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一名前大理寺正卿、三品高官,在退休後被揪出來、落得身敗名裂,怎麼也算一出悲劇,這起事件的本質很簡單——“文字獄”。
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乾隆皇帝西巡五臺山,返程時駐蹕保定。而前大理寺正卿尹嘉銓,那時已經退休一年、正待在保定下轄的博野縣。
可惜的是,一來乾隆皇帝並沒有召見他,二來那些地方官自然不願意讓這麼一位老傢伙跑出來搶自己的風頭,尹老一睹天顏的夢想眼見是就要黃了。
但這難不住飽讀詩書、以名儒自居的尹嘉銓,他靈機一動,決定以“搞事情”的方式引起乾隆的注意,具體思路是這樣:
自己的父親尹會一曾經官居廣東巡撫、吏部侍郎,得到過乾隆皇帝的親自嘉獎,同時還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道學家,死後被列入名宦祠。考慮到這份輝煌的履歷,尹嘉銓寫了兩份奏摺,第一份請求乾隆給父親賜諡號,第二份請求讓父親與開國名臣范文程一起從祀文廟。
尹嘉銓的算盤打得叮噹響:如果乾隆帝恩准,自己既能博得孝子的名聲,還可以順理成章地一睹天顏、在父老鄉親面前大出風頭。
於是,自以為走出了一步妙棋的尹嘉銓派兒子遞交奏摺,自己則坐在家裡暢想即將到來的風光場面。
根據過去歷代的經驗來看,尹嘉銓的上述做法雖然圓滑,但也稱不上多麼出格。死後被加諡號,是朝廷大員的無上光榮;從祀文廟,則是千來年的士大夫們的最高榮耀。希望享受這些殊榮,就如同“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樣”,並不是什麼大逆不道之舉;就算資格不夠,但上進的態度也無傷大雅。
但出人意料的是,乾隆收到第一封奏摺後竟勃然作色,提筆怒批:“與諡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
意思是說,你要是再不老老實實待在家裡,可別怪我不客氣。然而,尹嘉銓的第二份奏章緊隨其後遞到眼前,這下乾隆忍不住了,他憤然痛罵:“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隨後下令官員嚴厲查辦尹嘉銓。
接下來,尹嘉銓的家產、幾千本書籍悉數被查收,有關辦案人員用時半個多月,將尹嘉銓編纂、註解、作序的所有文字細細檢查,從其中發現了一百三十多處“悖逆文字”,比如將自己的父親稱為“孔門四子”之一、稱父母死為“薨”,涉嫌越禮;寫過“應舉入場,直同於庶人之往役”的字眼,涉嫌誹謗科舉;,“而文師之教衰,君亦安能獨尊於上哉?”,涉嫌藐視
最終,經過一眾官員絞盡腦汁地捏造、牽強附會,尹嘉銓被扣上了大不敬、假道學、偽君子等罪名,但最讓人啼笑皆非的一條是“古稀罪”——尹嘉銓曾自稱“古稀老人”,人生七十古來稀,當時的他已經71歲,按道理這沒什麼問題。但是,咱們的乾隆皇帝早已昭告天下、自稱古稀老人,等於把這個形容年齡的詞彙據為己有,尹嘉銓此舉在乾隆看來形同忤逆、僭越,罪不可赦!
尹嘉銓一案,怎麼看都像是乾隆借題發揮,對此,魯迅先生認為:“這並非看中他的家產,乃是查看藏書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別有‘狂吠’,便可以一併治罪。”請諡號、從祀文廟,本身算不上罪過;文字和身份,才是尹嘉銓獲罪的根源。
清朝的統治持續了268年,而康熙、雍正、乾隆祖孫三人就佔了一半,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喜歡大興文字獄,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勢。康熙在位61年,文字獄約10起;雍正在位13年,20起;而乾隆掌權63年,大興文字獄超過130起。
清朝統治者出自東北小部落,整體文化水平極為落後,對於如何駕馭有著數千年文化沉澱的中原地區極為焦慮、心虛。為了鞏固統治、壓制反清思想,他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嚴密控制思想文化領域;而最有效的辦法,莫過於讓文人因文字獲罪,而且要以殺人誅心的方式。
尹會一、尹嘉銓父子都稱得上是當時的著名知識分子,著有大量文學作品,在文化圈享有一定影響力。對於這樣試圖成為“名士”的士大夫,過去歷朝歷代大體聽之任之、甚至持歡迎態度,以起到鼓勵儒家、團結文人的作用。但清朝不一樣,它是斷然不允許“名士”出現的,就算你是體制內、為朝廷服務的官員也不行;所有的“名”,都只能歸皇室、皇帝,尤其是寫了幾萬首詩的乾隆皇帝。
因此,退休在家的尹嘉銓,雖然是出於拍馬屁的目的,但卻在無意間讓乾隆抓到了大做文章的把柄,很不幸地在莫名其妙得到委屈情緒中晚節不保。這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木秀於林風必摧之,越是有才、有名氣,就越要低調,誰知道你面對的是什麼人?