歡的零食是沙琪瑪。

魯迅見了這個,“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

玩著玩著,就看見了沙琪瑪。

海嬰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嗎?”

魯迅的回答實在是太好玩了:

“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

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這個平時什麼都依著兒子的爸爸,

竟然和兒子爭起一塊沙琪瑪來。

魯迅也是一位時尚達人。

1903年,魯迅赴日留學不到一年,

就把辮子給剪去了。

當時,把辮子剪掉的中國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樣不可思議。

但魯迅才不管嘲笑和譏諷,

我就是要留平頭,咋地?

後來,他乾脆為自己設計了一款經典造型:鐵刷一般整齊的平頭,加上隸書“一”字的鬍子。

這造型,陳丹青評價是“好看至極”: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國,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

▲ 魯迅自己設計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魯迅年輕時,

很喜歡為自己設計服裝。

1911年,魯迅給自己設計了一件大衣,

樣式簡單,還帶暗釦,挺括而新潮。

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回憶道,

“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叫西服裁縫做成的。”

現在年輕人穿衣,喜歡混搭。

我們覺得時髦新潮,

卻不知魯迅早在民國就開始玩混搭了。

許廣平最喜歡的一張魯迅照片,

就是魯迅穿混搭風的照片。

漁夫毛衣開衫裡搭配v領毛衣,

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

並把毛衣塞到褲子裡提高腰線,

混搭層次分明,十分前衛,

讓他整個人充滿了一種悶騷氣質。

▲ 魯迅的混搭風

魯迅是一位服裝搭配大師。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中回憶:

有一次,她穿紅上衣去魯迅家做客。

問魯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魯迅卻給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課:

“紅上衣要配紅裙子,

不然就是黑裙子,

咖啡色就不行了,

這兩種顏色放在一起很渾濁……

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

還帶格子,顏色渾濁得很,

所以把紅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

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

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

但比橫格子的還好;

橫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橫寬了。

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

那個年代,便有如此前瞻的審美,

不得不佩服迅哥兒的眼光和品味。

除了文字,魯迅玩得最棒的是設計。

他是民國頂尖的設計大師。

魯迅從小就熱愛美術,

他在《三味書屋》裡這樣寫道:

用一種叫作“荊川紙”的,

蒙在小說的繡像上一個個描下來,

像習字時候的影寫一樣。

讀的書多起來,畫的畫也多起來;

書沒有讀成,畫的成績卻不少了,

最成片段的是《蕩寇志》和《西遊記》的繡像,都有一大本……

就這樣玩著玩著,魯迅就玩成了設計大師。

▲ 魯迅和許壽裳、錢稻孫設計的中國民國國徽

魯迅的設計牛逼到什麼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大校長,

就慕名給魯迅寫了一封信:

“餘想請先生為北京大學設計一枚校徽,

也不必多複雜,

只需將先生一向倡導的美育理念融會貫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沒抱多大期望,

但是魯迅的設計稿出來之後,

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絕了。”

校徽上,“北大”兩個篆字上下排列,

“北”字是背對背的兩個側立人像,

“大”字是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

寓意北大的辦學理念即“以人為本”。

北大許智巨集校長:“‘大’者,寓意學術之大,責任之大,精神之大。”

如此設計,讓人拍案叫絕。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

中華民國國徽也是魯迅與錢稻孫、許壽裳一起設計的。

魯迅還是書刊裝幀設計大師。

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頁,

裝幀設計幾乎都是他一手完成。

他一生設計了60多個書籍封面,

既典雅蘊藉,又極具時代感,

個個都是中國書籍裝幀史上的經典。

現在大學書籍裝幀專業的很多老師,

都推魯迅為中國書籍裝幀第一人。

陳丹青更是多次盛讚魯迅:

“依我看,魯迅卻比民國年代頂著名的美術海歸派,

更超前、更有品質、更富草根性,

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工作娛樂之外,魯迅雅趣甚多。

迅哥兒喜歡養寵物。

最開始,他喜歡養金魚。

後來,又特別喜歡養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隨筆》中記載:

“他把壁虎放到一個小盒子裡,

天天拿東西去喂,喜歡得不得了。”

書法家沈尹默《追憶魯迅先生》時,

寫了一首詩,就專門提到了壁虎:

“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顧悠悠幾顧瞻;

萬里仍舊一掌上,千夫莫敵兩眉尖;

窗餘壁虎乾飯香,座隱神龍冷紫髯;

四十餘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風簾。”

迅哥兒也喜歡養花。

魯迅最愛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魯迅入住北京西三條四合院後,

就種了好幾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魯迅定居在上海大陸新村9號時,

又特地在前院種上了夾竹桃、石榴、紫荊、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

一邊聞花香,一邊賞月亮。

迅哥兒還喜歡搞收藏。

魯迅在北京工作時,

去過琉璃廠480多次,

收藏了圖書、碑帖3800多冊,外國版畫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種。

更是被譽為中國版畫收藏第一人。

魯迅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小癖好?

“不為無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有時候適時的務虛,適當的消遣,

寫寫字,養養花,搞點收藏,

會瞬間覺得日子美好了許多。”

1936年,魯迅病逝。

臨死前,他對許廣平說:

“忘記我,過好自己的生活。”

這句話,其實代表了魯迅的生活態度——人生,沒有什麼比過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們的印象裡,魯迅是個鬥士,

罵這個罵那個,

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戰鬥。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魯迅的學生唐弢回憶說:

“那時打筆仗,

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

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

夜裡寫了罵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

夏衍,是被魯迅大罵的四塊“硬骨頭”之一。

“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

結果據夏衍的說法,

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

文章的歸文章,生活的歸生活。

魯迅是一個超級會玩的人。

除了寫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歡逗比喜歡惡搞,

喜歡養花養草養寵物,

喜歡玩設計搞收藏,

喜歡各式各樣的吃喝玩樂,

所以,與其說魯迅是一位文學家,不如說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為文學原本也不是他專業,

僅僅是他業餘玩樂的愛好之一,

只是玩著玩著就玩成了“飯碗”。

我為什麼要寫魯迅?

因為特別欣賞他的生活態度——享樂人生。

什麼是享樂人生?

就是成功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快樂。

如果你能一直快樂地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成功。

魯迅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命,

也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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