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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在重建宋朝,在南宋初年宋軍抵禦金軍入侵這段歷史稱為“中興”。其中有四位軍事統帥抗金功績最為突出,分別是岳飛、韓世忠、張俊、劉光世,並稱“中興四將”。

當然了也有人對此說法提出了異議,特別是那個對近現代史主觀太強,立場不行,但是對古代史確實有些研究的袁騰飛,他說中興四將中劉光世這個逃跑將軍不配入選,張俊害死了岳飛也不能入選,應該加入守四川的吳階,還有以少勝多打敗金兀朮的劉。

而在這些南宋初年的名將中,最遺臭萬年的就是張俊,可這人生前又是活得最好的,這麼個矛盾的人物,咱們今天就來認識下吧。

張俊字伯英,鳳翔府成紀(今甘肅省天水市)人。年少時以弓箭手參軍,在北宋和西夏的戰爭中逐漸展露頭角,而讓他一飛沖天最重要的是因為他跟對了人。在後來的宋高宗趙構還是康王,並任兵馬大元帥時,張俊就成為了趙構的部將。

靖康之難後,是張俊提議趙構南下,並擁戴他稱帝:“今敵勢方張,宜且南渡,據江為險,練兵政,安人心,候國勢定,大舉未晚。”

擁立之功再加上是親信部署,趙構不重用張俊,還能去重用誰?不過張俊能得趙構寵信,不僅僅是這兩個原因,還因他確實是一位能征善戰的將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為激勵士氣,表彰建炎南渡以來顯著的戰功。

除紹興十年(1140)已表彰的明州、大儀鎮、和尚原與仙人關四役外,又補入順昌之戰與紹興末的唐島、皁角林、胥浦橋、採石、蔡州、茨湖、確山、海州八役,定為中興以來十三處戰功。

而張俊就取得了“十三處戰功”之首功明州之戰,還取得了十三處戰功之一的“藕塘之戰”。

明州之戰雖然只是小捷,可是用趙構的說法就是,當時宋軍的將領見到金兵就望風而逃,只有張俊率軍堅持抵抗,為趙構南下爭取了時間。

其實南宋的中興四將中,如果按資歷按官職來說,張俊是排第一的,不過按軍功和名氣還是當屬岳飛,張俊、劉光世比岳飛大17歲,韓世忠比岳飛大14歲。當岳飛還是偏郫一小將的時候,他們都已經是戰區統帥了。而且他們的待遇也一直比岳飛高,岳飛到最後也只是兩鎮節度使,但是上面這三位都是三鎮節度使了。

張俊確實為南宋偏安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建炎三年(1129年)底,在著名的明州(寧波)之戰中,張俊率部殊死抗擊,斃敵數千人。金人銳氣被大挫,加之孤軍深入,於是北撤,又被韓世忠圍於鎮江,這就是著名的黃天蕩之役。

1134年,金人又來,舉朝震恐,張俊力主抗擊:“避將可之,惟問前進一步,遮可脫。”

紹興初年,出任江淮招討使,鎮壓農民起義和叛將李成等部,並阻擊偽齊劉豫南侵。後與岳飛、韓世忠合稱三大將,所部稱張家軍。紹興十年金軍南侵,宋諸軍迎擊,都得勝利。後罷樞密使,進封清河郡王。

為什麼張俊在生前過得比岳飛要好呢?因為他這個人識時務。

他知道趙構和秦檜想收兵權,便主動請求朝廷解除他的兵權,於是趙構藉此機會也順利地解除了岳飛、韓世忠等人的兵權。

張俊最不該的就是,為了討好趙構和秦檜,而參與了誣陷岳飛的事件。有人說他是嫉賢妒能,因岳飛軍功赫赫而搶走了他的風頭。其實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他為了自己的權威,而依附權勢,拿岳飛的腦袋作為他向趙構表示忠心的“工具”。

而張俊人生中的汙點,還不僅僅是參與了構陷岳飛,還有此人是一個超級大貪官。

張俊家共有良田一百多萬畝,每年收租米六十萬石以上(另一說為百萬石),相當於南宋最富庶的紹興府全年財政收入的兩倍以上。

張俊還有大量的房產,僅所收房租一項,每年就多達七萬三千貫錢,也就是僅房租一項,就年收入七億三千萬文錢。

張俊家佔有的田地面積達到一百多萬畝(還不包括他家佔有的大批園苑、宅第),也就是六億六千六百七十多萬平方米,或六百六十七平方公里,比新加坡這個 國家的面積還要大,這些地如果放到現在用來蓋樓房,可以解決幾千萬居民的住宿問題。

張俊在世時,家裡的銀子堆積如山,為了防止被偷,張俊命人將那些銀子鑄成一千兩(五十公斤)一個的大銀球,名叫“沒奈何”,意思是小偷搬不走它們,全都拿它們沒辦法。

其實中國人是很公平的,張俊即便是大貪官,可是你只要為國征戰,中國人依然會將你視為抵禦外族的民族英雄,可是他卻為了一己之私構陷了岳飛,就從一個民族英雄轉變成了世人眼中的無恥小人,明朝時他的跪像還被立在了嶽王廟前,然後這個生前極盡殊榮的一代名將,死後卻只能遺臭萬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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