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物語
今天是魯迅逝世83週年紀念日。謹以此文,致敬“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魯迅先生。
說到魯迅,我們就會想起一句話:
“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
魯迅在我們印象中,通常是這樣的:
鬚髮直立、橫眉怒目,嚴肅、無趣。
實際上,真實的魯迅有趣得很。
夏衍說:“魯迅幽默得要命。”
陳丹青說:“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這麼有趣的魯迅卻被教科書弄丟了,
現在,我來還原魯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壹
魯迅從小就是個逗比王。
早在三味書屋讀書時,
他就特別喜歡給人起綽號。
班上有個女生特別愛哭,
一哭就眼淚鼻涕齊下,
迅哥兒從此就管人家叫“四條”,
眼淚兩條鼻涕兩條,形象得很。
迅哥兒成績好,常得老師表揚。
有一回老師出對子,
上聯:獨角獸。
鄰桌同學想得表揚,
偷問迅哥兒怎麼對。
迅哥兒說:四眼狗。
不料此同學竟真以此作答,
戴眼鏡的老師大怒,順手就一巴掌。
迅哥兒以書遮臉,憋不住笑出聲來。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在北大講課時,
北大教授川島,留了個學生頭,
魯迅便給人家取名為“一撮毛”,
每次見面,就甜甜叫一聲:“一撮毛哥哥。”
他寫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後,
“請你,從情人的懷抱裡,
暫時伸出一隻手來,
接受這乾燥無味的《中國小說史略》,
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魯迅玩,
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
於是隔著馬路就喊,魯迅沒聽見,
眾人攆到家門口,對他說:“都喊你好幾聲了!”
於是魯迅就說:“噢、噢、噢……”
章衣萍問:“為什麼要噢這麼多聲啊?”
魯迅一本正經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嗎,我就還給你呀。”
你說,魯迅逗比不逗比。
魯迅寫信也十分逗比。
收信人是教師,他就用“並請教安”。
收信人是學生,他就用“即頌學安”。
收信人是夫婦,他就用“即請儷安”。
…………
不但如此,魯迅還會根據不同的信,
在信尾寫“日安”“時安”等問候語。
1925年,魯迅給許廣平寫了一封信,
信尾用的是“順頌嚷祉”,
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樂。
1935年,作家葉紫給魯迅寫信,
信中說:“我已經餓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錢”。
魯迅回了一封信,給了他一些錢,
信尾問候語是——“即頌餓安!”
魯迅,真是一個逗比王。
貳
不僅逗比,魯迅還惡搞。
他在廈門大學當教授時,
給許廣平寫信透露了一個祕密:
“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
有一次,魯迅受了點小傷,
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樓了。
於是找來了一把夜壺。
尿在夜壺,本來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魯迅不想去廁所倒尿,
於是就“看夜半無人時,即從視窗潑下去”。
魯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時,
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
那時,經常有人溜到樓下牆角來小便。
自己亂撒尿的迅哥兒卻看不慣了
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
朝著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著屁股,齜牙咧嘴四處張望,
魯迅卻躲在屋內偷笑不已。
迅哥兒,真是太惡搞了。
有一次,魯迅在上海街頭溜達,
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
走著走著,魯迅突然轉身,
故意把特務當成乞丐,
掏出一塊銀元遞過去:“拿去買飯吧。”
特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尷尬至極。
魯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廈大教書時,魯迅到理髮店理髮。
理髮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樸,
就覺得他沒錢,理得很敷衍。
魯迅也不生氣,反而給了一大把錢。
理髮師喜出望外,一張臉都笑爛了。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髮,
理髮師大喜,拿出看家本領。
不料理畢,魯迅卻極其吝嗇,
一個小錢一個小錢地數,一分也沒多給。
理髮師很詫異:“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麼這樣給?”
魯迅笑著說:“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
理髮師一聽,滿面通紅。
迅哥兒,就是這麼惡搞。
北大教授孔慶東說:魯迅是惡搞的祖宗。
叄
都說周星馳無厘頭,
其實魯迅才是無厘頭的祖宗。
民國當時,因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
魯迅便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
無厘頭調侃徐志摩等一眾詩人: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壺盧。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
…………
此等無厘頭,實在是太好玩了。
魯迅還運用無厘頭寫法,
寫了一本很好玩的書《故事新編》。
比如,他寫大禹治水的《理水》:
離地五尺,就掛下幾隻籃子來,
別人可不知道里面裝的是什麼,
只聽得上下在講話:
“古貌林!”
“古魯幾哩……”
“O.K!”
你看,幼稚園、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現代話,
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時代,
比周星馳還好玩。
比如,他寫嫦娥奔月的《奔月》:
“哼!”嫦娥將柳眉一揚,忽然站起來,
風似的往外走,嘴裡咕嚕著:
“又是烏鴉的炸醬麵,又是烏鴉的炸醬麵!你去問問去,誰家是一年到頭只吃烏鴉肉的炸醬麵的?”
魯迅說后羿箭術太好,
不僅把太陽射了下來,
還把所有大動物都給射死吃了,
最後沒有大獸可以射,就去射烏鴉。
整天做烏鴉炸醬麵給嫦娥吃,
嫦娥很生氣,就獨自奔月了。
迅哥兒真是民國第一無厘頭啊!
肆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吃貨。
前幾年,魯迅家用菜譜曝光。
讓我們看看魯迅是怎麼吃飯的。
這是1928年1月魯迅家菜譜:
1日上午:洋薯燉雞,鹹菜煮魚,榨菜肉片湯,捲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燉肉,蘿蔔牛肉,炒魷魚,捲心菜。
2日上午:魚,豆付肉絲羹,及第草菇湯,青菜。
2日下午:炒麵筋,蒸排骨,菜花炒魚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燉魚,鹹菜肉鬆,鯽魚豆付湯,青菜。
3日下午:芹菜雲耳炒牛肉,津菜燉魚丸,蠔豉鬆,青菜。
…………
一看這菜譜,就知道魯迅是頂尖吃貨。
魯迅超愛吃,研究者統計了一下,
魯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僅從這一時期魯迅日記中,
發現他去過的名餐館就有65家!
包括廣和居、致美樓、集賢樓等。
這還不包括不知名的蒼蠅館子。
只要一有空,魯迅就會邀約朋友,
四處尋找美味,然後大快朵頤。
不過,魯迅最常去的還是廣和居。
廣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魯迅最喜歡吃廣和居“三不粘”,
這道菜是用雞蛋黃、澱粉、白糖、清水加工烹製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湯匙舀食時,
一不粘匙,二不粘盤,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們都知道魯迅是個大吃貨,
所以去看他時,便常常贈送食材。
翻譯家曹靖華河南老家有棵樺櫟樹,
樹根上長了一棵碩大的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回老家摘了猴頭菇,
帶到上海,送給魯迅。
魯迅大喜,當即請梁園老闆來做這道菜,
並約了幾位好友,一起品嚐這人間絕味。
吃完不過癮,魯迅感嘆:“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後,浙江培養出了這種猴頭菇。
曹靖華專門寫文告慰魯迅:“您的願望實現了。”
魯迅實在太愛吃了,
以至於許廣平都想招聘一大廚在家做飯。
但由於經濟條件不允許,
最後只好將自己鍛鍊成了大廚,
以滿足迅哥兒那張刁鑽的嘴兒。
伍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零食控。
家裡,總是零食不斷,
寫文章時常常零食不離口,
一邊寫,一邊吃。
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記載道: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
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
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
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個零食控的形象躍然紙上。
魯迅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
有一次期末考試成績優異,
學校發給他一枚金質獎章,
魯迅竟然跑到鼓樓街把它賣了,
買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來。
晚上讀書時,就以零食為伴。
零食吃完了,就開始嚼辣椒。
這零食控,真不是蓋的。
魯迅尤其偏愛甜點。
早在日本留學時,
他就愛上了一種類似“豆沙糖”的茶點,
回國後特別思念,
不惜託人從日本“海淘”回來解饞。
當然,他最最喜歡的零食是沙琪瑪。
魯迅見了這個,“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
玩著玩著,就看見了沙琪瑪。
海嬰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嗎?”
魯迅的回答實在是太好玩了:
“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
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這個平時什麼都依著兒子的爸爸,
竟然和兒子爭起一塊沙琪瑪來。
陸
魯迅也是一位時尚達人。
1903年,魯迅赴日留學不到一年,
就把辮子給剪去了。
當時,把辮子剪掉的中國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樣不可思議。
但魯迅才不管嘲笑和譏諷,
我就是要留平頭,咋地?
後來,他乾脆為自己設計了一款經典造型:鐵刷一般整齊的平頭,加上隸書“一”字的鬍子。
這造型,陳丹青評價是“好看至極”: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國,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
▲ 魯迅自己設計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魯迅年輕時,
很喜歡為自己設計服裝。
1911年,魯迅給自己設計了一件大衣,
樣式簡單,還帶暗釦,挺括而新潮。
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回憶道,
“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叫西服裁縫做成的。”
現在年輕人穿衣,喜歡混搭。
我們覺得時髦新潮,
卻不知魯迅早在民國就開始玩混搭了。
許廣平最喜歡的一張魯迅照片,
就是魯迅穿混搭風的照片。
漁夫毛衣開衫裡搭配v領毛衣,
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
並把毛衣塞到褲子裡提高腰線,
混搭層次分明,十分前衛,
讓他整個人充滿了一種悶騷氣質。
▲ 魯迅的混搭風
魯迅是一位服裝搭配大師。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中回憶:
有一次,她穿紅上衣去魯迅家做客。
問魯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魯迅卻給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課:
“紅上衣要配紅裙子,
不然就是黑裙子,
咖啡色就不行了,
這兩種顏色放在一起很渾濁……
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
還帶格子,顏色渾濁得很,
所以把紅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
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
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
但比橫格子的還好;
橫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橫寬了。
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
那個年代,便有如此前瞻的審美,
不得不佩服迅哥兒的眼光和品味。
柒
除了文字,魯迅玩得最棒的是設計。
他是民國頂尖的設計大師。
魯迅從小就熱愛美術,
他在《三味書屋》裡這樣寫道:
用一種叫作“荊川紙”的,
蒙在小說的繡像上一個個描下來,
像習字時候的影寫一樣。
讀的書多起來,畫的畫也多起來;
書沒有讀成,畫的成績卻不少了,
最成片段的是《蕩寇志》和《西遊記》的繡像,都有一大本……
就這樣玩著玩著,魯迅就玩成了設計大師。
▲ 魯迅和許壽裳、錢稻孫設計的中國民國國徽
魯迅的設計牛逼到什麼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大校長,
就慕名給魯迅寫了一封信:
“餘想請先生為北京大學設計一枚校徽,
也不必多複雜,
只需將先生一向倡導的美育理念融會貫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沒抱多大期望,
但是魯迅的設計稿出來之後,
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絕了。”
校徽上,“北大”兩個篆字上下排列,
“北”字是背對背的兩個側立人像,
“大”字是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
寓意北大的辦學理念即“以人為本”。
北大許智巨集校長:“‘大’者,寓意學術之大,責任之大,精神之大。”
如此設計,讓人拍案叫絕。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
中華民國國徽也是魯迅與錢稻孫、許壽裳一起設計的。
魯迅還是書刊裝幀設計大師。
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頁,
裝幀設計幾乎都是他一手完成。
他一生設計了60多個書籍封面,
既典雅蘊藉,又極具時代感,
個個都是中國書籍裝幀史上的經典。
現在大學書籍裝幀專業的很多老師,
都推魯迅為中國書籍裝幀第一人。
陳丹青更是多次盛讚魯迅:
“依我看,魯迅卻比民國年代頂著名的美術海歸派,
更超前、更有品質、更富草根性,
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捌
工作娛樂之外,魯迅雅趣甚多。
迅哥兒喜歡養寵物。
最開始,他喜歡養金魚。
後來,又特別喜歡養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隨筆》中記載:
“他把壁虎放到一個小盒子裡,
天天拿東西去喂,喜歡得不得了。”
書法家沈尹默《追憶魯迅先生》時,
寫了一首詩,就專門提到了壁虎:
“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顧悠悠幾顧瞻;
萬里仍舊一掌上,千夫莫敵兩眉尖;
窗餘壁虎乾飯香,座隱神龍冷紫髯;
四十餘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風簾。”
迅哥兒也喜歡養花。
魯迅最愛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魯迅入住北京西三條四合院後,
就種了好幾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魯迅定居在上海大陸新村9號時,
又特地在前院種上了夾竹桃、石榴、紫荊、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
一邊聞花香,一邊賞月亮。
迅哥兒還喜歡搞收藏。
魯迅在北京工作時,
去過琉璃廠480多次,
收藏了圖書、碑帖3800多冊,外國版畫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種。
更是被譽為中國版畫收藏第一人。
魯迅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小癖好?
“不為無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有時候適時的務虛,適當的消遣,
寫寫字,養養花,搞點收藏,
會瞬間覺得日子美好了許多。”
玖
1936年,魯迅病逝。
臨死前,他對許廣平說:
“忘記我,過好自己的生活。”
這句話,其實代表了魯迅的生活態度——人生,沒有什麼比過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們的印象裡,魯迅是個鬥士,
罵這個罵那個,
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戰鬥。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魯迅的學生唐弢回憶說:
“那時打筆仗,
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
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
夜裡寫了罵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
夏衍,是被魯迅大罵的四塊“硬骨頭”之一。
“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
結果據夏衍的說法,
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
文章的歸文章,生活的歸生活。
魯迅是一個超級會玩的人。
除了寫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歡逗比喜歡惡搞,
喜歡養花養草養寵物,
喜歡玩設計搞收藏,
喜歡各式各樣的吃喝玩樂,
所以,與其說魯迅是一位文學家,不如說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為文學原本也不是他專業,
僅僅是他業餘玩樂的愛好之一,
只是玩著玩著就玩成了“飯碗”。
我為什麼要寫魯迅?
因為特別欣賞他的生活態度——享樂人生。
什麼是享樂人生?
就是成功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快樂。
如果你能一直快樂地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成功。
魯迅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命,
也淋漓盡致地享受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