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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濟是明朝初年的一個知名文臣,出生在洛陽,起初他在元末的大亂世裡,跑去給元名將察罕帖木兒擔任掌書記,到了洪武初年的時候,他通過明經考試,被授予了一個河南府訓導的小官職,緊接著又擔任了國子助教。

但不久後,開濟就以身體出現毛病為理由,暫時離開官場,直到洪武十五年七月份的時候,通過御史大夫安然的舉薦,開濟被委任為刑部尚書。

俗話說得好,新官上任三把火,開濟在當上刑部尚書之後,就開始展現出其雷厲風行的手段,要求依舊天下各地歸屬刑部管理的各地下級部門,都要開設有文簿,並在上面記錄著自己的每天所做的事情,以此來計算大致的得失情況。

同時又要求各個下級部門立程限,定功罪,軍民之中一旦有犯罪的,無論所犯的事情是大是小,只要一被宣判就應該立即執行,如此一來很多被滯留的案情,都在短短數月之間得到了清除,讓朱元璋看到了其出色的吏治能力,為此大為欣喜。

也就在這個時候,都御史趙仁言向朝廷上奏稱,以前是按照“賢良方正”、“孝弟力田”等科目來進行科舉取士,然後再分別委派到各個郡縣去。然而,結果卻是很多人到了郡縣後,都沒有當官,頂多就只是過個空職,然後安心地吃朝廷的俸祿。所以建議朝廷派人來核實情況,有用的士人就留下來,給他實職,沒用的士人就讓他離開,以免吃太多的空餉。

對此,朝廷同意了,並讓開濟過去條議一番,重新分科取士,總共分為六科,分別為“經明行修”“工習文詞”“通曉書義”“人品俊秀”“練達治理”“言有條理”。

凡士人六科兼具,就可以品為上等,只有三科以上便品為中等,不到三科的則被稱作是下等。開濟的此舉得到了朝廷的認可,並最終得到貫徹執行。

開濟敏慧有才辯,是明朝初期一個治理錢財的專家型高官,有關經制、田賦、獄訟、工役、河渠等諸多事情,都能夠交給他輕易計算清楚,深得朱元璋的信任。

就是這樣一個對於錢財有著獨特理解的官員,依舊免不了俗,直接掉進了錢眼了,在當刑部尚書期間,曾經私自收受罪犯的賄賂,來為其減輕刑罰。

還有記載表明,開濟的妹妹早年守寡,他直接將妹妹的女兒,也就是外甥女,弄為奴婢,還霸佔她們家的財產,這種行為明顯是有違人倫和法律的!

後來被人告發後,朱元璋恨鐵不成鋼地將開濟下獄,並依法誅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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