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中國古代最重要也最有名的變法之一,但也正是在商鞅變法的各項舉措下,秦國才得以日漸發展壯大並最終統一六國,建立起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王朝,因此,商鞅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是絕對不容忽視的。但關於商鞅的生平和他的歷史壯舉,很多人都不甚瞭解,但其實商鞅一生有三大壯舉,其中有一項甚至領先世界一千多年,至今仍對我們的改革和生活有重要影響。
中國古代長期都是農業社會,農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土地就是農民的命,農業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而春秋戰國時期,秦國位於現在的甘肅西部、南部之類的地方,位置偏僻,很多土地都很貧瘠,農民沒辦法種地,也缺少犁和水車之類的工具,農業發展十分落後,因此秦國經常被當時的其他強大諸侯國看不起,秦孝公曾言:“諸侯卑秦,醜莫大焉。”一國國君,尚且產生如此思想,可見秦國地位之低微。
但這種狀況在商鞅變法之後得到了極大的改善,秦孝公時期,商鞅實行變法,在農業方面廢井田開阡陌,承認了土地私有制,允許土地自由買賣,農民有了土地,就有了耕種和生產的動力,農業產量也大大提升。
同時,商鞅實行重農抑商政策,減少了農民要交的稅,商鞅認為:“放為國之數,務在墾草。”因此他鼓勵農民積極開墾荒地,推出了二十多種鼓勵農民積極墾荒務農的方法,秦國的農業因此得到了極大的發展,經濟也越來越繁榮,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
經濟的發展也影響著社會風俗習慣的變化。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延續了西周王室的風俗習慣,實行嚴格的禮樂等級制度,貴族地位高於平民,同時,產生了男女授受不親之類的風俗。
但秦國作為眾多諸侯國的一員,卻依舊保留著原始社會時期男女混住,性別不分的原始風俗。上文提到秦國地處偏遠,地位低微的情況,又加上秦國存在這樣不雅的社會風俗,秦國一直被其他諸侯國排擠恥笑,在經濟衰落、政治落後,風俗原始等情況共同影響下,秦國曆史上出現了近100年的衰落期。
後來,商鞅在秦國實施變法,在軍事上實行獎勵軍功爵制,對普通士兵和有官階的軍官都以軍功為獎懲標準,以豐厚的獎勵鼓勵軍人們在戰場上奮勇殺敵,在當時社會上形成了拼搏奮鬥,積極進取的良好社會風氣。
而在社會習俗方面,商鞅規定了男子在成年後必須要與父母分開、另立門戶,號召全國進行男女分席和男女分工。同時建立了更加嚴格的戶籍制度,嚴格控制人口信息的登記、更改和銷戶,防止人口的隨意流動,浪費農田和土地。
商鞅實施的男女分席之類的舉措雖然早就不適應我們目前這個社會情況,但他實施的嚴格的戶籍制度依舊對我們現在的戶籍制度改革有很大意義。
上面兩項都是商鞅變法帶來的附加效應,商鞅最主要的貢獻還是在他的法治思想和主張上。我們都知道,在中國古代社會,一直都是皇帝的權力高於一切,皇帝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王室貴族的人犯了罪,也可能因為皇帝的一句話就不用坐牢了,而這種貴族特權的行為在禮崩樂壞、社會動盪的春秋戰國時期非常常見。
在商鞅實行變法之前的秦國社會,這樣的情況大家也見怪不怪了。雖然這些在古代階級社會十分常見,但這樣的情況對於像我們一樣的普通百姓而言是十分不公平的。
商鞅作為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提出了“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的主張,認為必須使百姓“明法”才能讓改革和變法順利得到推行,也就是要讓像我們這樣的平民百姓瞭解法律。
因此,商鞅在秦國推行秦法,制定嚴苛的律法和刑罰,同時也制定了嚴格的軍功爵制。但對於一個長期習慣於按照禮制和傳統風俗行事的諸侯國來說,這樣的嚴刑峻法並不容易被百姓和官員接受。
所以商鞅通過徙木立信,取信於民,然後在平民百姓中推行秦法,又在朝廷裡號召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甚至問罪後來的秦惠文王嬴駟,處罰了令秦孝公的兄長贏虔、太子的老師公孫賈,取信於臣,在朝臣中也使得秦法得到大肆推廣。
商鞅在律法上所採取的各項措施,不僅使得當時的秦國社會秩序更加穩定,也讓秦國的平民百姓更加了解律法,遵守律法,降低了秦國的犯罪率。並且,商鞅的這種法治思想和法治主張,至今仍對中國的法治體系建設有重要影響。
總之,商鞅雖身在春秋戰國時期,最終的下場也不盡如人意,但他提出的“明法令”、“刑無等級”、“法無特權”等主張以及商鞅變法中採取的部分舉措,不僅對秦國的崛起和復興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這些法治思想至今仍在發揮作用,而我們也依舊受惠於商鞅的這一壯舉,相信在未來,這些思想主張還將為我們的法治體系建設和完善持續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