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襄公,“春秋五霸”之一。《史記》不吝嗇筆墨,將宋襄公和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放在一起,並稱為“春秋五霸”。除宋襄公外,其餘四位均稱霸一時,且各領風騷。宋襄公不僅未曾稱霸中原,並且還在“泓水之戰”中被楚國殺得狼狽不堪。然而,正是這次“狼狽不堪”成就了宋襄公,為他搏得了“春秋大義”之名。
“春秋大義”宋襄公出生於春秋時代的宋國王室,系宋國第二十任國君。宋襄公的出名與齊國內亂莫不相關。周襄王九年(公元前643年),齊國國君齊桓公重病之時,他的五個兒子為爭奪王位,彼此水火不容。以至晚年昏庸的齊桓公活活餓死後,屍體竟放在床上67天難以下葬,“身死不葬,蟲流出戶”。
你死我活的惡鬥中,齊桓公的二兒子公子昭被迫逃到了宋國。原來,宋襄公的父親宋桓公跟齊桓公私交甚篤。公元前651年,正是齊桓公舉辦曠世規模的“葵丘會盟”那一年,誰也沒想到宋桓公去世了,宋襄公參加了這次著名的大會盟。齊桓公非常欣賞宋襄公,並把太子昭託付給了他。
齊國內亂,宋襄公就有了打抱不平的理由。他帶著衛、曹、邾幾個小國,組成一支“國際維和部隊”,趁機到齊國討要說法。哪承想小國的作用不小,他不僅平定了齊國之難,將公子昭硬是扶上齊國君主之位,成為齊孝公,還異常順利地幫助齊國這個當時的超級大國,穩定了局勢。
此舉奠定了宋襄公在江湖上的地位,他也因此聲名鵲起,為當時社會所矚目。不過,真正讓宋襄公為歷史所記住的,還是那場著名的泓水之戰。
起因還是齊國,為了繼承齊桓公的霸業,他不惜與強大的楚國爭霸。公元前638年,宋襄公討伐鄭國時,就在泓水這個地方與楚國交鋒。楚宋大戰當前,宋襄公心中存“仁”,待楚兵渡河列陣後再戰,結果不但大敗,自己也受重傷。第二年,宋襄公因傷重而逝。
戰爭的勝負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戰爭過程中宋襄公的臨場表現。那些歷史細節一再被挖出來,供人品評、質疑,甚至拷問。讚賞者有之,批評者有之,嘲笑者有之。讚賞者說,這是貴族精神的傑出典範;批評者稱,這是迂腐實施所謂“仁義”之師的典型;嘲笑者言,宋公此舉徒留千古笑柄。由一場戰爭演變成為道德公案。這樁千年道德公案,一直餘音繞樑,成為後輩佐證各自觀點的重要案例。
面對強大的楚國軍隊,以宋襄公為統率的宋國軍隊已經列好了陣,此刻楚軍正在泅渡泓水。這正是以弱勝強的最好時機,一位軍官建議發動進攻,“那樣楚軍必敗”。宋襄公揮手製止,理由是“不合仁義,也不符合戰爭規則”。
用我們今人的眼光看,宋襄公的行為簡直不可思議。但只要對宋襄公所處的時代有所了解,就會理解並讚賞他的“荒誕之舉”。他令人費解的行為,正是對春秋時代“貴族精神”的最好詮釋。
黃仁宇在《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一書中說:“春秋時代的車戰,是一種貴族式的戰爭,有時彼此都以競技的方式看待,佈陣有一定的程式,交戰也有公認的原則:也就是仍不離開禮的約束。”這樣的戰爭,更像是體育比賽,戰爭雙方就似運動員。要在競技場上一展身手,不是人人都有資格的。
據說,宋襄公所恪守的是春秋時盛行的兵法——《司馬法》。
其上說:“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是以明其禮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捨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終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時合教,以為民紀之道也,自古之政也。”故而宋襄公眼裡的“不重傷”“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正是《司馬法》中“仁”“信”的內容,也和《淮南子》所說“古之伐國,不殺黃口,不獲二毛”異曲同工。
讓賢與泓水之戰“仁義”相呼應的,是宋襄公早年時的又一樁“蠢事”。周襄王元年(公元前651年),宋襄公的父親宋桓公病重。按照當時嫡長子繼承製,宋襄公是天然的合法繼位人。可他卻在父親面前懇求,要把太子之位讓賢於庶兄目夷,其理由是“目夷年齡比我大,而且忠義仁義”。
這兩兄弟真是“蠢”得可愛,面對如此誘人的職位,都不願往之。目夷為躲避弟弟的讓賢,竟逃到了衛國,宋襄公的太子之位最終也沒有讓出去。宋桓公去世後,宋襄公即位,封兄長目夷為相(相當於宰相之職),主管軍政大權,行“東宮圖治”。
在這裡,我絲毫不帶有主觀的溢美之辭來粉飾宋襄公,而是想從如海的史料中,試圖找到宋襄公能夠成為“春秋五霸”的有力證據。
《孟子·離婁·丁音》有云:“霸者,長也。”霸,在古代就是老大的意思,特指“諸侯之長”,也即率領天下諸侯的頭頭。這樣的榮譽,在“俠客傲視王侯,對任何人都不假辭色”的春秋時代,何其艱難。能為五者中居其一,宋襄公能夠勝出,絕非偶然。
中國貴族文化的首要標誌是“禮”。正如錢穆先生所評價:“當時的國際間,雖則不斷以兵戎相見,而大體上一般趨勢,則均重和平,守信義。外交上的文雅風流,更足表現出當時一般貴族文化上之修養與了解。即在戰爭中,尤能不失他們重人道、講禮貌、守信義之素養,而有時則成為一種當時獨有的幽默。”
某種程度上講,作為一個極具爭議的“貴族標本”,宋襄公帶給我們不少的思考。
本文作者 | 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