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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帽子”一詞的由來。男人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看完冷靜想一想

“綠帽子”這個俗語的含義,幾乎是無人不曉的。妻子對丈夫不忠,丈夫就戴上了“綠帽子”。但要說起它的來由,知道的人也許不多。我們不妨先追溯一下先民的服色觀念。

先民最早對服裝色彩的重視,是從模仿自然開始的。《易·繫辭下》:“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乾”指天,天未明為玄(黑)色,上衣像天,服色用玄色;

“坤”指地,地為黃色,下裳像地,故服色用黃色。

進入階級社會後,不同的服色便與階級地位發生了聯繫:玄黃等在古代被視為正色,只有尊貴者才有資格用;

“綠”是間色的一種,只配給下層平民使用。

郎英的《七修類稿》中說:“春秋時有貨妻求食者,綠巾裹頭,以別貴賤。”

可見,早在春秋時代,“綠”作為服色的一種,地位就是很卑下的。至於綠帽子更是有源流可查的。

“戴綠帽子”是指妻子與別人私通的丈夫,這種說法一開始不是這樣的。春秋時,有賣自己的妻女求食者,都要裹綠頭巾,以別貴賤。從這裡看已經有了差辱的意味。

到了漢代仍然如此,《漢書東方朔傳》中記,館陶公主是漢武帝的姑母,中年後寡居。後來和很年輕的情夫董偃出雙入對,一日漢武帝來看姑母,她讓董偃出來覲見,董戴“綠績”謁見漢武帝。這種打扮是奴才身份。李白有詩云:“綠績誰家子,採珠輕薄兒。”

唐代貞元年間,《封氏見聞錄》記載,延陵令李封對凡是犯罪錯的官吏不加杖罰,只是讓他裹綠頭巾以羞辱,錯誤嚴重的戴的時間長,輕微的則短,可見“戴綠頭巾”已經作為了一種懲戒。

綠色到了元代更是卑賤了,“戴綠帽子”成為典章中的條例。

元典章對綠衣綠頭巾作了明文規定,至元五年(公元1111年),準中書省札,凡娟妓之家,其家長親屬男子均要戴綠頭巾。其實這已經有了特殊行業的著裝規定。

到了明朝,規定伶人不僅要裹綠頭巾,還要兼穿綠衣,將綠頭巾又發展了一步。

在那個時候,穿綠不僅僅是卑賤了,還是對人的一種侮辱,這就發展到後來罵人用“戴綠頭巾”、“戴綠帽子”,這種罵人話的由來始自元明以來的典章。

中國男人怕這頂帽子怕到了發瘋的地步,上至官廷,下至平民百姓,多少人為了這頂“綠帽子”大打出手、血流成河。

我有一個朋友,單位派他駐外,這時他的妻子有了外遇,和她的上司糾纏在了一起,他回來知道真相後,怒不可遇,拎著菜刀把妻子的上司砍成了重傷,結果因故意傷害罪被判七年。

當熊熊怒火隨著一個家庭的破碎塵埃落定以後,產生了兩個極度追悔的可憐人:

我的朋友後悔得泣不成聲,他就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為一個背叛了自己的女人毀了自己,真是不值得!

他的妻子比他更後悔:“那王八蛋答應娶我的,我離了婚,他卻不要我了!”

靜下心來,好好想想整個錯綜複雜矛盾重重的不幸事件,妻子在孤獨寂実中感情衝動了,去尋找自己的幸福,在現代社會中好像無可厚非;

丈夫呢?卻是大錯特錯;一個牧羊人丟了羊,他把一切歸罪於狼。面對“綠帽於”他想都不想就揮刀相向——這隻能說是一種錯誤文化長期薰染的結果:五千年的中華文化在雄赳赳氣昂昂地告訴他:殺人都不帶“綠帽子”!這才是中國男人!

——這不是男人,這就和封建社會上吊的小腳女人一樣,都是某種禮教的可悲犧牲品。

當男人面對“綠帽子”時,他只有兩個理性的選擇:愛她,還是不愛她。

不愛她,那事情就很簡單了,什麼也不要說了,平靜而堅定地離開她。對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她是自由的,她的選擇,你無權干涉。你們倆是曾經相途的兩個路人,要知道現在男人和女人都是獨立的,誰也不是誰的。

愛她,那就要說服自己容忍和寬恕地。因為她所做的,不論她最終是否後悔,都是你必須面對的事實,離不開她你就要接受她的過失,這時你應該怨恨的,是自己沒能完全佔有她的心,你甚至還不曾認識她。

我的這個朋友在牢裡時我去看他,他說了一句肺腑之言讓我深深印入腦海:

女人有了外遇,男人根本沒有必要發瘋,“綠帽子”扔不了你就戴著,戴不了你就扔了——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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