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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類文明進入到原始社會後,男性由於在生產中佔據主導地位,所以也漸漸地開始支配女性。實力強大的男性,甚至還能同時擁有多個女性。雖然這一習性非常不合理,也不公平,但卻是人類發展過程中一個真實存在的階段。而一個男性同時擁有多個配偶的狀況,也一直被奴隸時代和封建時代。比如人盡皆知的皇帝,他們的後宮佳麗何止三千人,只要他想,隨時可以寵幸任何一個宮女。

除了皇帝可以擁有多個配偶,統治階級的男性貴族們都有權擁有多個配偶,只不過數量遠不如皇帝罷了。但即便是這樣,中國古代也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因為妾不算妻。1912年清帝遜位,中國的封建時代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進入了民主時代。但北洋政府的重要人物都是封建時代過來的,他們都擁有著好幾個妾室,讓他們放棄現狀只保留一個配偶顯然是不現實的。

所以北洋政府包括後來的國民政府,口號喊得震天響,但依舊架不住達官貴人們娶妻納妾。直到新中國成立,為了解放婦女,禁止納妾是必須要實行的。一個男人只能同時與一個女人保持婚姻關係,是提倡男女平等的第一步。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佈,其中第一章第三條明文規定: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也就是說,從那個時候起,中國的男人再也不能納妾了,只能有一個配偶。但是在《婚姻法》出臺之前,就已經存在的姨太太們,該怎樣處理呢?首先要考慮到當時的具體情況,這樣的家庭大多已經生活了多年,也許孩子還是姨太太生的。所以顯然不能以正妻為合法妻子,將其他的姨太太們強行趕走。所以國家就靈活的規定:如果願意繼續維持現狀的,那就繼續維持;如果不願意維持的,可以離婚。

​因為長期以來女方都處於劣勢地位,所以《婚姻法》注重保護女方在離婚中的優勢地位。如果男方要提出離婚,和現在一樣,必須要徵得女方同意。但如果反過來是女方主動的,不論是正妻還是姨太太,只要女方負責任地提出離婚,則不需要男方同意、立即生效。也就是說,如果男人要趕姨太太走,不再是一紙休書的事,必須要女方自願。一旦女人主動要走,男人就留不住了。

一方面對已經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做出合理的規定,另一方面又嚴格禁止尚未結婚的公民重婚。在“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下,“姨太太”這一身份也在中國內地退出了歷史舞臺。而香港和澳門等地,因為歷史問題,依舊沿用《大清律例》。清朝的法律恰恰又是保護男人納妾的,所以現在還能在港澳等地,見到一些富豪妻妾成群,比如著名的“澳門賭王”何鴻燊,就合法擁有4位太太。

最新評論
  • 1 #

    符合自然規律的就是一夫多妻,因為要繁衍後代,人和動物都是一樣。只是慢慢的社會進步了才實行的一夫一妻,這也是對自然天性的一種禁錮

  • 2 #

    現在不說納妾了,多少人娶老婆都娶不起

  • 3 #

    姨太太和N奶的區別在哪裡

  • 4 #

    禁止婚姻索取財物!這個現在都很難做到滴,已經成為風氣

  • 5 #

    侯寶林就是建國後和大媳婦離婚選擇和小媳婦繼續婚姻關係,所以大兒子和老二老三關係很一般。

  • 6 #

    雷洛的時候香港不就廢除大清律例了嗎

  • 7 #

    離婚還要分家產嗎?

  • 8 #

    能者多勞,自古名言。人自己願意。

  • 9 #

    一夫多妻能讓優秀的基因一直傳下去

  • 10 #

    一夫一妻是保護窮人的,

  • 11 #

    一個老婆,其他小3,小4,小5。。。

  • 12 #

    一言以敝之,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 13 #

    然而當時沒離的後期老慘了

  • 14 #

    存在即是合理的[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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