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從各種影視作品,歷史文獻中都可以得知,在建國以前,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並且在有些朝代還強制性的要求丈夫如果逝世,妻子必須為其守節,不可改嫁他人,否則便是不忠貞的表現。
歷史上曾出現過很多女子守節的事蹟,如三國時期的夏侯令女。夏侯家之女夏侯令女(歷史上沒有具體文獻指出她的名,字令女,因此簡稱夏侯令女),是當時曹魏權臣曹昭伯的堂弟曹文叔之妻。但曹文叔英年早逝,導致年紀輕輕的夏侯令女過早的就守寡了。而後夏侯令女就把自己的雙耳給割掉,以此來表明自己決不改嫁。
但是夏侯令女的父母並不願意看到自己年紀輕輕的女兒就這麼一輩子守寡,獨自一人孤獨終老。而且後來曹爽倒臺之後,夏侯家為了避嫌,便派人強行把女兒從曹家帶了回來。
但夏侯令女為人非常倔強,對曹文叔也是忠貞不二。於是便趁父母不在,偷偷的回到臥室割掉了自己的鼻子,堅定的表示了自己不再改嫁的決心。對此,夏侯一家也沒有辦法阻止,只能放任夏侯令女為曹家守節。
夏侯令女的行為在當時看來,確實值得稱讚,並且深受古人的推崇。然而用自殘的方式表明自己的忠貞不二,然後一輩子就這樣孤獨終老,其實是一件非常殘酷且殘忍的事情。
我們無從得知夏侯令女的真實想法。但是我們換個角度去思考,不難發現這樣的行為所體現出的是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愚昧與悲哀。那麼連正妻都如此待遇,古代的各房小妾又是怎樣的下場呢?
古時候所娶的小妾都是有賣身契的,他娶了你,就相當於你整個人都賣給了他,是沒有人身自由權的。正妻尚且還可以和離,而小妾不僅不能和離,丈夫死後,若丈夫為位高權重者,小妾還要殉葬;而若丈夫身份低下,小妾便要一輩子為奴為婢。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新中國成立,女性解放,身份地位明顯提高,並且頒佈了《婚姻法》。法律規定要嚴格實行一夫一妻制,情況才得以好轉。那麼有人就會問了,男女平等的思想早已傳入中國,為什麼建國之後才有此規定呢。
其實早在民國時期,當時的政府就曾經想過辦法改善這一情況。但是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實施的並沒有那麼到位。在民國時期的婚姻法中,納妾只屬於道德問題,並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這反而導致納妾之風更加盛行。
當時很多軍閥都明目張膽的納妾,有人光妾室就有幾十房。他們還為了自己的名聲不受損失,把妾室的稱謂給改了,統稱為姨太。而他們這種自以為是的做法也只是騙騙自己罷了。
那麼建國之後,有了法律的約束,這些姨太太們又是怎麼處理的呢?建國初期,剛頒佈此法令時,一些人會提前將姨太太們遣散回家,只留下正房太太一人。但有些情況不同,便不能這樣做。
例如有些姨太太是因為家境貧寒才給人做了小妾;而有些姨太太享受了奢侈舒坦的生活,並不願離去;還有些姨太太了是因為相處久了有了感情,有了孩子,並不想離開。而這些人沒有謀生能力,沒有收入來源,強行遣散她們,讓她們在這個社會上該如何立足呢。
所以儘管在建國後,女性的身份地位有了顯著提高,但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經過多方面考慮,給了很大的自由和空間,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見。如果當事人以及家裡人對這種情況都滿意,願意按照這樣的方式生活,政府並不會多加干涉。
當然也並不是所有的姨太太都是這樣的想法,有些姨太太因為受到新時代的解放思想,渴望自己能夠獨立自主。也有些姨太太並不是自願當小妾的,因此這個法令一經頒發,便迫不及待的想要離開。對於這部分人,政府也有相應的處理辦法。
對於想要離婚的姨太太,可不用告知男方徵得他們同意,便可結束這段關係。而想要離婚的男方,考慮到姨太太們的謀生能力,法令規定離婚之前雙方必須協商,達成協議才可視作正式和離,由此可見政府所頒佈的法令還是極大的維護了女性的利益的。
而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情況越來越少見,中國的一夫多妻制也就慢慢的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