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各個國家為了爭奪土地、糧食,甚至人民這些資源,戰爭頻發。同樣,戰爭就有勝敗,失敗的一方就會被俘虜,古代的俘虜都是怎樣處置呢?這基本要分男女,男俘虜基本都是身強體壯,拿起武器奮起反抗就是一個軍隊,所以男俘虜基本被抓到後都逃不過一死。
而女俘虜,因為女子的生理構造等,本身就不如男性強壯有力,所以不具備侵略性。但是,在古代,女子可以作為一種戰略物資,跟糧草等基本同屬一個概念。
所以被俘獲的女俘虜,基本是不會殺的。那這些女俘虜怎麼處置呢?基本可以分為四種處置方式。
第一種,被收為奴隸。
這種情況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很多,被俘虜的女子,基本上都進入皇室,或者當朝權貴的家裡,被當做嚇人來使喚。中國古代有奴籍,奴隸屬於私人所有,可以自由處置,不管是作為下人,還是直接拿來招待賓客,都是可以的。
第二種,進入軍隊,從事特殊服務。
這一類就比較慘了。所謂進入軍隊,其實就是“軍妓”。為軍隊裡的軍人提供特殊服務,在裡面,基本都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也有一些被冷落的妃子或者公主也會被放進這些地方,這比打入冷宮慘多了。
第三,充實後宮或用來賞賜。
這種,基本發生在需要很多女子充實後宮的情況下,或者有時也會作為資源賞賜給有功的將軍或者士兵,皇族也會進行瓜分,這些女子基本都是作為妾室或者侍寢。
第四種,也是最殘忍的一種,用來行軍陪伴。
雖然講是行軍陪伴,但是實際非常慘絕人寰。在歷史上,只有鮮卑族和羯族這樣幹過。行軍的時候會攜帶大量的女俘虜,白天沒有糧食的時候直接煮了吃,晚上拿來解決生理需求,極其殘忍,毫無人性。這兩個殘暴的民族,最終也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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