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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世紀晚期,倫敦的商人能夠將商品賣給英國各地的消費者——首先,我們要知道,在當時,倫敦與英國南部諸郡的聯繫十分密切。1402年10月23日,倫敦綢布商威廉·巴特就賣給了蘇塞克斯的約翰·格雷價值4英鎊17先令8便士的貨物,其中就包括各種呢絨布料。

雙方約定於當年的聖誕節償還錢款。1424年3月4日,倫敦綢布商約翰·鮑德就以延期付款的方式賣給了肯特郡的牧師理查德·艾勒價值8英鎊3先令8便士的布料,其中不僅包括佛蘭德爾、布拉班特等歐洲大陸的布料,還包括英國本土諾福克等地的呢絨。除此之外,倫敦商人與英國中部諸郡的商業往來也較為密切。

1421年7月29日,倫敦商人約翰·波提勒賣給了沃裡克郡的牧師托馬斯·貝奈維爾價值20英鎊的商品,其中就包括呢絨。

布料商人的活躍

地方市鎮的布商在布料的銷售方面也呈現出一定的積極性,並且普遍存在跨地區的商業貿易活動。以1428年的一則普通訴訟法庭記錄為例,米德爾塞克斯的布商托馬斯·托特厄姆於1426年8月19日賣給了薩里郡的牧師伊利亞斯·維特勒價值40先令的呢絨,雙方約定的償還時間為9月29日。

值得注意的是,售賣呢絨成品布的群體不僅僅侷限於布商。中世紀晚期,早期“一人一行業”的規則在實際生活中逐漸被打破,很多人都從事著本行業之外的生意。就呢絨而言,與其相關的裁縫也會賣這種布料。

1425年10月10日,倫敦裁縫羅伯特·菲內斯賣給薩里郡的托馬斯·卡維顏色各異的呢絨,價值28先令8便士。雙方約定當年聖誕節的時候償還錢款。就呢絨的顏色而言,英華人制作的呢絨布顏色並不單一。

1416年3月,羅伯特·舒圖布洛克從倫敦布商拉爾夫·霍蘭德手中購買了14厄爾的顏色各異的呢絨,共值62先令2便士。托馬斯·吉爾伯特是一位倫敦呢絨商人。

“當時,他在街上對開的兩間店裡的呢絨超過100匹,其中許多呢絨是赤褐色的和黃褐色的,但是他的存貨還有石青色、黃褐混色、淺黃褐色、紫羅蘭色、芥末色、白色、紅色、深紅色、黑紫色等,以及起絨粗呢、克西呢、白克西呢以及花呢等種類。”

此外,呢絨的商業信貸活動不僅存在於布商與消費者之間,同時也存在於綢布商與遊走於街巷的商販之間。1402年的法庭卷檔記錄了這樣的一則案例,倫敦綢布商約翰·斯齊布萊斯於1399年9月15日賣給商販瓦爾特·希克曼16英鎊的呢絨布料,雙方約定的償還日期為同年的聖誕節。

鑑於商販的流動性,不同層級商人之間的交易活動具有重要的意義,因為這種交易表明英國的商業在不同層級之間的城市、市鎮與鄉村之間實現了一定程度的流通。可以說,英國大部分的(內陸)貿易活動都是由小商販進行的短途貿易構成的。正是得益於這一群體,形形色色的商品能夠在市場上流通。

由上述可知,呢絨是英華人日常穿著所需的重要布料,信貸廣泛存在於這種布料的交易活動中。正如米歇爾·澤爾所言,“在呢絨這個複雜的產業中,從羊群的飼養到布匹的售賣,每一個環節都有信貸的介入。”但是除呢絨之外,中世紀晚期的英華人還能夠接觸到其他種類的布料。就一般的布料而言,亞麻是人們日常購買較多的布料。為此,商人們也會大量出售亞麻布。

1422年,倫敦布商馬修·里斯頓賣給蘭開夏的約翰·拉德克里夫價值34先令6便士的亞麻布,顏色分別是綠色和深紫紅色。商人販賣的亞麻布種類非常多。1421年7月,倫敦綢布商理查德·科維特賣給肯特的牧師威廉·丹卡斯特價值8英鎊7先令1.25便士的亞麻布和圍巾。除亞麻布之外,硬麻布亦是商人信貸銷售的布料之一。

1420年2月,倫敦綢布商威廉·土倫德出售給諾福克商人威廉·貝利各種硬麻布,價值12英鎊7先令7便士。同年5月,艾塞克斯的約翰·波蘭德從倫敦綢布商約翰·柏頓手中購買了兩塊硬麻布,價值18先令。

次年7月,倫敦商人約翰·波提勒賣給沃裡克郡牧師托馬斯·貝奈維爾17塊呢絨布的同時,也賣了30塊硬麻布。上述的商品交易活動都是以信貸的形式完成的。

紡織業的發展

中世紀晚期,儘管英國本土的紡織業發展日盛,能夠滿足社會各階層的需求,但英華人對進口的布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需求,尤其是絲綢布料及其製成品。在從事這些布匹貿易方面,綢布商是重要的群體,“佛蘭德爾的絲綢和最精美的亞麻布是他們進口的主要商品。”

縱觀整個中世紀時期,英國都沒有自己的絲綢產業,即使在愛德華四世時期曾嘗試建立,但均以失敗告終。因此,英國市場上絲綢織品十分依賴進口。

從遙遠的東方等國家和地區運輸回來的商品在歐洲廣受歡迎,而絲綢作為東方商品的代表,自11世紀起,西歐的商人們就已經開始忙碌於這種商品的貿易,“英國商人會前往意大利北部尋求絲綢。”

國務文書中記載了14-15世紀威尼斯人轉運至英國的貨物清單,也就是英國進口的商品,其中絲織品、棉織品種類較為多樣,英國商人的大批量購買正是絲綢受歡迎且利潤可觀的絕佳例證。與日常必需品相比,此類奢侈品是人們用信貸交易更為常見的商品,因為此類物品價格昂貴、需要長途運輸。

更為重要的是,14世紀中葉以後歐洲貨幣短缺的窘境進一步加深了人們對信貸的依賴。1404年的普通訴訟法庭卷檔記載道,肯特的理查德·馬瑟姆於1401年1月以信貸的形式從倫敦雜貨商約翰·薩頓手中購買了8條絲綢頭巾,花費了40先令。而1407年的法庭卷檔記載了一起涉及種類多樣的絲綢信貸銷售案件。

約翰·巴利賣給約翰·達靈42先令的絲綢織品,包括1.75盎司的黑絲綢,價值3先令6便士;1盎司的巴黎黑絲綢,價值18便士;1盎司的巴黎紅絲綢,價值18便士;1盎司的巴黎白絲綢,價值18便士;一條藍白色的領圈,價值2先令4便士;4碼蕾絲,價值16便士等。由此可見,中世紀晚期,英華人能夠接觸到的絲綢顏色及其樣式並不單一,而是多種多樣。

商人間的交易活動

除絲綢織物之外,英國雖能生產亞麻布和呢絨,但仍會從不同的國家進口這些布料,如蘇格蘭、佛蘭德爾等。這些使用信貸的交易活動在法庭的記錄中都有所記載。

1410年7月,倫敦綢布商威廉·艾爾頓出售給伍斯特郡的托馬斯·高爾價值40先令的布料,其中就包括蘇格蘭的格子呢。就亞麻布而言,傑弗裡·福岡和威爾·麥克萊恩就指出,英國本土能夠種植亞麻植物,從而生產亞麻布,但是最好的亞麻布產地來自低地國家如佛蘭德爾和法國的東北部。

因此,商人的交易記錄時常會出現從上述地區進口的這種布料。英華人之所以喜歡穿亞麻的服飾就在於這種布料容易洗、幹得快,貼身穿的話比羊毛織品更舒適。1419年,倫敦綢布商威廉·普蘭提斯賣給漢普郡商人約翰·卡奈爾15匹佛蘭德爾的亞麻布,價值4英鎊5先令5便士。

1420年7月,倫敦綢布商約翰·波特勒賣給考文垂牧師約翰·克萊希價值22英鎊7先令8便士的布料,其中也包括21匹佛蘭德爾的亞麻布。

1442年1月,倫敦綢布商克里斯托弗·波西維爾賣給康沃爾郡的一名紳士約翰·布倫價值4英鎊的布料,其中就包括50厄爾的布拉班特的白亞麻布、50厄爾的佛蘭德爾的亞麻布,此外還有2磅的克隆線團。

次年10月,倫敦綢布商托馬斯·吉爾比賣給赫福德郡鞋匠大衛·萊德價值10馬克的商品,其中包括3塊布拉班特的布和1塊哥廷根的布。1449年10月,倫敦綢布商約翰·科勒特賣給薩里郡的紳士亞當·樂維勞德42先令的布料,其中有4厄爾的香檳布料、4.25厄爾的荷蘭布料。

結語

綜上所述,中世紀晚期英國商人廣泛地將信貸工具應用到布匹的售賣活動中。同時,從這些交易活動中可以清晰看出,這一時期的英華人能夠買到各式各樣的布料,不僅種類豐富,而且顏色各異。這在某種程度上能夠反映出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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