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普通話,交流難如登天
夏朝和商朝有沒有國家通用的普通話,基本不可考。但到了周朝資料一下子就多了,比如,在《尚書大傳》中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周武王死後,周公攝政。在他攝政的第六年,當時越裳氏(今越南區域)派人送來幾隻特產白雞,以示友好。但是問題也來了。那時候越南的語言和周王室使用的語言不通,而且根本沒人懂越南語。所以,越裳氏就找了“三象”翻譯,也就是三種語言的翻譯各三人。這九個人先將越南話轉成諸越語(今浙江、福建、廣東古代使用的語言),再由諸越語轉為南方諸侯的方言,最後再由南方諸侯的方言轉成周朝王室京畿一帶的用語。
瞧瞧,就送幾隻雞,還費這麼大的周折。
另外,春秋時期的吳越語言也不通。吳國在今天的江蘇南部,越國則在今天的浙江北部,雖然相鄰,但十里不同音,兩國邊境的民眾經常會因語言不通,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打得不可開交。
慢慢地,周朝的中央官員們發現,無論是進貢問題、戰爭問題,抑或是其他問題,不少時候都只是因為語言不通而造成的。所以他們創造出了一種全國通用的普通話——雅言。
公元前770年,周朝遷都洛邑,洛陽話正式被規定為雅言的基礎語音。當時,幾乎所有的貴族們都會學這種雅言,目的就是為了跟老百姓區別開來。就像近代歐洲,英國上層貴族說法語,下層平民說英語;德國貴族發小舌音,平民發大舌音等等。孔子當年講學時使用的,也是這種雅言,以標榜其貴族身份。
後來,歷朝歷代都延續了雅言這種語言。其中以洛陽話、金陵(南京)話、大都(北京)話為最多選擇的標準音。
拼音出現以前怎麼注音?在漢朝時,中中國人還沒發明漢語拼音,朝廷為了推廣統一的官話,發明了三種學習雅言的讀法。第一種叫“直音”,第二種叫“讀若”,第三種叫“反切”。直音是直接告訴某個字和哪個字的讀音完全一樣,這適合已經會讀一些字的人,但對於滿口方言的人基本沒用。讀若呢,就是擬其音注音,多用於擬聲注音的訓詁學術語。因為前兩種讀法太難掌握了,所以人們又創造了“反切”,這是用兩個漢字相拼給一個字注音,切上字取聲母,切下字取韻母和聲調。簡單說,就是將兩個字快讀,讀出來的音就是要學習的新字。據說這是當年佛教徒們根據梵語的注音法發明出來的。
反切讀音法在中國興盛了近2000年,不過它也有兩個問題:第一,如果將某個字認錯了,那就永遠拼不對正確讀音;第二,如果一個人分不出來一個字的聲母韻母,這個字便絕對念不準。
《顏氏家訓》記載,北魏的時候,有個大官是個老花眼,鬧出了不少笑話。此人特別喜歡反切,在讀古書時候,看到有反切的字就跟著讀,可讀的時候他又因為看不清經常把字搞錯。比如有一次他讀《史記》,發現“顓頊”的“頊”(xū)下面寫著“許綠反”,可他一花眼,將“綠”看成了“緣”,結果“顓頊”就念成了“顓翲(piao)”(許、綠、緣古音與現在的讀音不同)。
這一念錯不要緊,他倒以為自己發現了新大陸,找著了古人的錯處,於是大肆宣揚,讓身邊人也跟著他一起糾正過來。儘管大家都知道他念錯了,卻不敢和大官較勁,便紛紛錯著念。直到有一天,另一位較真的大官和他連續辯論了三天三夜,終於讓他明白了錯的是自己。
唐玄宗時期,《唐六典·卷四禮部》規定,為了防止臣下信口開河或是說話念不準音,必須先進行禮儀的學習。這些禮儀的名字統稱“嘉禮”,在進行各種禮儀儀式前,必須先提前幾天去禮部學習。當然,這其中也包括那些從外國來的使者們,他們無論語言還是禮儀都不會,所以最好先準備準備再說。說不好雅言,竟然被提升到了這種高度。
你家鄉方言曾是天下通行的“普通話”?轉眼來到了明朝,當時雅言已經改為叫“官話”了,以中原雅音為正。明前中原地區經多個北方民族融入,江淮地區的“中原之音”相對純正,官話遂以南京官話為基礎,南京音為國家標準漢語語音。永樂年間,明朝遷都北京,從各地移民北京,其中南京移民約40萬,佔北京人口一半,南京音調成為當時北京語音的正音基礎,而南京官話則通行於整個明朝。即便到了清朝前期,南京官話仍舊是全國通行的官話。
雍正八年,清朝設立正音館,推廣以北京音為標準的北京官話。而我們今天所說的以北京話為標準的普通話,便是在清朝中後期逐漸奠定基礎的。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光緒皇帝第一次接見康有為的時候,兩個人足足談了兩個半小時,頗有相見恨晚的意思。但事實真是這樣嗎?根據另一位戊戌變法的重臣、後來商務印書館的董事長張元濟記載,當時康有為與光緒皇帝僅僅聊了一刻鐘就出來了,而且康有為出來時一臉茫然。
後來大家分析,因為康有為是廣東南海人,而且在京的時間也不長,最擅長的莫過於廣東話,而光緒從小在深宮大院長大,講一口宮廷的官方語言,兩個人其實是存在溝通障礙的。加之康有為初次面聖,難免緊張,一口廣東話很有可能讓光緒帝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溝通尚成問題,更不要說相談甚歡了。如此,可以想象,當時的情形是有多尷尬。
最開始光緒皇帝只給了康有為一個六品官做,說不定也是有這個原因的。一些人認為,最後戊戌變法的失敗,估計也和方言不同,造成雞同鴨講有一定關係。
新中國建立後,為了統一各地方言,於1953年以北京市、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為普通話標準音的主要採集地,制定標準後於1955年向全國推廣。今天,我們所說的普通話就是從此而來。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本文作者 |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