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從整個體例上來看,《神代紀》的特殊性不僅在於數量眾多的“一書”,它與其後的《天皇紀》完全不同。自《神武天皇紀》後,每一卷均是以紀主為核心的“即位前紀+天皇(年號)紀年敘事”的體裁。
這與中國正史中的本紀,以及朝廷纂修的實錄基本一致。然則在史書開頭插入兩卷《神代紀》描寫的體例,可以說是迥異於現存的東亞諸國之正史。《神代紀》的特點便是不以人(神)為主線,而是敘述自天地開闢到諸神誕生、萬物形成的神話。
這種體例可以說是《書紀》的特色所在,細井浩志關注到《古事記》與《書紀》在自創世諸神至上古天皇一統“大八洲”這一段神話敘述中出現的區別,指出《古事記》的特點是不採異說,單以“天神—天皇”的敘事為主軸。相對而言,《書紀》則廣採異說,將組成律令國家的豪族之傳承納入官方的歷史記載中。
由此可見,《書紀》編寫時的日本尚未建立起高度集中的皇權。天皇與貴族聯合執掌權柄的現實局勢,令朝廷在構建統治合法性的同時,還需兼顧構建與諸豪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傳承,這也是《書紀》編纂有異於中國正史的一大背景所在。
然而,日本朝廷在編纂《書紀》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受到中國成熟的史學影響。將歷史上溯至天地開闢,諸神誕生的體例,便與魏晉南北朝之際的“修通史”之風密切相關。
司馬遷作《史記》百三十篇,以《五帝本紀》為首。據卷末“太史公曰”可知,“《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所以太史公“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為本紀書首”。
那麼,司馬遷作“十二本紀”,是以“帝系”、帝統為根本,兼因五帝之前之歷史“載籍罕備”,故才以五帝開篇。回溯整個兩漢時期,也鮮少有史家將人類生活的肇始溯源到太古,並對上古史進行不斷增補的跡象。
不過,司馬貞在篇首注中自述增補《三皇本紀》的原因時,寫道“古今君臣宜應上自開闢,下迄當代,以為一家之首尾”,故而“君臣之始,教化之先,既論古史,不合全闕”。他提到在此之前,已有“近代皇甫謐作《帝王代紀》,徐整作《三五歷》”,這些著作“皆論三皇已來事”。
西晉皇甫謐的《帝王世紀》與孫吳徐整之《三五曆紀》早已散佚,現僅存輯本。但從現存內容來看,主要是述天地初分、三皇治世以來之史事。不僅是此二人,《隋書·經籍志》中還著錄有孫吳韋昭撰《洞紀》4卷,“記庖犧已來,至漢建安二十七年”;劉宋吉文甫撰《十五代略》10卷,“起庖犧,至晉”。
通史之風不僅流傳於私撰史書中,也影響到了官方的修史行為,如梁武帝蕭衍命吳均撰《通史》,“起三皇,訖齊代”。這一時期的不少史家試圖對上古史進行重新闡釋解讀,由此興起了一股著述起自三皇、下至當代的“通史”之風潮。
戶川芳郎指出,魏晉六朝的這一股修撰“通史”的風潮,實際上是與東漢以來的經學歷史觀之發展有著極密切的聯繫。東漢末期,荀悅奉漢獻帝之命,依《左傳》編年體之體例刪略《漢書》,改編為《漢紀》30卷。雖然此書為斷代編年,但實際上開了以帝紀編年的“通史”之先河。
西晉時,《竹書紀年》出土,迅速引起了學界的注意。杜預在《春秋經傳集解》後序中評價道:“其著書文意,大似《春秋》經,推此足見古者國史策書之常也。”由此機會,晉代史家開始注意到編年史體例與經書體例的一致性,逐漸形成了“經學歷史觀”。
戶川氏指出,“經學歷史觀”的核心,便是要將歷史的開端納入“帝紀”中來,將古典式宇宙生成論與帝王的統治世紀相結合,借描繪人類的根源狀態,將宇宙與人相結合,並通過緯書的年代觀和歷數操作形成禮教國家之歷史觀。
從這個角度回過來看《神代紀》,便能夠理解這一特殊體例的出現,此前學界大多數只關注到了此段文字與《淮南子天文訓》間的文字引用關係,戶川氏則明確指出,這一段天地生成之文字就是魏晉時期“通史”著作之常例。
《書紀》將《神代紀》置於篇首,實際上是效仿了魏晉六朝時期的“通史”,以“上自開闢,下訖當代,以為一家之首尾”之體例編纂而成。當中保留下的眾多“一書”,實際上也能看出受到以裴松之為代表的“以事注史”風潮之影響。可以說,《書紀》的編纂留下了深刻的魏晉六朝史學之烙印。
對於魏晉六朝史學的相關研究,可謂已是汗牛充棟。率先關注到這一階段史學新發展的是週一良,認為史學正是於這時開始獨立於經學。胡寶國更進一步指出,東漢以來的今古文經學之爭在漢末走向新階段,古文經學開始佔據優勢地位,反過來又進一步推動了今古文的融合。
學者逐漸擺脫今文經學微言大義的特徵,重新認識到《春秋》《左傳》作為“史”的屬性,並開啟了“經史分離”的過程。永嘉之亂後,東漢末所奠定的“經學歷史觀”為南渡的河洛名士所繼承,成為六朝史學之濫觴。此時之史家“以為《春秋》則古史記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體”。
不僅是體例,包括史書之名亦多以“春(陽)秋”為名,如司馬彪《九州春秋》、孫盛《魏氏春秋》《晉陽秋》、習鑿齒《漢晉春秋》等史書。這實際上是對古文經學思想的繼承。在此趨勢推動下,方有“編年之體”在東晉六朝的興盛。
週一良指出了魏晉南北朝史學有著編年紀傳“二體並行”的特點,這一特點最早由劉知幾所概括。他在《史通·二體》中對編年體和紀傳體進行了比較,並提出:“班(班固《漢書》)、荀(荀悅《漢紀》)二體,角力爭先,欲廢其一,固亦難矣。後來作者,不出二途。
故晉史有王、虞,而副以《幹紀》;《宋書》有徐、沈,而分為裴《略》。各有其美,並行於世。”這一時期,史家對於二體之優劣正在進行爭論。如東晉幹寶不甚中意司馬遷之紀傳史體,而對《左傳》青睞有加,認為左丘明“能以三十卷之約,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遺也”。
他所撰寫的《晉紀》也追隨左史,竭力效仿其行文敘事之方。但幹寶並未完全服膺《左傳》而無所變通,他在《晉紀》行文中增設了用以補充說明臣子生平始末的“譜注”這一部分,極大地改進了編年史的體裁結構。
略晚於幹寶《晉紀》成書的袁宏《後漢紀》,在述及大臣任官、升遷、薨卒等重大事件時,每每在後追敘其生平乃至其後嗣之行跡,此種措置與《晉紀》的“譜注”可謂如出一轍。週一良以為這種寓紀傳於編年的史體可能是當時習用。
正是在幹、袁二書的基礎上,一個新的史體——“雜取編年、紀傳之法而為之”的實錄終於在梁代形成。從目前留存的史料記錄來看,當時的日本對中中國產生的史體之變革有一定認識。雖然日本並不存在今古文經學之爭,但南朝時期正是東亞各國交流頗為頻繁的一段時間。
本淳一注意到《日本國見在書目錄》中載錄的各種梁代書籍,指出此目錄中的大部分梁代書籍是在遣隋使及遣唐使派出之前,便已流入日本。日本使用吳音對漢籍進行音讀,正是受到南朝文化的浸潤。
河內春人也指出,7世紀之前的東亞,以梁朝為中心,通過五經博士形成了一個“梁—百濟—倭國”的“南朝文化圈”。經此學術交流渠道,日本的學者應當有能力閱讀到當時的史書,並初步把握當時漸臻成熟的史學。
《梁典》(南陳何之元撰)、《齊春秋》(南梁吳均撰)、《唐歷》(唐柳芳撰)俱收錄於《日本國見在書目錄》中,均為頗具佳評的編年體史書。平安時代的講書者注意到這些史書之“體”為《書紀》所習,“兼注帝王君臣事”。
其中《唐歷》編著於代宗朝,遠在《書紀》成書之後。然《梁典》《齊春秋》為南朝史書,極有可能於早期便已傳入日本。在《書紀》後半部,尤其是於律令形成後編撰的天武、持統二紀中廣泛出現的薨卒記事,當是在“編年附傳”體例在向實錄過渡時為日本所接納的體現,這種“薨卒記事”一直延續到了《續紀》前半部。
《日本後紀》延歷十六年(797)二月十三日條載菅野真道等人《上續日本紀表》提到:“初起文武天皇元年(697)歲次丁酉,盡寶字元年(757)丁酉,總六十一年,所有曹案卅卷。”這一部分草案撰成年代較早,成為了《續紀》前20卷內容的底稿。
其中的“薨卒記事”記述亦如天武紀與持統紀一般簡略,以家世、官曆敘述為主。然自《孝謙天皇紀》以後,“薨卒記事”的內容變得極大豐富,備盡詳實,並且發展出了人物評價這一極具紀傳體色彩的要素。追究這一變化的最終形成,當與吉備真備於天平寶字年間(757—765)帶回日本的大量漢籍,尤其是唐代實錄的大量引入有關。
藉此機會,日本朝廷能夠完整地把握實錄的體裁,並以此為藍本進行編著。自“薨卒記事”發展而來的“薨卒傳”,可以認為是修史團隊充分吸收了中國實錄體要素後的產物,同時也成為了後代4部國史的標準體例。正是藉由對唐實錄的消化,“六國史”的史體逐漸固定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