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蘭這個名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尼德蘭指的是當今的荷蘭王國,它的本名應該叫尼德蘭王國,但是由於其國內的北荷蘭省和南荷蘭省的名氣最大,以及鹿特丹、海牙、阿姆斯特丹、等大城市也都位於這兩個省,所以中國翻譯工作者在翻譯時,就直接用荷蘭這個名字指代整個尼德蘭王國。
至於廣義的尼德蘭,指的是尼德蘭地區,也就是現在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以及法國的一部分。標題中提到的尼德蘭分裂,其實就是尼德蘭地區的分裂。至於為什麼尼德蘭地區會分裂為幾個國家,這可以追溯到最早的歸勃墾地公國時期。
當時尼德蘭地區屬於勃墾地公爵的領地。十五世紀後期,勃墾地公爵(勇士查理)戰死,由於他沒有兒子,領地沒人繼承,法國就打起了勃墾地公國的主意。不過末代勃墾地公爵有個女兒嫁給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因此西班牙和法國大打一氣,最終勃墾地公爵的爵位給了法國,勃墾地公爵的領地給了西班牙。
備註:由於勃墾地公爵的稱號給了法國,所以後來法國多次干涉尼德蘭地區,為後來尼德蘭的分裂埋下了伏筆。另外,當時統治西班牙的是哈布斯堡王朝。這個家族後來分裂成了西班牙和奧地利兩個分支。尼德蘭在當時劃給了西班牙這一分支。
十六世紀中期,歐洲宗教改革的風潮傳到了尼德蘭地區。北尼德蘭人由於政治和經濟兩方面都受到西班牙的壓迫,於是便以宗教改革的形式舉行了獨立革命。這場獨立運動由於得到了法國和英格蘭的支援,最終獲得成功。獨立之後的北尼德蘭人建立了聯合省共和國,也就是今天荷蘭王國的前身。
北尼德蘭人發動起義的時候,南尼德蘭人也參與起義。但是南尼德蘭與北部有一個很大的區別,就是北部尼德蘭重商業,資產階級的勢力在北部尼德蘭佔主導,而南尼德蘭則是封建貴族佔主導。因此當北尼德蘭的獨立運動席捲到南方後,當地的封建貴族害怕日益高漲的革命影響他們的利益,便組成阿拉斯聯盟,與西班牙政府妥協,企圖聯合西班牙向北方進攻。最終北方獨立,而南方仍然歸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統治,叫西屬尼德蘭。
北尼德蘭獨立後,南北尼德蘭人的認同感越來越低。因為尼德蘭地區是多民族、多語言的區域,認同感本來就一般。等到北尼德蘭獨立之後,南北之間又出現了宗教信仰和經濟模式的區別。因此可以這麼說,自從荷蘭從西班牙獨立出去後,南、北尼德蘭人就尿不到一個壺裡去了。
十七世紀後期,法國開始崛起。為了爭奪歐洲霸權,法國和西班牙進行了多次戰爭。最終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不敵法國,被迫將西屬尼德蘭的一部分領地割給了法國,比如著名的敦刻爾克,就是當時割讓給法國的。
到了十八世紀初期,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最後一位國王卡洛斯二世留下遺囑,要求將西班牙王位留給了法王路易十四的孫子菲利普。同為哈布斯堡王朝的奧地利王室不承認菲利普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權,於是便爆發了十四年之久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
備註:奧地利反對法國繼承西班牙王位,主要是出於歐洲大陸力量均勢的考慮,畢竟西班牙和法國都是大國。如果讓它們合併,歐洲大陸的平衡就打破了。
經過十四年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奧地利承認菲利普在西班牙的王位繼承權,但是西班牙要割一部分哈布斯堡的領土給奧地利。其中這裡面就包括了南尼德蘭地區。於是西屬尼德蘭就變成了奧屬尼德蘭。
這樣的分配,法國很不高興。因為法國一直就想染指尼德蘭,現在南尼德蘭分給了奧地利王國,它就沒戲了。因此法國一直就想拿下尼德蘭,擴張自己的領土,只是沒有機會。結果沒想到,法國沒打奧地利,奧地利反倒先打法國了。
事情的起因是法國爆發了大革命,激進分子把法國國王、王后都殺了。以奧地利為代表的歐洲封建傳統貴族認為不能讓法國的革命勢頭波及到自己,便聯合普魯士、英格蘭一起對法國革命展開鎮壓。法軍起初被打的節節敗退,後來熱月黨上臺後,展開對反法聯軍的反攻,攻佔了尼德蘭南部地區。
再之後大名鼎鼎的拿破崙開始嶄露頭角。他一上臺,法軍就對反法聯軍連連反殺,奧地利也屬於被反殺的國家之一。最後奧地利糾結了沙皇俄國一起,與拿破崙展開了三皇會戰。結果拿破崙大勝!奧地利為了求和,放棄了很多利益,包括南尼德蘭地區。因此南尼德蘭正式被法國吞併。
南尼德蘭被吞併之前,北尼德蘭也被法國吞併了。拿破崙在北尼德蘭成立了一個傀儡國,叫荷蘭王國,讓他的弟弟路易波拿巴出任荷蘭國王。當時拿破崙因為跟英格蘭的戰爭,必需要封鎖歐洲大陸和英國的貿易往來,結果傷害到了荷蘭商人的利益。路易波拿巴因為支援荷蘭人的自由貿易政策,跟拿破崙搞的很僵。因此路易波拿巴被迫退位,荷蘭王國直接被併入法國。
因此分隔了兩百多年的尼德蘭地區,在拿破崙的擴張,又合併在了一起。
拿破崙倒臺後,反法同盟開會決定,將拿破崙擴張得來的領土全部收回,有宗主國的一律歸還給宗主國,有主權的一律獨立,因為北尼德蘭獲得獨立。而南尼德蘭本來是奧地利王國的領地,但反法同盟出於遏制法國的目的,將南尼德蘭劃給了北尼德蘭。南北尼德蘭合併,成立信德尼德蘭聯合王國。
這個新成立的尼德蘭王國,人口和疆域面積在歐洲可以排到中等國家的水平,有崛起為歐洲大國的可能性。但是由於成立這個新國家的目的不單純(讓它作為抵抗法國的前哨)。因此新的尼德蘭聯合王國,從建立之初就沒有民意基礎,純粹是政治家的操作。
政治家們認為,南北尼德蘭原本是一家,合併之後應該能和平相處。但是他們忘了,兩地分隔已經兩百多年,文化傳統已經大為不同。並且新的尼德蘭聯合王國是以北尼德蘭人為王國的主體,南尼德蘭人更像是被殖民者。這樣拉郎配似的複合,怎麼可能過上幸福的生活?於是在1830年,南尼德蘭爆發了革命,並建立起新的國家,這個國家就是比利時王國。
因此總的來說,尼德蘭聯合王國分裂,其實就是一個原因:利益分配不均衡。這個聯合王國完全就是政治家的產物,並非人民意願。荷蘭人在新政府中享有更大的權力,而比利時人則屬於被壓迫的物件。這裡可以舉幾個例子
比如說,聯合王國的議會裡面,荷蘭和比利時的代表數量是一樣的,表面上看似很平等,但其實比利時的人口比荷蘭要多一百多萬,這是明顯的歧視。荷蘭掌握了話語權,比利時的利益也得不到起碼的保障;
還比如,聯合王國的軍政高層人選,只能從荷蘭人中選出,比利時人沒有份。這就導致聯合王國的很多政策偏袒荷蘭人。最不能忍的案例就是比利時的言論要受荷蘭人的監督,但是比利時人不能監督荷蘭人;
再比如,聯合王國的官方語言是荷蘭語,報考公務員也必須要懂荷蘭語,否則就沒有報考的資格,而比利時人常用的法語和佛蘭芒語不在其列。讓比利時人現學荷蘭語,這完全就是不合理,也是典型的歧視;
還有,荷蘭從獨立之後就是重商主義,崇尚商業自由。而比利時卻是以工業為主,不太講究自由主義。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荷蘭人與別人做生意,都是零關稅,因為可以節約貿易成本,提高利潤;但是比利時是工業為主,工業產品是存在競爭的,這就需要適當的利用關稅保護本土的民族工業,不能把所有的工業產品都搞零關稅。否則比利時人的資產階級死的慘!但令比利時人惱火的是,軍政大權都被荷蘭人所操控了,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伸張。這就讓比利時人很難忍受了……
另外,宗教因素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由於宗教革命後,荷蘭人改信新教,但比利時人以天主教為主。雙方雖然沒有因為宗教信仰開戰,但其實雙方心裡都很清楚,就怕對方的宗教往自己這邊滲透。所以荷蘭防著比利時,比利時也防著荷蘭。兼之上面提到的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最後比利時乾脆就跟荷蘭鬧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