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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開國時期,一大批將領跟隨著朱元璋征戰天下,立下了汗馬功勞。立國之後,明太祖朱元璋舉行了“開國”大封,分別對這些將領進行了爵位的分封,還給予其世襲的地位及特權,以獎勵他們立下的開國功勞,這便是明朝的勳臣。之後,朱元璋又進行了兩次大封,逐漸完善了明朝的勳臣制度,勳臣群體便就此延續了下去。奇怪的是,縱觀整個明朝,大多數勳臣們雖然世襲爵位享受朝廷供奉,但其手中卻並沒有符合其地位的實際權力。當然,明朝並非所有的勳臣都是地位虛高卻沒有多少實際權力的。開國時期,各位謀士將領長期跟隨朱元璋征伐,深得朱元璋的信任,各種權力都掌握在他們手中,因此他們對於處理各種軍政事務已經有了豐富的經驗。立國之後,朝廷的各種事務由這些謀士將領們接手也是順理成章的,因此此時的勳臣還是位高權重的。

然而,朱元璋畢竟生性多疑,再加上國家之大不同於營帳,他不能時時監控各勳臣,將各種軍政大權賦予這些人始終不能讓自己放心,因此他便制訂了一些制約制度。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發佈了“鐵榜”,明確了勳臣犯罪的懲處辦法,希望使勳臣有所忌憚,安分守己。然而,總有人膽大包天,比如說胡惟庸專恣擅權,甚至還意圖謀反,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事情敗露之後,朱元璋大怒,誅殺了胡惟庸,廢除了中書省丞相這一官職,並且對於各勳臣的猜忌也更重,開始了對勳臣權力的削弱。

朱元璋把大部分由勳貴任職的原大都督府改為五軍都督府,並暗中把原大都督府的軍事管理權移交給兵部。洪武十三年以後,朱元璋效仿宋太祖“杯酒釋兵權”,多次勸慰勳臣放棄權力頤養天年,並且遣老將還鄉。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規定“禁武臣預民事”,即禁止武臣處理一般的政治事務,而大明的勳臣們都是跟著朱元璋打天下的,其中必然絕大多數為武將,這一規定無疑使勳臣的政治權力受到了極大的削弱。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開始對有反意的勳貴大肆誅殺,三年後更是爆發了著名的“藍玉案”,大量朝廷勳貴被殺或被革爵。至此,開國勳貴所剩無幾,權力也大大不同於往日。

然而,這還並沒有結束,洪武以後至明中期,朝廷還逐漸形成了“禁勳臣預九卿事”和“以文統武”的政策。“禁勳臣預九卿事”這一政策是洪武時期“禁武臣預民事”這一政策的加強,使勳臣基本喪失了處理中央政務的權力,而“以文統武”則使勳臣的權力受到文臣的制約,這些措施將勳臣本就所剩無幾的權力進行更進一步的削弱。為了安撫權力受到削弱的勳臣,朝廷“重勳舊武臣”,提高了他們的地位,改善其待遇,於是明朝勳臣位高權輕便成為了普遍的現象。然而勳臣們畢竟地位高貴心高氣傲,“以文統武”這一措施讓他們受到了地位遠不如他們的文官的制約,他們自然心有不甘,於是也會有加強自身權力的想法和行為。

明世宗朱厚熜(即嘉靖皇帝)本為生長在湖北安陸(今湖北省鍾祥市)的一個藩王——興王,與朝廷官員相交很有限,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他開始拉攏朝中勢力。然而,在朱厚熜登基時,楊廷和與毛澄厚等一眾文臣堅持讓其認明孝宗為父以符合正統,這讓朱厚熜對文臣的印象很差,於是他便自然更傾向於親近勳貴。不久,明世宗便恢復了之前被革的李、常、鄧、湯、劉五家勳臣的爵位,同時重用武定侯郭勳和咸寧侯仇鸞,賦予他們軍政大權,以使他們壓制文臣,制衡朝廷政局,不過明世宗並沒有對其他勳臣的權力進行調整。之後,由於統治已經穩固,再加上郭、仇二人仗著權力欺瞞犯上,明世宗最終將兩人制裁併收回了權力。

雖然勳臣的權力最後沒有變化,但既然有郭、仇兩人的先例,其他勳貴自然也看到了參政的希望,開始蠢蠢欲動,復爵後第二代誠意侯劉世延便是其中的一個代表。嘉靖三十九年(1560)劉世延斥散了南京振武營譁變的士兵,自認為有大功,便開始積極上奏議論朝政,即使因此被停職也不悔改,甚至還因為奏疏沒得到迴應而憤恨,開始蓄意擾亂政局,胡攪蠻纏,據稱清算張居正這一事便是其授意挑起的,但最終他也沒有改變勳臣的權力。

到了崇禎末年,國家動盪不安,崇禎皇帝又不信任朝臣,於是便開始重用勳貴。只可惜,明朝開國時一共有三十六家勳貴,但此時只剩三家還在傳承,而且這些勳貴們已經被體制束縛長期未能參政,政治能力極差,明廷便因此失去大部分戰力,最後北京被攻破,崇禎帝也上吊自殺。開國大業已成,鳥盡弓藏,勳臣地位被抬高而其權力卻喪失殆盡,沒有了長期參政的鍛鍊,最終當動亂再次出現之時,強弓已然腐朽,慌忙中求助於他們的崇禎帝自然只有歪脖子樹這一條歸途。

參考文獻:

秦博:《明代勳臣政治權力的演變》,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13年碩士學位論文

秦博:《勳臣與晚明政局》,《史林》2015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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