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中國歷史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因為它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它前前後後傳承了200多年的時間,而明代在中國歷史上也十分神奇,因為它是一個貪腐和清廉並存的王朝,這個王朝的腐敗問題十分嚴重,但是也同樣出現了不少的好官,例如海瑞等等。那麼是什麼導致了明朝的官場近乎出現了一個兩極分化的現象呢?本文就是對此一個簡單解析。
明朝初年的嚴厲打擊腐敗,奠定了基礎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本身是泥腿子出身,他是從泥腿子的身份上一步一步爬上了社會的最高層,成為了皇帝。這樣的傳奇經歷,使得朱元璋養成了嚴重厭惡貪汙腐敗問題的性格,他對於任何貪官汙吏都是十分仇恨的。所以朱元璋在建國以後,成為了歷代打擊貪汙腐敗最嚴重的皇帝,他還制定了一整套的法律和刑法來,還懲罰那些貪汙的官員。
在中國歷史上這樣打擊腐敗的力度,近乎是絕無僅有的,朱元璋甚至不允許自己說一下官員貪汙一分錢。只要拿了朝廷的一文錢,他們就會受到朝廷的嚴厲懲罰。根據統計,大明帝國每次開科考試所錄取官員,甚至還不夠每年因為貪汙腐敗而被流放官員的總數。基本上沒有人敢在明朝初期進行貪汙,因為這可能會招來皇帝以及無處不在的都察院官員和錦衣衛的注意。在這樣的嚴厲打擊之下,確實使得當時的官場為之一振,也使得明朝在後期確實有一部分官員遵循祖制,顯得較為清廉。
但是如此嚴重的打壓,在朱元璋去世以後就顯然不適合繼續進行了。後期的明朝皇帝都沒有再堅持朱元璋這樣的反腐力度,而且因為朱元璋反腐力度擴大,甚至在明朝出現了矯枉過正的現象,很多官員開始報復性的腐敗,進一步加劇了明朝的腐敗現象。所以在明朝官場上經常會看見嚴重貪汙腐敗和過於清廉的官員並列一堂,這在其他的封建王朝是很難看到的。
明朝是不允許商人經商的
朱元璋的大明王朝改變了前宋時期的法律,在大明律中明確地寫道,不允許官商勾結,也不允許官員通過自己的手裡的權利去進行商業活動,這從根本上斷絕了官員利用自己的身份在商業上來獲得鉅額的財富的可能。這確實從一定的程度上打擊了整個大明帝國官場的腐敗,但是在人類社會產生以來,腐敗問題就一直存在,近乎沒有被徹底消滅過。人類的貪慾,永遠是無止境的。
不過不能否認,朱元璋的政策確實是官場為之一肅,但是隨著明朝對官員的監察力度越來越低,這些官員雖說在明面上不會自己去經商,但是就會在背地裡扶持自己的宗族成員,或者是其他的商人去代表他們的利益。他們通過手中的權利去庇護這些商人,獲得鉅額的財富,他們也可以從中獲利,並且還不用親自出面,可以保留一個好名聲。
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如此變通,很多讀聖賢書死讀書的人,因為政府並不鼓勵這樣的行為,他們確實沒有通過各種手段去經商。所以就出現了很多官員,雖說位居高位,但是因為不願意和那些貪汙腐敗分子同流合汙,而且朝廷基本上從根本上斷掉了他們獲得財富的道路,所以他們也就沒有辦法和宋朝官員那樣正兒八經的在做官的同時,還經商去收斂財富,他們也就顯得較為貧困,這也是會出現貪官和清官並存下鄉的一個誘因之一。
明朝的俸祿極低明朝的官員俸祿在中國歷史上可以說是最低的了,很多官員一個人的俸祿,甚至連自己的家裡人都養不活。而朱元璋最開始定下的俸祿,確實是足夠一家生活了,但是朱元璋卻沒有考慮到這些官員還有平常的人際交流活動,而且隨著明朝的不斷髮展,物價也同樣水漲船高,這些糧食以及俸祿是根本沒有辦法滿足官員的正常需求的。而且明朝的俸祿制度是以祿米折半發給官員的,也就是說,這些工資有接近一半,其實都是直接發給官員糧食的。這確實也可以避免官員過上奢侈的生活,但是也將從某種程度上助長了官員的貪腐。
對於很多明朝官員來說,朝廷給的奉俸祿根本不夠他們的正常生活,因為當時每一個官員手底下有必須養著一幫子附屬,朝廷是不會給他們的門客和附屬發放俸祿的,所以就需要他們的上官自掏腰包去供養。再加上每個官員家裡面還得養僕人,或者是平常的日常交際支出等等,都是沒有辦法避免的。他們為了維持自己的生活,也自然會進行貪汙腐敗來維持生計,貪腐腐敗一旦開始,也就再也收不住手了。
面對這樣的做法,清朝就表現的較為良好。清朝提高了官員的收入,並且還專門給官員發放養廉銀。想通過較高的俸祿去阻斷官員貪汙腐敗的可能,雖說這起到作用十分有限,但是確實比明朝的低薪養廉政策要更為人道和合適。畢竟貪婪是人的本性,這是幾乎沒有辦法杜絕的,就算道德再高尚的人,心裡也總會是有貪念的。如果在生活沒有辦法滿足的情況下,願意追求理想的,畢竟還是少數。
總結,貪汙腐敗一直都是圍繞整個世界以及人類社會的一個重要問題,也一直被各國政府所嚴厲打壓和控制。但人類貪慾畢竟是無限的,而且還很難被消除掉。再加上明初施行的一系列政策,最後導致大明帝國出現了清廉和貪汙近乎並存的現象,官場上確實有著很多貪汙分子,但是也有不少為官清廉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