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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侯澤出生於四川眉山的一戶普通家庭,父親侯永洪在某個單位當保安,母親鄧金花在一家小廠做工人,據親戚朋友透露,侯澤性格內向,沉默寡言,除父母外,很少與人交談。不過十分懂事,也非常勤快,一有時間就會幫忙做家務。有時村裡蓋房子,年幼的他會去工地搬磚,賺點零花錢。

2013年,侯澤高中畢業後參軍,於2015年退伍。期間,侯永洪和妻子鄧金花曾多次到部隊看望兒子,並給他帶了好多好吃的。侯澤雖然非常高興,卻也心疼地對父母說:“爸媽,你們賺錢不容易,不要買這麼多東西,不能亂花錢,要節約點。”看到兒子如此懂事,侯永洪夫婦感到十分欣慰。

可令他們沒想到的是,就是這樣一個懂事的兒子,竟然會在幾年後給自己帶來巨大麻煩,弄得自己家破人亡,還給別人的家庭帶來無盡的痛苦。怎麼回事呢?侯澤退伍後,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待在家裡玩遊戲和看電子小說。看到兒子如此荒廢光陰,做父母的肯定坐不住,於是讓他趕緊找份工作,不然整個人就該廢了。

父母都這樣說了,懂事的侯澤必須要去工作呀。可是他找了很多工作,比如房產銷售和外賣員,就是做不久。一開始侯永洪夫婦以為是兒子自己不願意做,於是找人打聽了一下。誰知別人對這對夫妻說:“你兒子十分反常,經常一個人自言自語,有時還罵自己是吸血鬼,所以大家覺得他精神有些問題,於是辭退了他。”

聽到這話後,侯永洪也想起了兒子在家裡的異常表現:有時會無緣無故大笑,有時又會大哭大叫,有一次甚至大在半夜毫無徵兆的離家出走,最後跑去了火車站。之後,侯永洪夫婦帶著兒子去蘭州一家軍區醫院檢查,診斷結果是:侯澤患有精神分裂症。既然有病,那肯定得治,侯澤於是在醫院躺了半個多月。

在這半個月裡,聽話的侯澤非常配合醫生,該吃藥吃藥,該輸液輸液,該檢查檢查。半個月後,醫生說侯澤的病情已經穩定了下來,可以回家休養。侯澤回到家後,也確實表現得正常多了,一天一天老老實實的過日子,有時會外出買東西,有時會網購,甚至在母親鄧金花生日時還去蛋糕店給她定了蛋糕,並且說自己用了優惠券,家裡還有一張,讓父母記得用。

看到兒子的種種表現趨於正常,侯永洪夫婦覺得他的病好了,日子有盼頭了。可沒過多久,一件突如其來的事情,就讓這對夫妻知道~兒子的病一直都美好,只是被藥物壓制住了。2019年6月1日17點多,侯永洪正在做晚飯,鄧金花正在客廳吃西瓜,而侯澤就在自己房間玩手機。

很快,飯就做好了。鄧金花於是去叫兒子侯澤吃飯,卻發現他並不在自己房間,而且窗戶還打開了。這種情況下,意識到不妙的她連忙朝窗外看去,發現樓下有3人躺在那裡,血流了一地,四周圍滿了人。雖然鄧金花一家住在33層,雖然33層離地面有90多米高,但她依舊能通過穿著識別齣兒子就是那3人的其中一人。

隨即她像瘋了一般往樓下跑,並哭著對丈夫侯永洪說:“嗚嗚……兒子跳樓自殺了……嗚嗚!”等侯永洪夫婦趕到1樓時,兒子侯澤早已沒了生命。不僅如此,侯澤跳樓自殺的過程中,還砸死路過的婆孫2人~奶奶周女士與孫子小陳。小陳被侯澤當場砸死,周女士送醫搶救6天后死亡。

聽聞自己的母親與兒子被侯澤砸死,傷心欲絕的陳先生一家當即搬離了搬離了小區,在外面租房子住。而侯永洪夫婦因為怕睹物思人,也搬離了小區,住到了鄉下父母租的土房子,並且辭去了工作。之後,陳先生將侯永洪夫婦告上法庭,要求從侯澤遺產內賠償150餘萬元,不足部分由父母承擔。

此外,陳先生要求物業公司也要承擔20%的責任。2020年3月15日,一審判決侯永洪夫婦賠償152萬,理由是侯澤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父母的他們沒有盡到監護責任,不過物業並不需要擔責。收到判決書後,侯永洪夫婦提起了上訴,理由有2點:1,152萬太多,他們根本拿不出來;2,他們認為兒子事發時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自己只需要承擔小部分責任,而不是全責。

怎麼說呢,侯永洪夫婦上訴的理由是成立的,因為法律規定:如果侵權者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監護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反之則需要承擔的責任很少。2020年7月8日,二審判決下來了:依舊認定侯澤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侯永洪夫婦已盡到了監護責任,酌定他們承擔本案70%的侵權責任,賠償106萬。

不過對於這個判決,侯永洪夫婦依舊不服,隨後上訴至高等法院。他們說:“發生這種事情,我們願意道歉,也願意賠償,可我們只能拿出70萬左右,再多也拿不出來。我們也是受害者,現在唯一的孩子沒了,無依無靠的,哪裡拿得出106萬。不是我們不想拿,確實是無能為力。”

那麼問題來了,候家是真拿不出106萬嗎?不是的!法院在審理這案子時,曾對他們家進行過一個財產調查,發現侯永洪夫婦先前住的位於眉山岷江大道的那套房價值50多萬,面積在90平米左右;夫妻倆還有一間價值20多萬的商鋪,面積在30平米左右;另外,兩人有20多萬的拆遷款。

最關鍵的一點,侯澤名下有套價值60多萬的安置房,面積在120平米左右,位於東坡區富牛鎮。此外,侯永洪的父母有一套安置房,因與本案無關,不牽扯其中。按這樣計算,侯家要想拿出106萬的賠償款,不能說是毫無壓力,卻也不至於拿不出來。陳先生也說:“我在瞭解到他們的財產情況後,發現他們即便賠償了我家106萬後,至少還能有一套住房,能保障基本生活。”

沒過多久,四川最高法院駁回侯永洪的再審請求,維持二審判決。由於侯家一直不履行判決,陳先生於2020年11月向法院申請凍結侯永洪夫婦的全部財產,實施強制執行。緊接著,侯家的房、商鋪和拆遷款全部被凍結。這種情況下,侯永洪夫婦只能主動找陳先生協商。最終,侯家將安置房、商鋪、22萬多的拆遷款,總價值在106萬,賠償給陳家。

事後,鄧金花說起兒子侯澤,又愛又恨:“我不想提起他,也沒啥可說的,自己一個人先走,丟下我們,還把我們害成這樣,真的恨死了……”侯永洪則哭著說:“你說他死就死得乾淨利落點,為什麼要連累我們做父母,我們又不欠他的。連累我們就算了,為什麼還要給別的家庭帶來痛苦……他想過我們以後怎麼活嗎?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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