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康德倫理學中,有一個核心概念,是絕對命令。所謂絕對命令是不假借任何手段和任何條件就可以獨立自存的。在構成人性的因素中,康德認為只有道德律令具有絕對命令的性質。”如果行為所以為善,因為它是得到什麼別的東西的手段,那麼,這個命令就是假言的;如果這行為被認為本身就是善的,從而為與理性相一致的意志原則所必須,那麼這個命令就是絕對的。”
這種絕對命令至少有以下特點:第一,它是先驗的,也就是說,它不是從經驗中得來,而是生而為人就必然具有的,故而可以從經驗中檢驗出絕對命令的存在,但絕對命令絕不是從經驗中來的。
第二,它沉埋於人性的深處,是人之為人的極則,人如果在實踐中丟失了這個極則,那就失去了道德底線,就可以若無其事地做出任何醜惡之事。那麼,這個絕對命令是什麼呢?康德稱它為善意志:”無論在這一世界內或外,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稱作無條件地善的,除了善意志。”.康德把自己對人性中先驗存在的”善意志”的發現,稱作倫理學上的”哥白尼革命”,這是因為在康德之前,人的道德基礎來自於外在的對象,比如上帝的意志,基督的教誨;人的善行是出於外在於自己的-一種威權的命令,人的善行也主要是為了討得那個威權的喜歡。
康德卻把這種先驗的東西不再外置於人類,而是內置於人性之中,成為人自己的意志。也就是說,人的善的行為純然出於人內在的善意志的自然要求,不帶有任何強制的性質:不僅如此,當人類面對各種有條件的或曰借某種手段而才能存在的幸福時,善意志能夠剋制和戰勝這種幸福的願望,而去成就善意志自己所要求的目標。
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此鮮明地顯現出來。動物只依據慾望的法則行事,也就是根據自己慾望的最大滿足去行事,但具有著善意志的人卻能夠按照善意志規定的原則去行事,克服、疏導、改變慾望:”自然中萬事萬物均依照法則而活動。只有有理性的存在者有能力依照對法則的概念而行為,也就是按原則而行動。
這就是說,有一個意志。”僅拿這一段話,我們檢驗經濟學上的僅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的假定,很顯然地,人在這裡僅僅被當作生物的人,僅僅是被一團自利的慾望包裹著的生物;卻沒有看到人的本質是倫理的,根本上是由善意志起作用的。前面我們說現代主流經濟學家只堅守著一種簡陋的人性論,至此我們就明白這樣說的哲學上的原因了。
那麼,我們繼續追問:人的先驗的善意志與理性是什麼關係呢?這就首先需要考察理性的來源。按照基督教哲學的說法,最高理性由上帝掌握著,人類所能有的只可能是有限理性。而當神學從至高無上的寶座上跌落後,人類的第一大精神收穫就是把理性收歸為自己的本性之所有。理性就是人類自主地做出合理判斷和選擇的能力。在先,人們認為自己的行為只要契合神意就會得到幸福;現在,人們認為自己的行為必須符合理性才算是幸福。這就引出了一個新問題,善意志與理性關係如何?
康德認為人類理性原則中必然包含善意志,也就是說理性這種力量,但凡發生作用,它必攜帶著善意志,而不可能有棄絕了善意志的理性。打個比喻就是善意志是理性之水中的鹽。與康德不同的觀點是,人在本質上是愛自己的·(比較:康德認為人的本質是不需要任何條件和不須任何假借的先驗的獨立自存於人性深處的極則:善意志),所以所謂理性,乃是人類避禍就福而使自己幸福的那種判斷力和選擇力。霍爾巴赫說:”人從本質上就是自己愛自己,願意保存自己,設法使自己的生存幸福。
所以,利益或對於幸福的欲求,就是人的一切行動的唯一動力。”那麼,善在這裡就是經驗論的產物,只具有相對的價值。善的價值的大小就看它為自我帶來的利益的大小,正如愛爾維修所說:”如果愛美德沒有利益可得,那就決沒有美德。”R在這裡,理性變成一種利己的俗智;道德之善成為利己的手段,善自己沒有獨立的價值,利己的程度決定善的價值的大小。康德一生都在反對經驗論,他認為正是經驗主義,把人的道德性連根拔起,攻消了善意志作為絕對命令的特徵。
這樣一來,人除了狡智比動物多以外,人無非就是僅僅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生物之人而已,而不是先驗地攜帶著善意志的倫理人。在歐洲文化中,這是一個基本的分野,任何一種人文學科,在挑選自己的主角時,都先須在這兩種”人”之間作出選擇,考察二十世紀的經濟學說的歷史,很遺憾地,我們發現經濟學選擇了利己的生物之人作主角,而棄絕了倫理之人,於是經濟學中的困境,甚至二十世紀人類經濟生活中的困境,就由於這種思想而發生了。
把眼光從歐洲收回東方,在中國綿延數千年的儒家思想中,我們發現了比康德恩想早得多而兩者極相近的思想源泉。孟子有”四端說”,認為”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孫丑章句上》。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乃心官之四端,那麼請問這四端是從何而來的?孟子否定了這四端來自於經驗的俗見,而把這四端看作是先驗的,是人之為人的本性特徵。孟子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孟子·離婁章句下》)
這種幾希之物,就是先驗地由人類秉持的四端。聯想到康徳倫理學,認為善意志乃是人性深處不依賴任何條件而自存的絕對命令,其實不也就與孟子的觀點如出一轍嗎?在孟子一千多年之後,王陽明以“良知說”全面地闡釋了孟子的“四端說”。被康德稱為善意志的東西,王陽明稱之為良知。良知具有先驗性,但它並不超乎於人體與人性之外,它就在人性之內,不依傍任何力量而自在地存在;良知不是一個簡單的存在,經常被物慾所包圍,但只要去除人性上的昏蔽,則良知即可發為實踐人生之用。
這是剛健而明朗、素樸而溫情的人性論,對於現今的世界人文學術擺脫困局仍有絕大的意義。王陽明說:”良知,心之本體也。”性無不善,故知無不良,良知即是未發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動之本體,人人之所同具者也。但不能不昏蔽於物欲,故須學以去其昏蔽;然於良知之本體,初不能有加損於毫末也。知無不良,而中、寂、大公未能全者,是昏蔽之未盡去,而存之未絕耳。體即良知之體,用即良知之用,寧復有超然於體用之外者乎?”(《陽明先生集要·卷三·與陸元靜書》)
正是歐洲近代文化中關於人性本質的善意志之說和中國儒家文化中的四端說和良知說,啟示筆者應該對經濟學中的主角進行重新確認,視經濟中與經濟學術中的主角為倫理主體,而不是僅僅被一團利己的物慾包裹的生物主體。當然,這並非否定人的利己心,而只是說,利己心是人性的追求幸福中的一種展現方式。在文化格局中,這種利己的展現方式受到善意志以及包含善意志的理性的約制,由此而達成的幸福乃可以稱之為真幸福。經濟學正是應該從此出發的,而不應該從不受善意志和理性約制的純然利己的慾望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