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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丁丁在遠華集團內部被稱為“遠華第一才女”。

她畢業於名牌大學,不僅才華橫溢,長得也非常漂亮。

自從1995年秋天被招進集團“公關部”後,她就成為了賴昌星手中的“王牌”。

1996年前後,賴昌星的走私業務迎來極大的困境,賴昌星派她去“公關”廈門工行的葉某某,最終,賴昌星獲得了幾個億的貸款。

之後,遠華集團的走私油船被船管科科長吳某某扣了下來,賴昌星又派王丁丁用一夜的時間攻下了吳。

此事僅過去兩天,賴昌星又派王丁丁去“公關”來自京城的李,因為此時賴昌星價值1.2億的走私船正在深圳海關扣著,廈門的“朋友”鞭長莫及,而李掌管出入境大權,王丁丁不負賴昌星所望,很快拿下來李。

不久,賴昌星要搞自己的走私基地海鑫堆場,又讓王丁丁去“公關”廈門海關的楊。

可以說,1996年,賴昌星能走出難關,王丁丁“功不可沒”。

1997年,隨著集團的業務越來越大,走私船也越來越多,賴昌星於是讓王丁丁同時服務好兩個人:船管科的吳和京城的李。

吳只是一個小小的科長,他與京城的李完全不在一個等級,賴昌星為何對他如此重視?

王丁丁不明白。

於是,她不無擔心地對賴昌星說:“這事一旦‘穿幫’,吳那裡尚倒罷了,李那兒可不是鬧著玩的!”

王丁丁心裡實在不明白賴昌星何以對吳如此“看重”——舍大而顧小,這可不合生意人慣有的做法。

賴昌星似乎窺出了她的心思,他如實地告訴王丁丁:“公司這幾個月將準備與開元公司聯合走私1萬噸毛豆油需要吳的配合,所以在這緊要關頭不便拂了他的意,你還是以大局為重。”

賴昌星發了話,王丁丁所能做的當然是服從。

為穩妥起見,賴昌星讓“公關部”負責人李姐給王丁丁在“紅樓”外租了一套住房,供她與吳幽會。

吳儘管放縱,但他對現今的家庭還是十分珍惜看重的。

這從他與王丁丁幽會的時間可以看出。

他除了每個禮拜在王丁丁這裡呆上三晚,大多數時間在家陪伴妻子兒女。

隨著同吳某某在一起的日子,王丁丁總算明白遠華與開元公司聯合走私1萬噸毛豆油是怎麼回事。

廈門開元外貿集團公司,是一家註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的國有獨資企業,下設16個全資及投資公司、兩個海外公司。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光輝,1996年通過非法途徑購買了一本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簽發的護照,化名陳進,以私人名義與廈門工商銀行設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合資成立香港百全國際有限公司;又以百全公司的名義在廈門註冊廈門雲頂房地產有限公司。

1997年5月,陳光輝與美國一家公司簽訂了1萬噸毛豆油的購貨合同。

訂完合同,陳到北京跑批文。

批文未搞定,境外已裝船發貨。

陳光輝火燒眉毛之時,別人向他舉薦了賴昌星。

賴昌星以保證在廈門平安卸下毛豆油的條件,脅迫陳光輝簽訂城下之盟:售後利潤七三分成,賴得七,陳得三。

窘境中的陳光輝和公司的財務會計估算以後認為:無證到貨被海關查獲,不但走私貨物要被沒收而且還要被處罰款,那將血本無歸。

陳光輝咬咬牙,認了七三分成的分贓原則。

當裝載著1萬噸毛豆油的巨輪駛到東渡,賴總讓侯小虎以報船不報貨的手法在錨地卸空毛豆油,身為船管科長的吳早已得了賴昌星的通知,派了幾名親信假裝執行監督卸貨任務。

1萬噸毛豆油分裝運往天津一舉售完,陳光輝對賴昌星的能耐刮目相看。

自此,兩人開始結交成為走私道路上的合作伙伴。

後來隨著遠華案發,“四二○專案組”查獲開元外貿公司與遠華集團公司自1997年到1998年6月間,兩家公司合夥以貨物進口不報關的方式走私進口植物油共19船,計29萬餘噸,總值19.8億元人民幣。

走私過程一般大抵如下:開元公司與外方簽訂進口植物油合同,並以轉口貿易方式向銀行申請開具遠期信用證,由國泰公司、遠華公司及九州公司作開證擔保,其中遠華公司擔保以賴昌星簽名認可。

載運油品的船舶進境前幾日,開元公司向銀行贖出提單等單據,船舶進境後,遠華公司以東方公司名義委託廈門外輪代理公司、外運公司辦理船舶聯檢進境手續,其中,海關方面手續由遠華公司副總經理候小虎處理,採取不輸機、不報關的手段直接通知外輪或在錨地卸油,或暫時卸進博坦油庫103、104號油罐中。

油品進口後,開元公司向廈門港務管理站申領水陸貨物運單,併購買假增值稅發票後直接在國內組織銷售。

內銷貨款通過臨時賬戶、個人匯票回攏,其中成本及70%的利潤歸遠華公司,30%的利潤歸開元公司。

遠華公司將所得款項以個人名義非法買匯後從境外打入國內開證銀行付匯。

至案發時,從開元帳冊查明,“遠華”尚欠6000萬元未付賬。

陳光輝將開元公司的大量資金流進百全公司、廈門雲頂房地產有限公司,在香港購置地產三處,總值2300餘萬港幣。

當專案組準備緝捕陳光輝時,他已聞風逃走,而留在開元公司,追隨陳光輝參與走私也撈到不少好處的那些同事們,則貪巨利而身陷漩渦。

這批追隨者,包括兩個副總、保稅部的兩任經理、財務部、海外部的經理、總經理的助理等十餘人,在1999年8月20日以後的幾天裡,都被採取措施,或兩規,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網。

王丁丁在遠華的時日不短,深知走私所獲取的暴利驚人。

在同吳一起的日子裡,王丁丁動起了利用吳的權利,找一客戶過關收取手續費的念頭。

王丁丁把想法跟吳談了,吳讓她去找福建省石油總公司的陳某某。

這個陳身兼數職,他既是福建省石油總公司的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也是廈門石油公司的總經理,又是博坦公司的董事長,可說是個實實在在的大老闆了。

從吳處王丁丁得知陳也是晉江人,與賴昌星同鄉,是個大權在握的人物。

王丁丁興沖沖地找到陳,直截了當地提及幫他過關收取手續費。

陳說: “王小姐,你的膽子不小啊,竟揹著賴總搶起他的生意來了。賴總知道,只怕饒不過你。”

陳的話一點沒錯,王丁丁的所作所為,賴昌星一點都不知道,說得嚴重一點兒,她這完全是在和賴昌星對著幹,對於賴昌星來說,無異於“背叛”。

而王丁丁卻不以為然,她說: “別說得這麼嚴重,我只是想嘗一嘗‘走私’這隻梨子的味道。”

“這味道跟吸食海洛英差不多。”陳燕新說,“我勸王小姐還是別吸!走私這玩意兒一旦踏足,到時候連自己都難以把握,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王丁丁說:“陳總是不樂意同我這女子合作了?”

“這世上誰也不會跟錢過不去。”陳見王丁丁起身欲走,忙道:“既然王小姐有此雅興,我就把這筆大生意交付於你;成了,我陳某按以往同賴總交易的價錢一文不少地付與你。”

王丁丁的興趣被提了上來,忙問是什麼大生意。

陳於是告訴王丁丁,昨天從博坦油庫荷方總經理來往函件中發現,半月後“赫斯特拉”油輪將運載38406.936噸原油抵泊博坦油庫,荷方經理馬丁致函於他,堅持憑海關手續才能裝卸油品。

陳問王丁丁: “王小姐能否弄到海關手續?如果能打通此關節,以後我將與你長期合作。”

廈門人叫習慣了的“博坦油庫”,正式名稱是“廈門博坦倉儲有限公司”,系荷蘭博坦倉儲公司、廈門石油集團和香港大慶石油公司三方合資組建的一家中外合資企業,註冊資金2300萬美元。

董事長正是陳,總經理是荷蘭人馬丁。

公司位於與廈門海關隔海相望的海滄區內。

幾十個巨型銀白色的油罐林立,很是壯觀。

公司主要從事油品的倉儲業務,對外出租油罐。

光廈門石油集團一家就租罐庫容達60000立方米。

其管理方式照搬荷蘭母公司的模式。

能否弄到海關手續王丁丁沒把握,王丁丁打電話給吳,吳說讓陳請馬丁與他談好了。

王丁丁將此話轉告了陳,陳略一思忖認為可以,當著王丁丁的面拔通了遠在荷蘭的馬丁電話,馬丁應諾三天後飛抵廈門。

見如此輕而易舉地談妥一樁大生意,王丁丁興奮莫名,只等馬丁的到來。

豈知第二天賴昌星就來了電話,讓王丁丁去“紅樓”見他。

初始王丁丁不以為意,待走進七樓賴昌星的辦公室才驚覺情形不對。

賴昌星高坐在那張高背老闆皮椅上,冷冷地注視著王丁丁。

王丁丁覺得賴昌星今天好像在端架子,全然沒了往日的熱情,沒了昔日的豪爽,弄得賴昌星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如此足足好幾分鐘,賴昌星才一挪屁股,沉聲道: “你知道我請你來幹什麼嗎?”

賴昌星搖頭表示不知,目光不經意間掃視辦公室,發現又多了兩尊瓷制關公。

因為關公是招財進寶的象徵,所以賴昌星特別喜歡關公,說是能帶來福份。

牆上還掛著一幀放大的賴昌星揚腿踢足球的動態照片,據說這是飛車跨越黃河的奇人柯先生為他搶拍的鏡頭。

賴昌星很滿意。

為此讓屬下特地購置一套價值87萬元的照相器材,專供柯先生使用。

賴昌星兩指倒扣敲擊著桌案,神情依舊漠然。

“聽說你在與陳洽談‘赫斯特拉’油輪過關?”

王丁丁沒想到賴昌星的消息來得這麼快,自知無法隱瞞,坦然承認。

“我只是想親自操縱一下走私,……”

賴昌星把手一擺,根本不給王丁丁說下去的機會,厲聲說道:“我交給你的任務是伺候吳和李,什麼時候讓你插足生意上的事?而你與陳的往來事前事後都沒告知我一聲,揹著公司,利用公司的關係網絡做生意,這是絕對不允許的事……”

賴昌星的疾言厲色王丁丁是第一次領教,一時間不覺怔在那裡。

王丁丁感到很委屈,她認為,憑她為公司所做的貢獻,賴昌星不應該這樣對待她。

最後,賴昌星讓她就此事寫出深刻檢討,不得再與陳在這單生意上進一步接觸。

出來後,在走廊上,王丁丁碰到李姐。

早已明白怎麼回事的李姐把王丁丁讓進她的房間。

“賴總在這件事上對你是客氣的了,換了別人,只怕沒有這麼輕鬆。——要知道你是在背叛公司啊!所以呢,你該好好感謝賴總才是。……”李姐說道。

王丁丁無心聽她的絮絮不休,藉口要寫檢討離去。

“走私”這隻梨子的味道如何王丁丁不得而知,後來聽說斷了她這條線的陳只得去找賴昌星,賴昌星把吳叫來“紅樓”,陳這才陪著馬丁見到吳。

吳向馬丁表示,海關手續可由廈門石油公司補辦。

陳要馬丁以後不要管海關手續之事,只要按客戶裝卸油的指令執行就行了。

此後,博坦油庫走私油進出通道徹底被打開了。

待後的日子,王丁丁才知道賴昌星與陳的關係在我之前早就非同一般。

早在1996年下半年,賴昌星拉了廈門海關的楊與陳一起喝酒,賴昌星提出租罐做原油的轉口貿易。

年底,賴昌星要求轉租博坦已租給其他客戶的油罐,“一關三檢”(海關、商檢、動植檢、衛檢)和其他方面問題,由賴昌星自己搞定,並承諾送給陳遠華大酒店5%的股權。

從第一次接觸開始,陳就收受賴昌星的鉅額賄賂,當1999年8月14日隨著廈門海關的楊被抓後,陳銷燬了遠華大酒店5%股權轉讓承諾書。

陳被拘後還頗具戲劇性。

1999年8月26日,福州市石油總公司的會議大廳裡,陳談笑風生,正在向石油公司的幹部職工作報告。

報告結束,他風度翩翩先行離開會議大廳。

在大門口,當他正要跨進汽車之際,抓捕人員一擁而上,向他出示法律手續,將他帶向另一輛汽車,兩個公安人員分列左右。

他隨身帶的一隻大黑皮包被扣押,其中有數頁電傳統計數據。

調查人員審閱後大喜,原來正是博坦所租油罐中1998年以來的進口油、內購油的入庫數量統計表。

進口油還註明了卸下的油輪名稱。

辦案人員正愁無法分清混裝罐中進口油的數量,這數頁紙正好解決了這一疑難問題。

真是得來全不費工夫!

大黑皮包中還有一本裝幀精緻的5寸彩照集,50餘幅彩照全是美女像,與每張彩照插在一起的各有一張名片。

審訊人員就美女彩照集向陳提問時,他表情異常狼狽。

審訊人員正告陳:“你不開口,但按圖(名片)索驟,那些女人定會講話。”

陳低下頭,極不情願供述了彩照的“故事”——那50多個女人全是陳玩過的廈門各娛樂場所的三陪女。

“那你為何在彩照上編了號?而且將她們的名片收存?”

“是為了招待客戶!” 審問的人聽了這個國有大企業的頭面人物的回答,全呆住了!

1999年9月27日,廈門市檢察院批准逮捕陳。

與陳有始無終的“赫斯特拉”讓王丁丁情緒一度陷於低落,她本決定拉上京城的李去香港散散心,沒料到一時間竟無法和他聯繫上,因此只得待在“紅樓”,等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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