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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始於隋,在唐代初備體制,到了宋代,由於統治者重文治,對科舉便更加註重,科舉制度又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其相關規則、活動和儀式也逐步定型,形成一整套體系,延續後世。

宋代科舉殿試後到正式授官之前,及第人會在京舉行唱名賜第、謝恩儀式、聞喜宴、赴國子監謁謝先聖先師、造《同年小錄》並題名、拜黃甲敘同年及狀元跨馬遊街等一系列相關活動。這些活動大部分在唐五代時就已經初步成型,到了宋代,經過不斷髮展和完善,逐步演化成為宋代科舉活動的重要部分,更深刻地融入到了科舉制度之中,對宋代社會以及後世科舉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宋代科舉制度的發展過程中,北宋這一時期是最關鍵性的階段,宋代科舉的主要改革都在北宋時進行,科舉及第後相關活動也在北宋時得以發展完善,北宋也是整個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承上啟下發展的關鍵性階段。

其中以“聞喜宴”最為有趣。聞喜宴因多賜於"瓊林苑",也被稱為"瓊林宴",這一宴會之名可謂是響徹後世,是為中國古代科舉賜宴之典範。

聞喜宴的建置及其演變

聞喜宴的創制時間

聞喜宴在宋代特別受重視,因而很多人都認為聞喜宴是宋代時才開始有的科舉宴會,但其實不然,聞喜宴在唐代時便已經出現。

唐代的新進士宴集有"大相識、次相識、小相化、聞喜、櫻桃、月燈、打球、牡丹、看佛牙、關宴"等,其中對聞喜宴也就是"敕士宴"。

"敕"字有"皇帝的詔書和命令"之意,即就是說,聞喜宴在唐代時為朝廷下敕之後新及第人的宴會,其舉辦時間是在關試之前,地點同關宴一樣都在曲江,性質也同為新進士而辦,故而多與關宴混同,也就令後人只知唐代曲江宴而少識聞喜宴,或認為聞喜宴就是曲江宴,而實所謂曲江大會應指聞喜宴、關宴等一系列唐代科舉後於曲江所舉行之大小宴會。

五代時相繼停廢了唐代名目眾多的宴集,基本只保留了聞喜宴和關宴,所以北宋初期科舉宴集也就沿襲自此。北宋確立殿試製度後釋褐即授官,關試逐步取消,所以這兩種宴會其實基本便合併為一個,形成北宋時主要的科舉賜宴,即聞喜宴。

北宋時賜錢令新進士宴樂始於太祖時期,但當時也只是賜錢令新進士宴樂,並未說明是否為朝廷賜宴或官為供帳,也未說明是何宴會等相關情況,也就只能算新進士自行組織小型遊宴活動,不能算正式賜宴。

到了太宗時,才明確指出開始循唐時宴曲江之舊制而賜聞喜之宴,並以官之供帳賜於開寶寺內,北宋科舉賜聞喜宴自此才真正開始。

聞喜宴賜宴地點和時間的變化

北宋初期賜聞喜宴並未如唐時定於曲江之上,其賜宴地點乃多次變更。因沿襲五代聞喜宴"多於佛舍名園"之制,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便首次賜聞喜宴於開寶寺之內。到太平興國五年(980)閏正月十四日,即改"賜新及第進士宴於迎春苑。“

太平興國八年(984)四月初二時,又改"賜新及第進士宴於瓊林苑。"自此瓊林苑賜聞喜宴成為北宋之定製,聞喜宴也因之始被稱為"瓊林宴"。

到了徽宗之時,崇寧元年(1102)於汁京城南營建辟雍,為太學之外學,崇寧三年(1104)罷科舉而令學校每年升貢,遂改每年賜釋褐貢士聞喜宴於辟雍,因其實際未全廢每三年科舉取士之事,亦仍有每三年賜及第進士聞喜宴於瓊林苑之制。

如《宋會要輯稿 選舉》所載:崇寧年間罷科舉後,依舊有瓊林苑賜新進士聞喜宴,且與辟雍賜釋褐貢士聞喜宴同時進行,到政和二年(1112)時覺得本為同榜釋褐卻分開賜宴不便,又再改為合於瓊林苑賜聞喜宴。到宣和三年(1121)後,恢復科舉,隨即取消辟雍賜宴,完全恢復瓊林苑賜新進士聞喜宴之儀制。

辟雍賜聞喜宴儀

北宋聞喜宴的儀制從太宗首次賜宴後開始逐步發展,到了徽宗時基本成體系,並發展為帶有其時代特色的《辟雍賜聞喜宴儀》。賜聞喜宴前,先由儀鸞司佈置場所、大晟府設置樂架。賜宴當日,押宴官和釋褐貢士排定班次陸續入門;其後與宴官就位,中使宜賜,經過繁瑣的宣賜跪拜儀式後,各參與人員就坐;然後行酒作樂飲食數輪,再分賜戴花,再行酒作樂數回結束宴飲。次日,與宴官員及釋褐貢士再入謝如常儀。

從此儀中可看出,此賜宴儀所適用之人是"釋褐貢士",而這"釋褐貢士"所指實不是通常所說的科舉進士。北宋時科舉與學校教育一直都緊密相連,特別是王安石三舍法推行後,每舉基本都有一定的學校解額,而到了徽宗崇寧三年(1104),詔罷各州解試和禮部試,士人由學校升貢,每歲舍法試太學上舍貢士推恩釋褐,所得人才稱"釋褐貢士";但由於士人通過三舍法考試升貢入太學頗艱,實際又留貢額之三分予未得升貢太學的士人,依舊每三年由禮部奏名殿試再唱名釋褐,所得人才仍稱進士。

賜宴於辟雍之聞喜宴儀是繼承和發展了賜於瓊林苑之聞喜宴的相關儀制,是帶有徽宗時代特色又遵循祖宗之禮的儀制。

聞喜宴的佈置籌備與參宴人員

首先,賜宴場所相關佈置由儀鸞司負責。其將與宴會相關的陳設有序安置於辟雍精義閣及東西兩廊處,並按年齡安排釋褐貢士的座位,再由大晟府在庭中設供奏樂之架子。儀鸞司一般掌供應皇帝朝會、巡幸、祭祀、宴享和內廷需用的幕簾、帷帳以及有關陳設之物,由儀鸞司佈置賜宴之所,足可看出皇帝對聞喜宴的重視。

除了由儀鸞司進行宴會的陳設佈置外,朝廷還派押宴官和中使押賜宴會。押宴官,又稱押賜官,即為宴會的主持。押宴官可以是近上內臣也可以是知舉官等其他官員,均由皇帝臨時指派。而中使,即宮中派出的使者,是為皇帝的代表,代皇帝宣賜宴會、敕書等,也由皇帝臨時差派。皇帝派押宴官和中使賜宴,也就說明此時皇帝實際並不前往親賜聞喜宴。

再觀此儀,其中主要的儀式參與人除了押宴官和中使,還有釋褐貢士班首,即狀元。賜敕書之時,班首會稍前立定,等中使宣賜敕書時,班首代表眾釋褐貢士執笏跪拜,並接受敕書謝賜,其實就是眾釋褐貢士的代表人。除了上述官員及釋褐貢士外,還有與宴官,即宴會之陪座官員。

太宗時丞郎和大兩省官員都必須與宴,而後來的兩制官員和館閣學士等都是不同時期才開始慢慢詔令與宴。到徽宗時,實際與宴官應有丞郎、大兩省、兩制和館職等官員,無論從其數量還是官職品階來看,都顯示出北宋時對新進士聞喜宴的重視程度之高。

聞喜宴具體程式及聞喜宴樂

佈置籌備妥善,參宴人員到齊之後,便開始正式賜宴。此儀文所載賜宴之程式非常繁複。首先是進口程式,押宴官以下及釋褐貢士班首應為隊列最前者,他們剛入口時,庭中便開始奏唱"正安之樂",待所有人進入庭中即樂止,與宴官亦就位拜兩拜。

接著便是宣賜程式,押宴官西向立,中使走到班首前宣"有敕"(即敕下之意),在位者均拜兩拜;中使再代帝宣"賜卿等聞喜宴",在位者先拜兩拜,後執錄舞蹈,再拜兩拜;然後押宴官上前謝坐,在位者隨押宴官一起拜兩拜。

其間遇賜敕書,中使即西向立班首前宣"有敕",所有貢士拜兩拜,中使再代帝宣"賜卿等敕書"。班首即上前執績而跪,中使授其敕書後退下,班首將敕書放置笏上鞠躬歸位拜兩拜,在位者皆拜兩拜;其後,與宴官分東西按品階升序就坐。

最後,便是行酒程式。此程式中吃食飲酒開始便奏樂,飲訖食畢即樂止,如此行酒五次,接著再循環此儀,每一次行酒均配特定樂章,再循環時樂章也隨同循環演奏,只除"正安之樂";然後,賜押宴官以下花,戴好花後,押宴官以下並釋褐貢士立於庭中望闡位,謝賜花拜兩拜,各自歸位,再行酒四次即宴會結束。

除了進口程式、宣賜程式、行酒程式的繁複規儀,賜聞喜宴所配之樂也極有講究,而且幾乎全程都有奏樂。

聞喜宴賜花儀式

酒行數輪、食畢樂止後,押宴官以下都起立接受賜花,戴完花後押宴官以下並釋褐貢士都到庭中拜謝賜花。賜花之儀由來已久,宋代每逢宴集等活動都有賜臣僚簪花的習慣。

北宋時期各類宴集都會賜臣僚簪花,其花有羅帛、絹帛和滴粉縷金花等不同種類,賜臣僚之等級多寡也均有別。仁宗景祐以前,凡賜宴皆與赴座臣僚賜花,宴後均簪花行路至私宅。景祐後,宴畢臣僚即將所賜花給予隨從,不再簪戴回私宅,而此奏施行後應基本恢復舊制。

以此可推之,聞喜宴畢,與宴官員及新進士均替花而出、各自歸家,行於路途而眾人爭相觀摩,此景亦甚為榮光。

總而言之,聞喜宴的相關規定也不斷完善,逐漸形成了正、特奏名甚至特賜及第進士—同赴宴,且已規定之與宴官請假者也須赴宴,以及新進士欲歸鄉者可不赴聞喜宴等相關規定。這些相關儀制和規定與徽宗時的《辟雍賜聞喜宴儀》,再加之當時些許詩中所描述的瓊林宴盛況一起構成了北宋聞喜宴的完整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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