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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是言志的,是表情達意的。為了把情志表達得真切動人,詩人往往藉助於物象描寫,這便是最初的比興手法的運用,這是託物言志的發端。由於這種表現方法既能使詩意蘊藉,耐人尋味,又意境優美,形象生動。於是詩人們便由最初的藉助物象以抒情,發展到專詠某物以抒情,通過對物象的窮形盡相的描寫,來抒發作者的感情,這便逐漸形成了以詠物為主體的詠物詩

作為中國詩歌史上的一個重要品類,詠物詩有著其自身獨特的發展規律。而魏晉南北朝詠物詩的文化內涵則可歸納為託物言志、詠物說理、遣興娛樂三大類型。

一、託物言志

託物言志是詠物詩創作的緣起,這緣起伴隨著詠物詩的成長和成熟,成為它最重要的文化內涵。而所詠之物之美、之動人,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移入了人的情感和志向。

因為“自然中美的事物,只有作為人的一種暗示才顯示出美。”如果沒有人的情感在其中,就像沒有靈魂的軀殼一樣。

而人的情感是複雜的,在不同的情境下會迥然相異。春花秋月,令人氣爽,愁雲霏霧,勞人神傷。

魏晉南北朝時期,託物言志的詠物詩數量大大增加了,物象範圍也拓寬了,從天馬之壯大、鳳凰之高潔、青松之挺拔、梅菊之脫俗到葵之卑謹、蓬之零落、萍之飄泊,幾乎無所不詠。

1、人格理想的高揚

建安時期,天下未定,在這個動盪的時代,功業思想和英雄意識瀰漫於文壇。曹操作為這時期的軍事統帥與精神領袖,不拘一格任用人才,分別在建安十五年、建安十九年、建安二十二年先後三次發佈人才令,極大地激發了建安文人建功立業的熱情。

在這風雲際會之時,文人都渴望一抒胸襟,整個文壇表現出一種慷慨以任氣、磊落以使才的特點,“雅好慷慨”成為普遍的審美情趣和創作風尚。

這時期的詠物詩所吟詠的對象多是被賦予高潔品質的事物,如松、蕙、菊、鴛鴦等。這些物象寄託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和精神追求,即試圖一展鴻圖,建功立業,實現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

比如劉禎的詠物詩氣盛過人,言壯情駭。其《鬥雞詩》,將鬥雞的氣勢和動態描寫得活靈活現,躍然紙上:“利爪探玉除,鎮目含火光。長翅驚風起,勁翩正敷張。輕舉奮勾嚎,電擊復還翔。”場面壯觀,充滿了陽剛之美。

因此這一時期的詠物詩便體現了超然塵外、心與道冥、逍遙自由的人生境界。這實質上也是魏晉之際的詩人解脫憂悶、恐俱、焦慮、孤獨等多種心理的一種精神上的自我超越。因為他們已沒有能力改變現實,求仕一無所成,退則無所歸依,無奈之下,只有通過對自在之物的描寫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以超脫濁世的紛擾,實現超然玄遠的生命追求。

西晉初期國力較為強盛,以征伐為主。全國上下都有著一股子一舉平吳、蕩平天下、一統江山的豪情,這在文人的詠物詩中也有反應,內容多慷慨激昂、豪情萬丈。

東晉詩人在政事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感受到無窮的悲哀。這不僅在於因失去北方半壁河山所感受到的民族屈辱,也在於統治集團內部頻繁而又慘烈的鬥爭使內心深處形成了對世俗生活的厭倦。

通過正始、西晉的玄學積澱,詩人們逐漸養成了向內求的習慣,著重尋找精神上的慰藉,在與自然的合一中獲取對人生的體悟。

東晉以後,玄學的思潮有所消退,而儒學有所復歸,加之民族危難深重,許多詩人從玄虛人生的思索中回到對現實的觀照中。這時期的一些詠物詩便體現出向建安時期的建功立業的現實理想回歸的傾向。

2、焦慮心理的纖散與人生的解脫

現實生活中的憤感常常可以通過藝術方式宣洩,並會獲得虛擬體驗後的滿足感。故李漁雲:“我欲做官,則頃刻之間便臻榮貴......我欲娶絕代佳人,即作王牆、西施之元配。”

兩漢經營邊疆和對外拓邊戰爭的勝利形成了值得為之驕傲的大一統局面,相形之下,建安至南北朝四百年大分裂大戰亂的痛苦現實給人們造成了一種羞愧的心理積澱。

尤其是西晉至南朝,疆域日益銳減,很多文人不滿於此,然國力微弱,無可奈何,無由實現的願望轉而訴諸內在心靈,只能在詠物詩中抒發自己的離愁別恨,通過對一些邊疆意象,如柳、月、馬等的歌詠來平衡內心的不平。

魏晉南北朝時期,政權迭移,殺戮成風,文人多成為風雲變化的政事鬥爭的犧牲品。生活在黑暗、恐怖中的士子文人,深感人命危淺、朝不保夕。他們一面感受著人生的無常、世情的險惡,一面在困境中痛苦地思考,尋求實現自我生命價值的途徑。

這種自我生命意識的覺醒使詩人們對時間的流逝格外敏感,他們從“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的歲月中感受到了時光的匆匆,也領悟到了人生的易逝,而自我人生的價值卻難以實現。於是,人生短促而功業未成的苦悶和慨嘆,成了這一時期詩歌的主要情感內涵。

二、詠物說理

魏晉南北朝的詠物詩除了託物言志類外,還有一類側重於詠物說理,即通過對事物形態、特性的描寫揭示出某個道理,這類詠物詩類似於後來的哲理詩。在這類詩中,“理”是一種審美化的存在,它植根於詩人的人生體驗,以特定的審美感興為契機,並以意象為載體加以呈示。

詠物以說理詩則因其物象之形象性與說理之深刻性相輔相成,從而成為中國哲理詩中一種最普遍的方式,而魏晉南北朝在這方面開了中國詠物說理詩之先河。這時期的詠物說理詩最大的特點是以自然界的事物來說理。

這是因為東晉以來山水遊觀進一步進入詩人生活,自然界所展現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常引起詩人對於宇宙萬物、對於人生的種種思索,所以這時期的詠物說理詩的物象多是自然風物。

1、玄學理趣

魏晉南北朝時期玄學興盛,在文壇上瀰漫著談玄說理的清談風氣,因此大量玄言玄理入詩,詠物詩亦不例外。因為思辨水平的提高,詩人對事物觀察的敏銳性和洞察力增強了,因此在詩中能夠體現出“物理”之妙。

詠物詩中所涉之“物理”,並非邏輯推理的抽象概括之“理”,而是詩人於事物的生滅變化中,見出大千世界的特定形態與變化趨勢,從而顯示出哲理性的思辨。

2、政事哲理

詠物說理詩中的“理”與詩人的生命體驗息息相關,或者說是深深植根於詩人的生命體驗之中。社會的變亂、人生的浮沉、人際關係的種種糾葛、朝廷政事的傾軋鬥爭、外敵入侵的民族災難等體驗,常常伴隨著魏晉南北朝詩人對物的審美髮現,從而昇華為人生哲理思致,凝結為充滿理性光芒、穿越時空屏障的詩的形式,這是這一時期詠物說理詩的重要特徵。

三、遣興娛樂

南朝之前的詠物詩,大都不重形態的刻畫,因此體現了一種重情志而輕體貌的傾向。南朝詠物詩最突出的特點是專一詠物,窮形盡相,許多詩的著眼點並不在於說明道理或抒發情感,而是為了描繪出對象的本來面目,因此以細緻入微的刻畫見長。如大量有關風雨雷電自然現象的作品,大都沒有傳統的比興寄意,只是作者茶前飯後消遣娛情的對象而已。

如《鬥雞詩》,曹植的詩篇情緒昂揚,振盪人心,側重於表現鬥雞的動作與神態,從而反映出建安詩人積極的精神狀態:“長鳴入青雲,扇翼獨翱翔。願蒙狸膏助,常得擅此場。”

這種由託物言志到遣興娛樂的詩風的轉變是有原因的。從魏晉開始,統治者熱衷參與文學創作,這種風氣導致了一系列新興文學形態的出現,如應制、應令、應教等詩的大量湧現。

這些詩歌是臣僚應皇帝、太子、諸王之命所作或唱和的,內容以歌功頌德、閒情逸致為主,風格大多典麗,甚至綺靡。應制詩、應詔詩與應教詩不但反映出當時以詩歌作為交際工具的潮流,也標誌著奉命文學的出現。

在這種群娛群樂的特殊環境下,竹、桐也被賦予了與以往不同的意蘊,竹或成了“勿嫌鳳不至,終當待聖明”的工具,或是“幽痢與歲積,賞心隨事屏”的觀賞對象,而一改此前高風亮節的形象。

桐也不完全是貞剛孤拔的典型,而有了“微葉雖可賤,一剪或成圭”、“分根蔭玉池,欲待高鶯集”的卑微性格。蝴蝶更是群居群飛的典型:“群飛終不遠,還向玉階蘭、“芳華幸勿謝,嘉樹欲相依”,邀用性格表露無遺。

結語

事物的發展必然有它的規律。詠物詩之所以能在魏晉南北朝發展成熟是與這一時期的社會、文化背景密切相關的。從社會現實上看,魏晉南北朝一直戰亂不息,紛爭四起,朝廷黑暗,在這種情形下,詩人們雖胸有塊壘卻不敢直抒胸臆,只能寄託在詠物詩中,委婉道來。一些詩人索性不問政事,專心投入到對於物品的窮形盡相的描繪中,享受藝術美所帶來的精神愉悅。

從文學觀念看,曹王“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文學觀的提出,確立了文學的獨立價值,使文學從政事附庸的處境中解脫出來。而蕭統“入耳之奴”“悅目之玩”文學觀的闡發更加促進了詠物詩歌的發展,使得詠物詩成為獨立的審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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