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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南宋政局動盪,人口發展緩慢,但在長江中下游以南地區卻維持了長期相對和平的政治環境,人口持續增長促進了這些地區墾田面積的增加和地區開發的擴大。

(一)江浙、福建和四川成都、潼川府路人地矛盾的激化與海澤、山地的墾闢

紹興五年以後,長江以南戰事平息,開始了長達百年的和平安寧局面。兩浙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這些開發較早的地區,在北宋中後期,就已出現人稠地狹矛盾。經過南宋初期的恢復與發展,到紹興三十二年,這些地區的戶數已經超過或接近各自在北宋崇寧元年時的水平。隨著人口數量的不斷增長,人口密度不斷增大,到嘉定十六年,江浙、福建、四川的人口密度遠高於同時期南方地區的平均人口密度。

尤其是江浙,是南方7個區域中人口密度最高的,從紹興三十年起,人口密度已經是南方平均人口密度的2倍以上。杭州、蘇州、湖州、潤州、越州、明州等地的人口密度更高,都高於本區的平均人口密度(16.2戶/平方公里),杭州人口密度竟高達52.0戶/平方公里。

因為人口壓力過大,人稠地狹,從南宋中期開始,兩浙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人口增長緩慢。“吳中自昔號繁盛,四郊無曠土,隨高下悉為田”。慶元二年,戶部尚書袁說友等言:“浙西圍田相望,皆千百畝,坡塘漊瀆,悉為田疇”,因為到處圍湖造田,破壞了水利,造成水旱災害增加。據戴栩《浣川集》中所記載,明州定海縣在北宋政和六年有戶16226,約36200口,墾田面積為3300頃,經過中興以來休養生息,到南宋“戶眡政和幾增半之,口更逾昔數之半,而墾田所加才三十之二”,由此造成人地比率大大下降,人多地少。

江南西路,在南宋初期受到戰爭影響,北部人口損失比較嚴重,“江東西、二廣村疃之間,人戶凋疏,彌望皆黃茅、白葦。民間膏腴之田,耕布尤且不遍,豈有餘力可置官產?”但到紹興三十二年,人口已經基本恢復。到嘉定十六年,江南西路的平均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17戶,僅次於江南東路和兩浙,出現人多地少矛盾。

紹熙年間(1190-1194),在荊門軍就職的陸九淵說江東、西無曠土,說明江西耕地墾闢程度已經很高。尤其是袁州、信州等地,人稠地狹矛盾非常突出。“袁之為州,地狹田寡,粟財僅僅,州民必山伐陸取,方舟乘流,貿之臨江,易粟以輸”;“廣信(信州)一林麓區爾,土狹而人稠”。

早在北宋元豐年間,福建地區的戶均耕地面積就不足11.2畝,比兩浙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成都府路的戶均耕地面積要少得多,人多地少矛盾已經非常突出。南宋時期,福建人口仍不斷增長,雖然人口密度沒有江浙、江西地區大,但福建以山地丘陵為主,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耕地面積非常有限,甚至少於江浙,人口壓力空前嚴峻。

福建平原、臺地的絕大部分地區土地都已經開墾殆盡,人們不斷向山區遷移,就連偏僻遙遠的汀州、漳州等地,到南宋中期也出現了城郭居民數萬家的繁茂景況。如李綱所記:“閩中深山窮谷,人跡所不到,往往有居民,田園水竹,雞犬之音相聞”。

成都府路的人口數量和人口密度在全國來說一直都遙遙領先,北宋中後期,就出現人稠地狹矛盾了。潼川府路(北宋稱梓州路)的人口密度雖然沒有成都府路大,但有些地區也是人煙繁茂之地,如潼川府、懷安軍、廣安軍等。進入南宋以後,這兩路人口仍在持續增長。到嘉定十六年,兩路戶數比崇寧元年分別增長了24%和50%,人地矛盾加劇。成都平原“桑麻接畛無餘地”,為了解決人口壓力,當地民眾做出了各種努力,尤其是在農業生產上,因“地狹而腴,民勤耕作”,已經做到“無寸土之曠,歲三四收”的境界了。

這些人稠地狹地區的民眾,為了生存,想方設法的尋找新耕地。新耕地的墾闢首先表現在兩浙、江南東路、福建路的沿江、沿湖、濱海地帶排水為田範圍的擴大,即圩田、圍田、湖田、塗田、沙田、櫃田、架田等數量和麵積的增加。圍田,也同圩田,但是後來,隨著耕地資源的緊張,人們開始用這種築土作圍的方式來擴大耕地數量。以兩浙、江南東路為最。這種圍湖造田活動在北宋中期就已經大量出現,到南宋中期發展成高峰。

梁庚堯先生對南宋部分地區的排水圍田情況進行了數據分析,他說:“建康府的五縣中四縣有圩田,總面積是714806畝,佔全府農地面積的16.4%,其中溧水縣有圩田291109畝,佔全縣農地面積的98.3%;寧國府圩田集中於宣城縣,面積有758024畝,佔全縣農地面積的54.5%,佔全府農地面積的25.6%;太平州‘圩田十之八九’;平江府(蘇州)常熟縣官圍田有54016畝,佔全縣官田面積的26.9%;嘉興府華亭縣的田畝以圍田為單位進行登記,可推知該地幾乎都是圍田;紹興府會稽、山陰兩縣湖田有200000餘畝,佔兩縣農地面積的20.3%;慶元府鄞縣湖田有70000餘畝,佔全縣農地面積的25.9%”。

為了獲得更多的農田,圍田之風越演越烈,南宋時圍田數量高達1489處,已由原來的圍田演變成“盜湖為田”。到了南宋後期,兩浙路的鑑湖、廣德湖、白馬湖、落星湖、白峴湖幾乎都被盜墾成田,練湖、太湖也受圍田之擾而大大降低了其調節水利的功能。

人們在盲目開闢新耕地的過程中,因為違背了自然規律,破壞了蓄水湖泊,導致灌溉能力下降,災害頻發,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原有水田的破壞和減產。“隆興、乾道之後,豪宗大姓相繼送出,廣包強佔,無歲無之,陂湖之利日朘月削……三十年間,昔之日江、日湖、日草蕩者,今皆田也”。陸游在其筆記中曾說:“吾鄉鏡湖三百里,為人侵耕幾盡”。雖然缺乏南宋時期的水利田統計數據,但從南宋水利設施的數量及圍田、圩田的開發規模判斷,似與北宋中期熙寧三年至熙寧七年(1070~1074)的那次圍墾相比,有過之無不及了。

在浙東的寧紹平原、溫臺平原和福建沿海平原一帶,還有將潮水帶來的淤泥囤積起來,堆積成一塊塊兒大小不一的淤泥田,被稱為塗田,沿江沿海地區塗田數量著實不少。塗田的修建,費時費力。先要在海邊塗泥之地築堤阻擋海水,再種植水草淡化泥土鹽分,最後等土壤改良後方可種植作物。例如《嘉定赤城志》中載,南宋台州有37000餘畝塗田被改造為良田,其中臨海縣有塗田24771畝,黃岩縣有11811畝,寧海縣有686畝。

與塗田相比,在江邊建造沙田更容易些,加之政府對沙田開發非常重視,促進了南宋沙田的修建。到南宋中期,沙田也成了濱江州縣開闢新耕地的重要形式。所謂沙田,主要是在江水衝擊的泥沙上,用蘆葦圍固四周作為堤岸,中間建造成田,人們可以在上面種稻植桑。紹興二十八年,莫濛在兩浙、江東、淮南營墾沙田2537000餘畝,雖有人認為丈量失實,將民田根括在內,但也足以說明這些地區沙田數量不在少數。

淳熙年間,福州有沙洲田27000多畝,塗田123000餘畝。此外,還有《王楨農書》中所記載的架田(葑田)、櫃田等,但這種田製出現的情況比較特殊,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建造的,因此面積不會太大,數量也不會太多。如架田是“茭蒲所積,歲久根為水衝蕩,不復與土相著著,遂浮水面,動輒數十丈,厚亦數尺,遂可施種之耕鑿,人據其上,如木筏然,可撐以往來”。漆俠先生在《宋代經濟史》中曾對此評價說“這是勞動人民與水爭田的一個創造”。這些田制的修建既體現了人類的聰明才智及用功之巧,但從另一方面也體現了人們對耕地的急切渴求。

獲得新耕地的第二個途徑是墾山為田。在平原地區人口相對飽和的情況下,山地開發成瞭解決過剩人口、增加耕地面積的重要途徑,宋代是山地開發的重要時代,從北宋中後期開始,平原地區過剩人口陸續向山區遷移,山區開發的步伐明顯加快。到了南宋,南方丘陵地區人口壓力的加劇使山區開發規模越來越大,梯田作為山區耕地墾闢的最主要形式,是值得肯定和讚揚的,是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典範。

福建路是南方梯田開發的典型代表,已經做到“種稻到山頂,栽松侵日邊”的程度了。除了福建以外,山多田少,人稠地狹的浙東溫州、江南東路徽州、兩浙西路嚴州、江南西路明州也建設了為數眾多的梯田。

(二)湖南、兩廣區域和利州路、夔州路人口的變化與荒地開發

湖南、兩廣區域和利州路、夔州路,與東南人稠地狹區相比,開發較晚,多是地廣人稀狀態,南宋時正處於開發階段。由於移民的入遷和少數民族的歸宋入籍,大大增加了戶口增長速度,但因為人口基數過低,且受自然環境的限制,人地關係發展緩慢。

荊湖南路在北宋時,人口增長速度很快,到了南宋,從紹興三十二年到嘉定十六年,戶數增長了27%,增長速度在南方諸路中僅次於廣南西路。尤其是鄂州、潭州,人口發展最快。紹熙三年,周必大在潭州勸農時言:“重湖以南,地廣人眾,田畝高下,有肥有磽”,就對湖南人地關係狀況做出過描述。到南宋滅亡後的至元二十七年時,湖南區域人口數量比元豐年間增長了43.3%,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9.5戶,已高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位居南方第3位。

沒有宋朝的奠基,元朝湖南地區的人口增長是難以取得如此成就的。洞庭湖西岸的鼎、澧等州,受洞庭湖恩澤,擁有優越的生產條件,人口發展,百姓安居樂業。如岳珂所說,龍陽縣和上、下芷江一帶,到淳熙年間已是“民戶無慮萬家,比屋連簷,桑麻蔽野,稼檣連雲,丁黃數十萬”。

廣南西路戶數也一直高速增長著,到嘉定十六年為528220戶,比紹興三十二年時增長了4萬戶。若是按照吳松弟先生計算的至元二十七年廣南西路有戶622099的話,雖然低於同一時期的荊湖南路戶數(1248419戶)低,但從北宋崇寧元年到至元二十七年,廣南西路戶數卻增長了175%,增長速度高居南方諸路榜首,遺憾的是人口密度依然是宋朝各路中最低的。

在南方諸路戶數升降情況的統計中,從崇寧元年到嘉定十六年,除荊湖南路、廣南西路戶數是一直處於上升狀態外,南宋時利州路、夔州路、廣南東路的戶口數量都低於北宋崇寧元年水平。利州路人口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宋金戰爭造成的,雖然人口沒有北宋時多,但在南宋紹興三十二年到嘉定十六年期間還是增長的,由相當於崇寧元年的81%上升到了87%。夔州路在紹興三十二年的戶數比崇寧元年增長了30%,可是到嘉定十六年,戶口僅有207999戶,人口不但沒有增長,反而比崇寧元年減少了30%,也就是說嘉定十六年夔州路的戶數比紹興三十二年下降了60%。

廣南東路的戶數,所呈現的一直是下降狀態。對於廣南東路和夔州路戶口在南宋中後期減少的問題,目前許多學者都提出了質疑,推測的原因多種多樣,但得出的結論大致一樣,就是認為史料中所載數據不是實際戶口數。尤其是吳松弟先生,他結合北宋元豐至崇寧年間的南方戶口增長率和南雄州在南宋時期的戶口增長率,推測了廣南東路、廣南西路、利州路、夔州路的戶年平均增長率,約為4‰。暫不論這個推測的結果準確與否,但至少以上這些地區的人口在南宋中期有了增長是達成共識的。

廣南東路在嘉定十六年以前的發展情況應該和廣南西路差不多,甚至由於近鄰福建路入遷來得大量移民,人口增長數量可能超過廣南西路。夔州路也應該和四川其它兩路一樣,從紹興三十二年到嘉定十六年,人口有了提高。

人口增加,必然會促進耕地面積擴大。屯田、營田政策促進了平原地區天荒田和拋荒田、逃田的墾闢。南宋時,政府一直鼓勵屯田、營田,尤其是廣南西路、四川沿邊地帶(利州路)有大量屯田、營田存在,增加了耕地數量。北宋元豐元年,廣南西路墾田不到500頃,到南宋初年,桂州一地墾田數就達10000多頃,墾田數量增長了20倍。荊湖地區幾乎各州都有營田,雖然史料中記載的主要集中於南宋初期,即對因戰爭而造成的逃荒田的復耕,但方健先生估測說:“湖南南宋初新開發營田至少在十萬畝左右”。

除了軍墾外,在南宋淳熙年間,洞庭湖地區再次出現私人圍墾的高潮。鼎、澧等州,常有江浙、江西的狹鄉人口前來墾佃,因為人口密集,是洞庭湖周圍諸州中圍墾田地最多的,圩田面積也就可想而知了。又根據南宋時期兩廣稻米源源不斷的輸往福建等地的事實,可以判斷珠江三角洲流域新開發的水田面積應該是很可觀的。很遺憾,我們難以找到有效數據來印證南宋珠江三角洲農田開墾成就。

除了平原,湖南、兩廣、四川等山區也迎來了開發的曙光。在新耕地的開闢過程中,移民同樣起了重要作用。從北宋中後期開始,成都平原上的大量剩餘勞動力為生計所迫,不得不違犯禁令,闖入四川邊州山區耕墾,到淳熙年間,文、龍、威、茂、嘉、敘、恭、涪、施、黔等邊州禁山,因“居民墾闢、採伐,已耗蠹無幾”。

這些西部山區、半山區的開發,主要是通過刀耕火種的原始耕種方式進行的,與東南山區精耕細作的梯田生產還存在很大差距。四川盆地邊州主要歸屬於利州路和夔州路,以畲田耕種,人們“每遇布種時,則先伐其林木,縱火焚之,俟其成灰,即布種其間”。嶺南的廣大山區,畲田更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人們上山燒臥木,下種暖灰中,由此展開了對桂州、廣州附近丘陵山地的初步開發。而在荊湖山區,“人家迤邐見板屋,火燒磽确多畲田”,成了湘西地區長期以來的耕種習俗。雖然找不到具體數據來說明南宋時期湘鄂山地墾闢數量,但是大多數學者都通過樓鑰的《馮公嶺詩》認為衡州、永州等地已經開墾出了大片梯田。

綜上所述,雖然湖南、兩廣和四川的利州、夔州路人口數量和耕地面積在南宋有了顯著增長,尤其是通過屯田、營田開闢了大量新耕地,但是其新耕地的質量與產值,卻無法和東南人口稠密的江浙、福建地區相提並論,畲田生產效益是非常低的。這種靠天吃飯的耕種方式,人們“經歲勤勞,不得一飽”,還得時常依靠採集漁獵來填補口食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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